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受理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張衛平 清華大學法學院
摘要:現行民事案件受理體制的實質和關鍵問題在于起訴條件設置的不合理,即錯誤地將實體判決要件(訴訟要件)置入起訴條件之中。這導致起訴受理時法院必須對實體判決要件(訴訟要件)進行審查,實際上就無法實現建立立案登記制的改革目標,起訴難、告狀難問題也就成為必然。因此,必須修正起訴條件,只有將實體判決要件(訴訟要件)的審理置于受理后的訴訟階段,才能真正實現立案登記制,廢除立案審查制,實現保障當事人訴權的目的,化解起訴難這一社會問題,并提升訴訟程序正義的品質。在制度的重構方面,要實現案件受理體制的改革,運行新型的案件受理制度,還必須對相關裁判制度、訴訟要件、法院組織結構、訴訟費用等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現行案件受理體制的型塑與法治發展的階段性、司法體制的特殊性有關,從而形成具有管控特征的受理體制。而法治的進一步推進和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改變這種體制,使之成為具有開放特征的案件受理體制,從而推進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現代化。
關鍵詞: 案件受理制度;起訴;訴;立案審查;立案登記
2、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實證解析與立法回應
陸劍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摘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直面實踐亂象,并已正式進入試點階段。社會實證研究結果顯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面臨著諸多現實障礙:登記、頒證等確權工作尚未完成,部分鄉鎮企業建設用地的合法性存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規劃的公開性以及集體和成員的參與性不足,各主體間的收益分配不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亟待立法回應,即構建初始設立、登記和頒證等制度,并對鄉鎮企業建設用地的法律瑕疵進行補正,消除其特殊性;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保障集體和成員的規劃參與權和村莊規劃權;政府只參與入市收益的二次分配,并維護集體的收益分配權。
關鍵詞: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鄉鎮企業建設用地;土地利用規劃;村莊規劃
3、反壟斷法實施的協商制研究
劉水林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
摘要:反壟斷法實施制度在國外實踐中已呈現出從對抗式向協商式轉化的趨勢,但因理論滯后,致使我國在反壟斷法實施制度的研究和借鑒中仍主要趨于對傳統對抗制的借鑒。對抗制和協商制并無絕對的優劣之分,它們的運作各有不同的條件,協商制宜于規范具有混合性、公共性、系統性影響行為的法律的實施。反壟斷法規范的壟斷行為具有混合性、公共性、系統性影響,這決定了協商制是反壟斷法較為可欲的實施制度。反壟斷法的特點決定了其實施的重點在于執法和司法,且其執法是廣義的執法,因而,協商制適用于廣義執法與司法的全過程。
關鍵詞: 反壟斷法;協商制;對抗制;廣義執法;司法過程
4、 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理念變遷與制度回應——以稅收正義為視角
陳晴 重慶大學法學院
摘要:我國“周期性”的稅制改革既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被動性變遷,也是稅收制度對不同時期經濟社會變化的主動性回應,并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原有稅制的道德偏頗。新一輪稅制改革應在頂層設計中體現稅收正義的理念,處理“公平”與“效率”之間的價值沖突,協調經濟增長與可持續發展的對立與統一關系,并通過稅權的分配,明確公民與國家以及政府之間的稅收權益關系;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立法權,以證成稅制形成的正當性;清費立稅,以消除法定稅負與實際負擔之間的“非正義”;健全環境稅制,彌補其生態性功能不足,以符合環境正義原則。
