目 錄
專 論
“受賄行賄一起查”的規范化法治化路徑
孫國祥(3)
數智刑事法治專題
生成式人工智能對數據法益刑法保護體系的影響
劉憲權(20)
刑法應對網絡暴力的流變及其基本立場
儲陳城(35)
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實現結果公正的技術方法和限度
周 翔(53)
涉案企業合規全流程適用專題
涉案企業合規適用刑事訴訟全流程的相關問題研究
高景峰(71)
涉案企業合規納入刑事審判的三種模式
李奮飛(91)
合規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建構的系統考量
阮建華(108)
刑法學知識本土化專題
我國刑法中的情節競合問題研究——中國特色刑法教義學話語體系構建的一次嘗試
蘇永生(121)
犯罪附隨后果制度的體系定位與本土設計
彭文華(140)
訴訟理論
證明標準多維解構與體系重塑
熊曉彪(157)
·專 論·
“受賄行賄一起查”的規范化法治化路徑
摘 要:“受賄行賄一起查”彰顯了反腐敗“零容忍”政策的要求,其重點是對行賄的從嚴查處。“受賄行賄一起查”的落實,不僅需要進一步轉變“重受賄,輕行賄”的思維定式,清除“受賄行賄一起查”的理念障礙,更需要通過規范化法治化的路徑實現“受賄行賄一起查”的穩定預期。“受賄行賄一起查”不等于實行受賄行賄同罪同罰的并重懲治模式,而是要通過健全機制、嚴格司法、完善立法的方式來織密行賄罪的刑事法網。在監察調查階段,應當建構對受賄和行賄案件同步受理、同步調查、同步處置的辦案機制,通過具體的操作性規范解決賄賂案件查處過程中行賄行為的“跑冒滴漏”問題,規范對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行賄行為的紀律和行政懲戒。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應當嚴格刑法相關免責條款的適用,以消解“從嚴查處”與“過度寬縱”的緊張關系。從立法的角度,需要重新審視、評估行賄罪的行為特征、行為類型和處罰力度,適時完善行賄罪的立法。
關鍵詞:反腐敗 受賄行賄一起查 行賄罪 受賄罪 監察調查
作者簡介:孫國祥,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監察法與刑法銜接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BFX056)的研究成果。
·數智刑事法治專題·
生成式人工智能對數據法益刑法保護體系的影響
摘 要: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侵犯數據法益的行為包括完全由不法行為人自主實施的侵犯數據法益行為,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未經研發者、生產者授意“自發”實施的侵犯數據法益行為。現行刑法對前者尚存在一定的規制不足問題,而對后者甚至呈現無法規制或“失靈”狀態。自然人不是因為其是人而是因為其具有責任能力而成為刑事責任主體。生成式人工智能“自發”實施侵犯數據法益行為并非源于其具有責任能力,而是由于該人工智能在自我學習過程中吸收了很多虛假數據、非法數據,且其尚不能做到每次準確理解用戶的意圖,導致生成的數字文本具有一定的錯誤率。因此,不能認為現階段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然達到強人工智能程度而可以成為刑事責任主體。面對生成式人工智能對我國數據法益刑法保護體系的沖擊,應增設非法分析數據罪、操縱數據罪,在《刑法》第286條之一增設“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其提供的信息網絡服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仍怠于或拒絕改正”的行為方式,并將該條第一款第二項行為方式修改為“致使涉密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后果的”。鑒于刑法并未對其他行業領域的壟斷行為進行禁止,通過《反壟斷法》足以對壟斷數據行為進行規制。
關鍵詞:ChatGPT 通用人工智能 數據法益 非法分析、操縱數據罪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作者簡介:劉憲權,華東政法大學功勛教授、經天講席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網絡時代的社會治理與刑法體系的理論創新”(項目編號:20&ZD199)的研究成果。
刑法應對網絡暴力的流變及其基本立場
摘 要:網絡暴力作為一個社會問題,經歷了以音像暴力、網絡軟暴力、人肉搜索以及時下的網絡中傷為主要內容的形式流變。因應網絡暴力的內容變遷,刑法從堅守罪刑法定原則,保持審慎克制,開始轉向追求預防效果,顯現出積極介入的傾向。為優化刑法參與網絡暴力的社會治理,可采用“網絡暴力的核心特征+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的方式來界定網絡暴力的概念,擠壓非規范性語詞在網絡暴力界定中的比例,以保證刑法明確性原則的貫徹。根據反言論法則,當公民基于公共利益對公眾人物或者組織發布涉網絡暴力言論時,也應慎重對其施以刑罰,以消除萎縮公民監督的隱患。根據冒犯原則,應將“轉發”“評論”等不具備深度性冒犯和具有日常性的行為排除出犯罪圈,以防止刑法追究刑事責任主體的范圍過大。由于遭受網絡暴力的被害人舉證困難,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應在為被害人協助取證上切實履行各自職能,激活自訴制度,以避免刑法規制網絡暴力流于象征化。與此同時,立法機關應出臺《反網絡暴力法》,對網絡暴力的法律治理予以協調和指導。
關鍵詞:網絡暴力 反言論法則 冒犯原則 自訴 反網絡暴力法
