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理念的實踐歷程及其邏輯意涵....................................方樂(3)
專論
區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理論拓展.................................................張守文(14)
法律文化與法律價值
再識先秦法家...............................................................段秋關(25)
同案同判:司法裁判中的衍生性義務與表征性價值.................................雷磊(35)
反壟斷法治
數字經濟反壟斷監管的幾點思考.................................................王曉曄(49)
數字平臺壟斷與數字競爭規則的建構 .............................................孫晉(63)
平臺反壟斷的法律標準美國運通案的反思與互聯網市場界定...............丁曉東(77)
外國管制性法律的查明--以“維生素C反壟斷訴訟案”為中心...............宋曉(93)
科技新時代法學專論
數據可攜權的法律構造與本土構建...............................................金耀(105)
視頻廣告屏蔽類案件中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的再思考..............................龍俊(117)
部門法理與司法實踐
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的合憲性制度通道...........................................程雪陽(132)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不法性質與司法認定.....................................陳興良(142)
網絡支付環境下涉信用卡犯罪對象新解..........................................劉憲權(157)
“訴訪分離”司法政策的表達與實踐..............................................李大勇(166)
認真對待公司清償能力模式......................................................劉斌(177)
“有利干”類型沖突規范的適用模式及其論證方法.................................翁洋(190)
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理念的實踐歷程及其邏輯意涵
方樂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江蘇 南京 210023)
〔摘 要〕 百年黨史歷程,是一部人民觀一以貫之實踐發展的歷程;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無往不勝,從根本上說,就是因為能夠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與司法發展,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始終全面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過不斷踐行發展這一理念,當代中國司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自主型的司法發展道路。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 關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從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上,科學闡述了新時代中國司法發展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 題,意涵豐富、邏輯嚴密、體系完整,不斷豐富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拓展創新這一司法理念的實踐方式, 成為新時代中國司法工作的理論指南與根本遵循。
〔關鍵詞〕 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理念;習近平法治思想;馬錫五審判方式;歷史邏輯
區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理論拓展
張守文
(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 100871)