關鍵詞: 稅制;稅制改革;稅收法定;稅收正義
5、從立法技術到治理理念——中國語境下法律激勵理論的轉向
豐霏; 1: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2:吉林大學法學院、理論法學研究中心
摘要: 隨著當代中國法治實踐的深入,法律的激勵功能日益為學術界所關注。然而,學術界對于法律激勵的內涵和研究方向的理解卻不盡相同。其實,法律激勵源于改革需求,改革語境下的法律激勵具有保健化趨向和獎懲一體性等復合內涵,因此理應將獎懲規范共同納入法律激勵的理論研究之中,只因受制于既有的觀點和方法,現有的法律激勵研究過多地局限于技術層面,而忽視了作為治理理念的法律激勵。將法律激勵作為認識法治的理念,意味著要變懲治法治觀為勵治法治觀。作為法治理論的創新方向,法治中國的建設實踐也為這種理念上的轉變提供了實現條件。
關鍵詞: 法律激勵;改革;立法技術;治理理念;懲治法治觀;勵治法治觀
6、當代國家治理模式中憲法實踐的困境與出路
王勇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
摘要:學術界用“憲法疏離”來評價當代中國的憲法實踐。對于這個問題的分析,既涉及憲法規范和憲法理論層面的因素,又涉及當代中國國家治理模式的深層邏輯困境,如合法性與有效性之間的緊張關系。后者構成了我們認識和解決憲法實踐問題的深層背景。要突破憲法實踐中的困境,一方面要準確認識憲法的規范性與政治性之特殊因素;另一方面,憲法權威和憲法實踐之內在邏輯的確立,也要內在地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組成部分,把憲法從“改革憲法”的憲法實踐中解放出來,使之成為國家治理模式轉型的根本保證,即憲法實踐是法治國家之合法性的根本表達,從而實現法律規則體系及其實踐的“合法性訴求”優于國家治理行為目的及其治理績效的“有效性訴求”。
關鍵詞: 國家治理;憲法實踐;合法性;權威
7、廢除行賄罪之思考
姜濤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摘要:從刑事政策學的角度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立法因果論”為依據擬加重對行賄行為的處罰存在缺陷。就刑罰一般預防目標的實現而言,加大處罰力度不如提高處罰幾率。在對行賄行為與受賄行為實行雙罰制的情況下,行賄人與受賄人訂立了“攻守同盟”是受賄罪被處罰幾率低的主要原因。以“立法效果論”為依據將行賄行為非罪化會使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產生“囚徒困境”,從而有助于提高處罰受賄罪的幾率并達到預防受賄罪之目的。
關鍵詞: 行賄罪;受賄罪;刑罰目的;處罰幾率;處罰力度;非罪化
8、競爭法視野下創新和競爭行為調整的體系化思考
高富平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摘要:市場競爭行為內含了模仿和創新兩個沖突的要素,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均具有界定模仿邊界、保護創新成果的作用,因而都是調整競爭行為的法律規范。知識產權法通過對創新成果賦權來保護創新行為,進而保護正當的競爭行為;競爭法通過保護正當競爭和鼓勵自由競爭以促進和保護創新。知識產權法和競爭法雖然屬于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法律,但有著共同的目標——保護創新、促進競爭。因此,知識產權法應被納入競爭法體系中加以理解和應用。我國在重視知識產權制度應用的同時,還應當重視競爭對創新的作用,形成統一的競爭政策,以統領和協調知識產權法與競爭法協同激勵和保護創新的功能,同時更好地平衡創新與模仿、競爭與壟斷、私人權益與社會公益的關系,形成我國促進和規范創新的制度和文化。
關鍵詞: 競爭行為;創新成果;知識產權法;競爭法;體系化
9、論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
張吉喜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
摘要:作為英美法系主要國家普遍確立的一項程序制度,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立基于對被害人的尊重和定罪與量刑程序相分離的訴訟模式。這一制度的規范運行不僅有助于準確量刑,而且能夠滿足被害人的訴訟需求和幫助被告人認識到自己行為所產生的危害。被害人量刑意見制度和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的實踐探索為在我國確立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提供了正當性根據。在我國確立被害人影響陳述制度后,應當通過在證據種類上將被害人影響陳述歸入被害人陳述,并通過多樣化的被害人影響陳述方式和判后答疑,提高被害人提出影響陳述的積極性。