作者簡介:儲陳城,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利益衡量視角下刑法規制尖端網絡技術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1FFXB071)的研究成果。
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實現結果公正的技術方法和限度
摘 要:迄今為止的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研究,并未系統討論機器裁判的準確性究竟所指何意,以及如何合理地應用結果。專家希望機器做出的裁判結果和人類法官相一致,實際上有裁判集體經驗、法律規范和特殊個案三重不同的要求。這在技術層面表現為機器“測不測得準”的問題,涵蓋從場景到數據、再到模型的開發流程,并有一套衡量模型性能的方法。人工智能的原理決定了機器模型還原的是法官集體經驗的歷史均值,可以通過模型結構的改造向法律規范的要求靠攏,但是機器很難兼顧特殊個案的公正需要。分析結論意味著技術路徑上應進一步加強機器擬合集體經驗的能力,并在模型開發中注重結合法律規范的要求;制度設計上可在刑事類案質量評查工作中考慮合理地應用機器裁判的結果,一方面給予辦理個案的司法者歷史均值的參考,但不強制其遵照,另一方面要允許司法者偏離歷史均值裁判,但要求其在偏離均值時承擔更重的說理義務。
關鍵詞:刑事司法 人工智能 智慧司法 結果公正 案件評查
作者簡介:周翔,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特聘副研究員。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智慧司法背景下犯罪嫌疑人社會風險的大數據評估方法研究”(項目編號:21CFX068)的研究成果。
·涉案企業合規全流程適用專題·
涉案企業合規適用刑事訴訟全流程的相關問題研究
摘 要: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必要性與重要性得到廣泛認可,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研究的語境與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共同推動涉案企業合規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推進刑事訴訟法立法完善的改革態勢已然形成并持續深化。基于改革新格局,下一步迫切需要以問題為導向,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規范全流程適用的程序銜接,完善立法完善的方案與路徑,推動建立健全中國式涉案企業合規司法制度。經過深入研判合規附條件不起訴的質疑與反思,針對偵查、審判及執行等環節適用的堵點、難點及爭議,涉案企業合規適用刑事訴訟全流程,需要嚴格貫徹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和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的程序建構是一項系統工程,重點包括明確案件適用范圍和條件,科學建構合規附條件不起訴制度,規范偵查環節合規適用,完善審判環節程序銜接,強化行刑銜接的聯動推進,加強執行環節的銜接貫通與跟進監督。
關鍵詞:涉案企業合規 刑事訴訟全流程 合規附條件不起訴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作者簡介:高景峰,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一級高級檢察官。
本文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重點課題“持續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研究”(項目編號:GJ2023B07)的研究成果。
涉案企業合規納入刑事審判的三種模式
摘 要:隨著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逐漸納入刑事審判階段,并呈現出“檢察主導”模式、“法院主導”模式、“檢法協同”模式三種程序模式并存的格局。以合規輕緩量刑建議為支撐的“檢察主導”模式,主要存在合規激勵落實上的不確定性問題。“法院主導”模式作為合規整改納入刑事審判的一種必要例外,也存在合規考察條件不清、合規監管方式不明、合規激勵不足的局限性。一些地方法院、檢察院探索出的“檢法協同”模式,既提升了企業合規從寬的權威性,也解決了企業合規激勵落實上的不確定性問題,同時有助于實現合規整改的實質化,有望成為企業合規納入刑事審判的常態模式,但也需要重點解決好合規考察程序啟動、合規監管和驗收、企業合規從寬處理中檢法機關的角色作用等問題。
關鍵詞:涉案企業合規 刑事審判 檢察主導模式 法院主導模式 檢法協同模式
作者簡介:李奮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文系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重大項目“企業刑事合規的中國化路徑”(項目編號:22XNL00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重點課題“持續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研究”(項目編號:GJ2023B07)的研究成果。
合規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建構的系統考量