〔摘 要〕 我國在建設現代化國家的新發展階段,針對區域發展差距過大等發展失衡問題,需要切實推進區域協調發展。鑒于經濟法是突出的“發展促進法”,有必要運用經濟法的原理和理論,對區域協調發展的基本問題展開解析,這既有助于揭示區域發展貫穿的差異化與均等化兩條主線,明晰區域協調的問題和目標,從而提煉“差異均衡發展理論”,也有助于發現區域空間的復雜性和特殊價值,從而拓展經濟法的“多元空間理論”,還有助于通過對區域財稅競爭與財稅合作問題的整合研究,闡明影響區域協調的主要問題及其解決路徑,從而提煉“財稅競合理論”。上述三類理論,既是從經濟法維度對區域協調發展理論的擴充,也是從區域協調發展視角對經濟法理論的 拓展,其中貫穿的“發展—區域—協調”主線,體現了“目標—問題—手段”的內在關聯。只有加強相關價值引領, 才能構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良法,豐富區域發展的法治理論,完善和拓展經濟法理論,并由此推進“發展法學”的 發展。
〔關鍵詞〕 區域協調發展;經濟法;差異化;均等化;競爭合作
再識先秦法家
段秋關
(西北大學法學院,陜西 西安 710127)
〔摘 要〕 從十個方面重述先秦法家,以正誤解。法家稱謂非時人自稱,實后人所授;法家之“法”不等于今語法律;法家人士特立獨行,無組織有共識;諸子有思想,法家成學說,是形式法治的典型表達;“法、術、勢”三結合為統一國度的治理方法;確立“法”的立公棄私,平等正直價值;歷史上只有儒法爭鳴,不存在儒法斗爭;“法治”與“德治”的斗爭亦屬虛構;大秦帝國并非亡于法家。
〔關鍵詞〕 先秦法家;諸子百家;形式法治;儒家;墨家
同案同判:司法裁判中的衍生性義務與表征性價值
雷磊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北京 100088)
〔摘 要〕 同案同判在司法裁判過程中究竟扮演著什么樣的角色?司法裁判具有依法裁判和個案正義的二元性質,它們都是司法活動不可放棄的構成性義務,也都是法官的道德義務。同案同判屬于依法裁判的衍生性義務,其含義本身就蘊含于依法裁判之中。這種義務雖然是司法裁判的一般性要求,但只具有初始性,始終存在著被其他更重要的理由所凌駕的可能。但是,同案同判具有“溢出”依法裁判之外的表征性價值,也即形式正義的可化和可預期性的顯現化。它并非實操的方法論原則,而是司法裁判之社會效果或者說司法公正的一種價值符號。
〔關鍵詞〕 同案同判;依法裁判;衍生性義務;初始性;表征性價值
數字經濟反壟斷監管的幾點思考
王曉曄
(深圳大學法學院,廣東 深圳 518061)
〔摘 要〕 為遏制數字巨頭基于互聯網平臺的網絡效應、規模經濟和大數據而擁有的市場勢力,歐美國家強化了數字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并提出拆分頭部企業和數據互操作等激進措施。數字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是世界各反壟斷司法轄區面臨的新問題,很多措施目前尚無定論,學術和實務界尚存在很大爭議。反壟斷執法應滿足數字經濟發展的需求,在程序和實體法方面與時俱進。鑒于數字經濟巨頭會本能地排除限制競爭,消滅潛在競爭對手,反壟斷執法應密切關注其對小型科技企業的并購活動,禁止其濫用市場勢力和不合理的排他行為。強化數字經濟反壟斷監管是整個國際社會面臨的挑戰,我國反壟斷執法一方面要立足國情,另一方面也要借鑒其他國家的解決方案,以確保和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可持續和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 數字經濟;數字巨頭;反壟斷監管;并購控制;禁止濫用市場優勢
數字平臺壟斷與數字競爭規則的建構
孫 晉
(武漢大學法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2)
〔摘 要〕 數字經濟在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核心推動力的同時也對市場競爭秩序帶來了一定的挑戰,數字平臺壟斷問題尤為突出。與傳統企業形態相比,數字平臺擁有在基礎技術和商業模式上不同的動態特征,傳統反壟斷規則及其分析工具在界定關涉數字平臺相關商品市場、認定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審查經營者集中時所面臨的挑戰愈發明顯,健全數字競爭規則對此予以回應確有必要。《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的出臺恰逢其時,《指南》將數字平臺的特征納入反壟斷分析框架進行必要的規則調適,對傳統分析工具的修正可以提高其在平臺經濟領域適用的精準度,并引導平臺企業競爭合規。囿于《指南》的低位階和軟法屬性,需要通過《反壟斷法》的修訂補強數字競爭規則。
〔關鍵詞〕 數字平臺壟斷;數字競爭規則;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反壟斷法修訂
平臺反壟斷的法律標準——美國運通案的反思與互聯網市場界定
丁曉東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 100872)