關鍵詞:被害人影響陳述;量刑程序;量刑意見
10、“公開盜竊說”質疑
徐光華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
摘要: 近年來,有不少學者主張公開以平和方式取走他人財物的行為成立盜竊罪。持“公開盜竊說”者提出的區分盜竊罪與搶奪罪的新標準及主要理由都值得商榷。從比較法的角度看,凡是沒有規定搶奪罪的國家的刑法,為了不至于形成處罰漏洞一般都承認盜竊可以采用公開的方式進行;而規定了搶奪罪的國家的刑法一般都規定盜竊罪只能是秘密竊取。從刑法解釋學以及我國的歷史文化傳統看,在我國秘密性仍應是盜竊罪的基本特征。貿然改變我國現行的關于盜竊罪與搶奪罪的區分標準,會極大地沖擊一般民眾以及司法人員的傳統法律觀念,并且會降低公眾對刑法的認同感。
關鍵詞: 盜竊罪;搶奪罪;公開盜竊;秘密竊取
11、法律效果不是行政行為成立的一般要件
周偉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摘要:我國行政法學界普遍認為法律效果是行政行為成立的一般要件。之所以把法律效果作為行政行為成立的一般要件,一方面是因為這樣做能夠滿足行政訴訟的現實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受其他部門法相關理論的影響。把法律效果作為行政行為成立的一般要件縮小了我國行政行為的范圍,與行政司法實踐相背離。法律效果雖然不能作為行政行為成立的一般要件,但是可以作為行政行為成立的特殊要件。把法律效果作為行政行為成立的特殊要件,能夠對行政司法實踐所認可的行政行為做出理論上的合理解釋,為客觀行政訴訟提供理論基礎。
關鍵詞: 行政行為;法律效果;成立要件;特殊要件
12、再論民法典總則編之存廢
曾祥生 廣東財經大學法治與經濟發展研究所
摘要:我國學界對于民法典中是否設置總則編存在爭議,主張設置總則編的主流觀點及其種種理由均難以成立。《德國民法典》總則編的設置是潘德克頓法學的產物,其以私權一般理論為結構主線提取的“公因式”所構成的總則編,至多只是一個財產法總則,而非民法之總則。因而,我國未來民法典不應仿效《德國民法典》設置總則編,可仿效《瑞士民法典》設置序編,就民法典的立法宗旨、調整對象、基本原則、法律淵源及適用規則、解釋規則等作出規定。
關鍵詞: 民法典;總則編;公因式;序編
13、論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制度的廢除
徐曉 吉林大學法學院
摘要:利益返還請求權制度在大陸法系某些國家票據法中已經確立,我國票據法也規定了該項制度,并希望以此制度來平衡票據權利時效到期或者權利失效時,因票據權利不能實現所產生的票據當事人之間的利益。但是,從對利益返還請求權的性質判定出發,到利益返還請求權的行使中遇到的問題,以及圍繞票據失權后的“利益”進行分析,都不能在實證中和理論中找到利益返還請求權制度應當存在的依據。并且,利益返還請求權制度和票據短時效及其所體現的制度價值都有著根本性的矛盾。因此,在未來我國票據法修訂時,應該廢除該制度。
關鍵詞: 票據法;利益返還請求權;票據權利
14、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疑難問題研究
彭文華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
摘要:破壞重大野生動物資源安全行為侵犯的法益可以包含公共安全。純粹人工馴養或培育的動物不屬于野生動物。沒有經過任何加工的整只野生動物以及直接從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犯罪分子手中獲取的野生動物的組織或器官,應認定為野生動物。本類犯罪與相關犯罪發生競合時,一般應按照“從一重處”原則進行處理。本類犯罪的量刑標準除采用數量標準外,還應采用量比標準作為補充。在計算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價值時,應當將單只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所擁有的組織或者器官作為動物整體看待。
關鍵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野生動物;公共安全;競合犯
15、法院判決外之法律文書的物權變動效力問題研究
房紹坤 煙臺大學法學院