摘 要:完善不起訴制度體系,是新階段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進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以及刑事司法治理現代化的客觀需要。合規附條件不起訴源于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實踐,是完善不起訴制度體系,強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系統功能的重要內容。務實推進合規附條件不起訴的立法完善,要全面考量建立合規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的周延性與科學性,合理設定合規附條件不起訴與其他類型不起訴之間的邊界、定位與銜接,依法統籌與其他不起訴制度的協調適用,推動刑事訴訟立法完善與其他法律修訂制定的有效銜接。合規附條件不起訴制度還需合理設置配套措施,包括深度融合數字檢察戰略、加強合規附條件不起訴裁量權行使制約監督、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持續探索經費保障模式與機制建設。
關鍵詞: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合規附條件不起訴 涉案企業合規 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
作者簡介:阮建華,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干部。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認罪案件中庭審證據調查方式的特殊性研究”(項目編號:20XFX010)的研究成果。
·刑法學知識本土化專題·
我國刑法中的情節競合問題研究——中國特色刑法教義學話語體系構建的一次嘗試
摘 要:作為我國刑法的重要特色,情節競合是指同一種犯罪情節既是定罪情節又是量刑情節,主要存在于數額犯、結果犯、情節犯等定量要素立法,罪過形式不明立法,選擇性罪過立法中。在定量要素立法中,就基本犯而言,犯罪定量因素既屬于定罪情節,又屬于量刑情節;在罪過形式不明和選擇性罪過形式立法中,當行為人對危害社會的結果持有故意時,故意和過失可能既影響定罪,又影響量刑。在我國刑法中之所以形成情節競合,是因為立法者采用了“既定性又定量”的立法技術,未能有效貫徹責任主義和罪刑相適應原則,間接故意與過失自信過失事實上難以區分。為此,應當確立情節競合論。從內部看,在定量要素立法領域,發生競合的情節只能在從嚴的方向上影響基準刑;在擇一罪過立法領域,故意應屬于從重處罰情節。從外部看,應當轉變刑法理論的向度,從中國刑法立法實踐出發創制刑法理論;拓展我國刑法理論中競合論的范圍,將情節競合論作為競合理論的重要內容;創新量刑情節的概念,堅持凡是在定罪的基礎上影響量刑的情節均屬于量刑情節。
關鍵詞:數額犯 結果犯 情節犯 罪過 量刑情節 情節競合論
作者簡介:蘇永生,河北大學法學院暨河北大學國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生態文明時代環境刑法立法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BFX073)的研究成果。
犯罪附隨后果制度的體系定位與本土設計
摘 要:兩大法系國家對犯罪附隨后果制度的建構存在差異,德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刑法規定了犯罪附隨后果,英美法系國家通常認為犯罪附隨后果存在于刑法之外。犯罪附隨后果制度的不同定位會影響其功能、價值與效果。我國犯罪附隨后果制度具有“編外性”、隨意性以及懲罰性特征,與刑罰制度之間呈現二律背反狀態,違背禁止重復評價原則和程序正義。應將犯罪附隨后果的功能定位于監管性,并通過刑法內外的不同規范設計,借助刑法規制使犯罪附隨后果制度的適用實現協調化、規范化,確保其回歸監管而非懲罰之功能定位。在刑法中對犯罪附隨后果加以規制,需要修改和完善刑法關于職業禁止制度的規定,確立刑法之職業禁止制度優先適用原則,使刑法內外的相關制度實現協調化。同時,應在刑法中構建前科消滅制度、復權制度以及權益救濟制度,避免犯罪附隨后果制度適用的隨意化、泛化,為有前科者的再社會化提供制度保障。
關鍵詞:犯罪附隨后果 風險規避理論 前科消滅制度 復權制度 輕罪治理
作者簡介:彭文華,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教授。
本文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犯罪附隨后果研究”(項目編號:ZGFYZDKT202210-01)的研究成果。
·訴訟理論·
證明標準多維解構與體系重塑
摘 要:關于證明標準的爭議由來已久且至今未見緩解,爭議背后存在固定性、精確化、嚴格性標準等認識誤區。從制度整體外部與事實認定者自身內部兩種視角審視,證明標準具有客觀性要素、主觀性內容和潛在法律政策三個維度。客觀性要素主要體現在證據支持、證明結構、要件事實及其利害關涉之上;主觀性內容涉及認識正當性和道德倫理對裁判者所持信念、謹慎程度的要求;潛在法律政策需要證明標準在當事人之間合理分配判決錯誤風險。據此,證明標準的體系重塑應當明確,證明標準在性質上,具有尺度可變性與適用語境性;在功能上,具備確保案件事實準確性與實現判決錯誤風險合理分配雙重功能;在表述上,可統一表述為“有足夠支持的確信”;在尺度上,性質決定了不同案件的具體尺度難以統一,但,基于不同案件利害關涉的類型劃分,可相應設置多元尺度的證明標準,利害關涉相同或相近案件可適用統一尺度。
關鍵詞:證明標準 絕對信念 利害關涉 表述一元性 尺度可變性
作者簡介:熊曉彪,中山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特色刑事證據理論體系研究”(項目批準號:18ZDA139)的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