〔摘 要〕 美國運通案是近年來美國和全球作出的關于平臺反壟斷的最重要案件之一。對美國運通案進行分析,可以發現案件的爭議集中在合理規則的適用、雙邊市場的界定以及反轉向規則的競爭效應。美國運通案給我們帶來若干啟示。首先,應注重反壟斷中的舉證責任與訴訟程序設置,以提高反壟斷執法的準確性,降低認知錯誤成本。其次,平臺反壟斷應引入雙邊市場理論,將雙邊市場視為同一市場對待,但應降低原告證明存在平臺壟斷或危害競爭的責任,要求平臺承擔更高的反證與說明責任。再次,對于雙邊市場理論在互聯網市場中的界定,應當結合具體商業場景進行分析。最后,平臺與互聯網企業不僅具有市場主體的性質,而且具有組織市場與重構市場的性質,而傳統反壟斷法則假設了企業的市場主體身份與市場本身的完善性。簡單套用傳統反壟斷法進行執法,可能會產生平臺的反壟斷悖論。
〔關鍵詞〕運通案;平臺;互聯網;反壟斷;雙邊市場
外國管制性法律的查明——以“維生素C反壟斷訴訟案”為中心
宋 曉
(南京大學法學院,江蘇 南京 210093)
〔摘 要〕 “維生素C反壟斷訴訟案”歷時十多年,引起了中美兩國學界的高度關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2018年推翻了聯邦上訴法院的判決,認為不應高度遵從中國商務部以“法庭之友”身份出具的關于中國外貿管制法律的內容及其解釋的聲明。如果從作為案件準據法的外國私法查明一般原理出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律論證過程無可厚非。但是,外國管制性法律的查明有別于一般外國私法的查明,不應完全照搬適用外國法查明的一般規則。法官在查明外國管制性法律時應適用國際禮讓原則,尤其應高度遵從外國政府對其管制性法律的出庭聲明。
〔關鍵詞〕 維生素C案;外國法查明;外國管制性法律;國際禮讓
數據可攜權的法律構造與本土構建
金 耀
(寧波大學法學院,浙江 寧波 315211)
〔摘 要〕 數據經濟離不開數據的有序流通與利用,數據可攜權作為數據主體參與數據紅利分享的重要機制已逐步為國外立法所認可。國內學界基于該權利構造的復雜性與不確定性,一般認為不宜引入數據可攜權。但通過回溯數據可攜權的歷史源流,可以發現數據可移轉的理念具有長期的產業實踐基礎,其權利的法律構造也呈現逐步完善的趨勢。數據主體權利維度下,數據可攜權旨在增強主體對于數據移轉的控制;競爭法維度下,數據可攜權是促進數據產業競爭與創新的重要機制;消費者利益維度下,數據可攜權是消費者參與數據紅利分享的機制,數據合同是數據可攜權的重要補充。我國數據可攜權的本土化構建應基于上述價值維度展開,在專門立法中明晰該權利的法律構造,配置權利限制條款,并創新權利實現的外部機制。
〔關鍵詞〕 數據經濟;數據可攜權;個人數據;數據競爭;數據流通
視屏廣告屏蔽類案件中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的再思考
龍 俊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福建 福州 350117)
〔摘 要〕以往有關視頻廣告屏蔽類案件的裁判,大體沿襲了“解釋一般條款——提取規范命題——引入裁判方法”的結構脈絡。從司法實踐看,作為解釋前提的規則提取通常僅完成了內部證成環節而忽略了外部證成說理,從而使得認定標準的正當性受到質疑。以事實后果和邏輯后果為導向的“后果取向型”裁判思維,可以通過“社會效果評析法律效果”的方式,實現對裁判結論正當性的有效推演。基于后果取向型的裁判思維,“愛奇藝訴極科極客”等視頻廣告屏蔽類案件對“經營者商業模式有限損害”“消費者不當利益消極保護”以及“市場中競爭秩序有效示范”等后果方面產生影響,將其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規制具有合理性。
〔關鍵詞〕廣告屏蔽;一般條款;不正當競爭;后果驗證;競爭秩序
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的合憲性制度通道
程雪陽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江蘇 蘇州 215006)
〔摘 要〕 開展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探索對于完善我國的司法制度意義重大。從合憲性分析和制度落實的角度來看,我國現行憲法所建立的“專門人民法院”制度可以為這一項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通道,因此,《人民法院組織法》應當通過“專門人民法院”制度來落實中央所確定的改革目標,而不是徑直在該部法律中增加“跨行政區劃法院”這一新的法院類型。當然,目前的“專門人民法院”制度與實踐并不完全符合現行憲法的規范要求,因此應當著力從合憲性角度對其進行理論反思和制度完善,并以此為基礎來完善我國的專門人民法院制度。
〔關鍵詞〕 跨行政區劃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合憲性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不法性質與司法認定
陳興良
(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 100871)