摘要:法律文書可以導致物權變動,無須辦理物權變動的公示手續。除法院判決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可以導致物權變動。法院及仲裁委員會的調解書雖以當事人的合意為基礎,但仍體現了公權力,可以導致物權變動。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裁定可以導致物權變動,但執行回轉裁定不能導致物權變動。
關鍵詞: 物權變動;仲裁裁決;調解書;法院裁定
16、“熱”與“冷”: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的實證研究
左衛民 四川大學法學院
摘要: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是學界、立法與司法機關及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然而,與熱鬧話語形成強烈反差的是實踐的冷清:不僅法院很少依職權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而且被告方提出啟動程序申請的比例也較低,即使依被告方申請啟動程序,法官展開合法性調查的興趣也不高。從結果看,很少有證據被認定為非法并排除,即便被排除也難以對案件處理產生實質影響。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話語與實踐“熱”“冷”的悖反,實質上反映了中國刑事司法中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的角力。中國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披著個人權利保障外衣卻包裹著國家權力本位的規則。長遠來看,要解決作為一個社會問題的“熱”話語與“冷”實踐現象的悖反問題,需要社會性結構因素的調整。
關鍵詞: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國家權力本位;實證研究
17、確定先例規則的理論及其對適用指導性案例的啟示——基于對美國相關學說的分析
鄧矜婷 中國人民大學
摘要: 美國先后出現過多個確定先例規則的理論,但是均無法較好地確定先例規則。原因在于它們僅靜態地關注先例的某些部分,而沒有考慮動態的因素。應當在先例的適用過程中結合判決理由來確定先例規則。首先將先例的適用過程細化為包含五個步驟的類比-演繹過程,然后分別闡釋如何結合判決理由來確定先例規則。根據該方法,判決理由可以對先例規則的確定和變化范圍進行規范,確定先例規則順應社會發展而變化的路徑,進而動態地明確先例規則。根據該方法,在我國指導性案例的規則確定中,裁判理由在撰寫時應明確其對裁判要點支持的理由及其重要性程度,而后案在解讀時應根據不同點和對抗事實折射到裁判理由上的不同效果來確定指導性案例的規則。
關鍵詞: 指導性案例;先例規則;類比推理;判決理由
18、最惠國待遇條款適用投資爭端解決程序的表象與實質——基于條約解釋的視角
朱明新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
摘要: 對最惠國待遇條款是否可以適用于投資爭端解決程序,投資仲裁庭的意見有分歧。對涉及最惠國待遇條款的投資仲裁案件的裁決結果和仲裁推理的實證統計分析表明:在仲裁裁決結果不一致的表象下,可能隱匿著仲裁庭推理過程的瑕疵。從條約解釋視角,要求投資仲裁庭遵循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和第32條確立的條約解釋規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最惠國待遇條款適用的困惑。中國已締結了大量含有最惠國待遇條款的國際投資條約,需要在今后的締約與修約實踐中保持謹慎,并在未來投資仲裁實踐中形成應對策略。
關鍵詞: 最惠國待遇條款;投資爭端解決程序;條約解釋
19、非會員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模式的選擇與重構——以德國法為借鑒
李陶 慕尼黑大學法律系
摘要: 著眼于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管理非會員作品過程中的現實困局,通過對德國實定法秩序的法教義學分析及體系性解釋可知,強制性集體管理制度和推定性集體管理制度作為延伸性集體管理制度的替代模式,除了具有與延伸性集體管理制度同樣的形式功能之外,還具有保障作者利益、抑制作品傳播者權利擴張、促進作品利用的實質功能。我國在應對管理非會員作品困局的過程中,應在充分考察域外可供移植的模型后,參照我國具體制度的發展歷史和制度結構形態,從體系性的角度來解釋制度設計與民法學基礎理論的內在邏輯,對德國經驗予以揚棄式的繼受。
關鍵詞: 非會員;著作權集體管理;強制性集體管理;推定性集體管理;延伸性集體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