〔摘 要〕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不法性質是認定本罪的基礎,由于《刑法》第 205條以虛開為中心設立本罪,因而具有侵害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秩序犯與侵害國家稅款安全的財產犯的雙重屬性。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正確界定本罪的不法性質,將本罪確定為是騙取國家稅款的財產犯罪。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各種較為復雜的行為形態,這種行為在形式上具有虛開的外觀,但在主觀上沒有騙取國家稅款的目的或者在客觀上沒有造成國家稅款損失的危險,因而不能認定為本罪。
〔關鍵詞〕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目的犯;危險犯;預備行為正犯化
網絡支付環境下涉信用卡犯罪對象新解
劉憲權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上海 200042)
〔摘 要〕 網絡支付環境下涉信用卡犯罪對象的實質內涵與外在表現形式,會有不同的改變。我國刑法中的“信用卡”既包括貸記卡也包括借記卡,既包括實體卡也包括無實體介質的虛擬卡。“信用卡信息”與“公民個人信息”雖然具有交叉關系,但“信用卡信息”主要與被害人賬戶的資金安全有關,而“公民個人信息”則主要與公民個人有關財產的信息安全相關。信用卡信息與公民個人信息在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中起著不同的定性界分作用。相關司法解釋實際上已經將“冒用他人信用卡”中“信用卡”的表現形式拓展為信用卡信息資料。非銀行支付賬戶信息理應是刑法中“信用卡信息”內容的延伸。
〔關鍵詞〕 信用卡犯罪;網絡支付;虛擬信用卡;第三方支付
“訴訪分離”司法政策的表達與實踐
李大勇
(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陜西 西安 710122)
〔摘 要〕 涉訴信訪是一種較為特殊的社會矛盾表現形式。法院在涉訴信訪中從中立者、裁判者的角色轉化為參與對抗的一方,出現角色混同,加大了信訪治理難度。涉訴信訪的生成源于社會基礎、傳統文化、社會心理、制度基礎等諸多因素。涉訴信訪客觀上能實現個案正義、補充正式司法救濟、完善司法工作;但也可能沖擊司法權威,影響司法職能的實現。涉訴信訪司法政策的核心是訴訪分離,讓信訪的歸信訪、司法的歸司法。為實現“訴訪分離”政策目標,需通過保障訴權、綜合治理等多種制度構建加以整體推進。
〔關鍵詞〕 涉訴信訪;司法政策;訴訪分離;訴權保障;綜合治理
認真對待公司清償能力模式
劉 斌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北京100088 )
〔摘 要〕 對公司資本的規制,我國公司法目前采大陸法系公司法的資本維持模式,涵蓋了利潤分配、股份回購、減資等類型化資本交易規范,呈現出過度規制、寬嚴失度等系統性缺憾。此次公司法修改應對其予以體系性回應。當前爭議主要在于,是改良既有的資本維持制度,還是引入以美國公司法為代表的清償能力模式。公司法對公司資產的規制重心在于其清償能力,而非維持其僵化的資本數額和資產狀態。資本維持機制的規制不當構成了立法模式變革的理論基礎,資本維持規范的邏輯疏漏、執行不良、僵化低效構成了立法模式變革的實踐基礎。我國公司法在資本規制上存在實質缺陷,對公司融資、企業發展和資本市場均有消極影響。與資本維持模式的實質缺陷相比,清償能力模式系資本規制的制度演進方向。其非實質性缺陷,可通過合同機制、董事責任和欺詐轉讓規則予以彌補。我國公司資本制度應當以清償能力模式為核心進行重構,在清償能力標準的設定上可考慮混合加入資本盈余標準作為過渡機制。
〔關鍵詞〕 資本維持;清償能力模式;資本規制;廣義分配
“有利于”類型沖突規范的適用模式及其論證方法
翁洋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陜西西安 710049)
〔摘要〕 作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采用的一種新的立法形式,“有利于”類型沖突規范在我國的適用情況并不理想,一方面司法實踐中存在“司法規避”現象;另一方面由于對“有利于保護弱者權益的法”的認識存在偏差,學者所提出的適用方法也存在難以操作的問題。從法社會學的角度看,“有利于”類型沖突規范中引入“有利于保護弱者權益的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實現弱者權益保護的預期后果。將“有利于”類型沖突規范的適用區分為找法過程和法律選擇正當化過程兩個層面,可使“有利于”類型沖突規范的司法適用具備一個完整的、與法律實踐更相契合的邏輯結構。為解決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司法規避”問題,應強化法官對裁判結果的論證,并通過可普遍性檢驗、一致性檢驗和協調性檢驗來保證后果主義論證的嚴謹性和合法性。
〔關鍵詞〕“有利于”條款;適用模式;論證方法;“有利于”類型沖突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