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法律文化與法律價值
中國法學中的研究問題:一次有關學術規范的理論鋪陳……張健
司法裁決中的后果論思維……王彬
科技新時代法學專論
智能汽車對保險的影響:挑戰與回應……邢海寶
數據偵查的程序法規制——基于偵查行為相關性的考察……裴煒
部門法理
“輪奸”成立學說的法教義學批判與證成……林貴文
公司法民事責任的解釋方法——以公司股東、內部法律責任分析為視角……楊志壯
法律制度探微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編纂策略與制度走向……王歌雅
論效果意思的辨別……張翔
債權人視角下的擔保制度——兼論《民法典》中擔保制度的立法構想……張凇綸
違約中的信賴利益賠償……王利明
違反價格管制的合同效力研究……萬江
我國民事審判中調審關系的再思考……李喜蓮
變更判決之訴的立法論——兼論定期金給付制度的適用……毋愛斌
商業標識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整——兼評《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李士林
新時代中國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體系的變革:理念與路徑……楊澤偉
長安法史
陜甘寧邊區離婚訴訟中“考慮期間”的創制、實踐及其價值……劉全娥
法律文化與法律價值
中國法學中的研究問題:一次有關學術規范的理論鋪陳
內容摘要:中國法學界對“研究問題”這一概念似乎認識不清,有必要對其進行一次理論鋪陳。研究者提出研究問題時要考慮至少4個維度:形式、相關性、原創性、可行性。研究問題的形式是在論文一開始就提出的、數量惟一的、包涵學術不確定性的、可回答的疑問句,不同于我們所說的學術興趣、選題、問題、命題,但與之又有密切聯系。相關性指的是研究問題被提出的基礎是利用文獻綜述的方式識別出的幾種固定類型的研究空白,而不是現行法發展、社會現象或者流行詞匯。研究問題的原創性和可行性分別指的是研究者要解釋研究問題能夠產生的知識增量,以及使用的研究方法。所以,所謂的“問題意識”不僅僅是在論文開頭提出幾個問句,而是一整套內在相互聯系的學術規范。
關鍵詞:法學研究問題;形式要求;相關性;原創性;可行性
作者:張健(蒂爾堡大學法學院-法學方法論研究組,荷蘭蒂爾堡)
智能汽車對保險的影響:挑戰與回應
內容摘要:智能汽車的開發使用對現有汽車責任強制保險提出了重大挑戰。為了應對這一挑戰,人們構想了若千保險方案。目前,為了促進智能汽車技術的發展,也為了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主流的保險模式是在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和汽車產品責任配置未做較大改變的前提下,將智能汽車系統缺陷導致的交通事故損害風險納入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我國交強險在應對智能汽車交通事故損害風險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關鍵詞:智能汽車;侵權責任;強制保險
作者:那海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100872)
數據偵查的程序法規制
——基于偵查行為相關性的考察
內容摘要:信息革命下,網絡信息技術全面介入犯罪治理活動,刑事偵查空間從物理場域跨入數字場域,引發刑事偵查活動思路由追溯性犯罪打擊向預測性風險防控轉化,進而形成傳統刑事訴訟規則在評價具體偵查行為與偵查對象之間相關性時的理論和實踐困境,尤其體現在令狀控制失靈和無罪或罪輕數據證據難以收集兩個方面。應對這些困境,需要在平衡犯罪控制與人權保障兩項基本價值的框架下規制數據偵查行為,加強數字正當程序的理論供給,具體體現為建立被指控人獲得合理的數據推論的權利、設立司法預審制度、以及對偵查程序中的具體相關性規則予以修正,在此基礎上對國家刑罰權運用過程中的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關系予以重新矯正。
關鍵詞:數據偵查;獲得合理數據推論的權利;司法預審;有利于辯方證據
作者:裴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北京100191)
輪奸”成立學說的法教義學批判與證成
內容摘要:輪奸是強奸罪的加重犯罪構成,也是強奸罪的共同正犯類型。但是,對輪奸行為樣態的解釋不能只是根據加重犯罪構成和共同正犯的類型進行邏輯的推論。從不同的解釋進路辨析可知,輪奸不要求有“二人以上強好既遂”。從被害人的角度考察,應以“性私密性”和“親密性”作為輪奸處罰的思想基礎,輪奸是指二人以上基于輪奸的改意而輪流實施奸淫行為,不要求有人強奸既遂。當然,基于輪奸之故意而僅僅實施預備行為或者只是停留在手段行為階段,以及其他沒有“二人以上輪流奸淫”侵害事實出現的類型,不構成輪奸。
關鍵詞:強奸;輪奸;共同正犯;性的私密性;性的親密性
作者:林貴文 (福建江夏學院法學院,福建福州350108)
公司法民事責任的解釋方法
——以公司股東內部法律責任分析為視角
內容摘要:公司法在狹義范圍內調整并規范公司股東以契約方式聯合的內部關系和外部關系,即成員相互之間及其與公司本身之間的法律關系,在此基礎上產生了公司章程所生契約責任和侵犯公司成員權權益而導致的侵權責任。由于公司法自身運行的特點,只有使違反公司章程所涉契約責任與侵犯公司成員權而產生的侵權責任相分高,才能使公司法更有效地規范其成員的行為。雖然法律規制結果出現了請求權聚合的現象,但在民法體系的整體框架之下,兩種法律責任并行設置,可以更好地發揮公司法應有的規范功能。公司治理是遏制公司成員侵權行為的有效方法,因此,為公司法設置懲罰性損害賠償是一種合理的探索。
關鍵詞:公司法;民事責任;解釋方法;公司治理
作者:楊志壯 (山東政法學院民商法學院山東濟南250014)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編纂策略與制度走向
內容摘要:《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編纂是《民法典》編纂中的重要一環。關注立法基點,在于審視、豐富、回應《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的理念、智慧與期待;關注編纂策略,在于實現《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的價值定位—一注重體系協調、尊重主體需要、維護性別平等、矯正社會排擠、維護公平正義;關注制度走向,在于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的規范定位——明確婚姻自由邊界、充實夫妻關系內涵、規制親子關系認定、實現收養制度回歸。高效、高質地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的歷史使命,將實現編纂《民法典》的價值追求與社會期待。
關鍵詞: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策略;制度走向;實踐應對;價值追求
作者:王歌雅 (黑龍江大學法學院,黑龍江哈爾濱150080)
論效果意思的辨別
摘要〕情誼行為中“當事人不具有效果意思”之理論判斷,不存在令人信服的依據。在羅馬法上的契約類型以及英美法上的合同效力理論中,均蘊含著完整、嚴密的辨別效果意思的法律技術體系。在大陸法系民法中,出于對“意思自治”的強化,這些法律技術被最大限度地加以限制甚至消除,由此產生了一個效果意思辨別上的法律“盲區”。我國應在司法過程中,借鑒羅馬法和英美法中的法律技術,立足于對現行法的法律解釋,將上述“盲區”重新納入民法調整。
關鍵詞:法律行為;意思表示;效果意思;情誼行為;法律效力
作者:張翔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陜西西安710063)
債權人視角下的擔保制度
——兼論《民法典》中擔保制度的立法構想
內容摘要:《民法典》的編纂為擔保制度的革新提供了契機。傳統民法物保與人保的二分是過時之舉:作為物權的擔保物權,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有不小的問題;而人保的對人性假設,也無法妥善應對現代金融市場的挑戰。現代擔保制度的走向,應是在債權人的視角下,打破物保與人保的隔閡,實現多樣性與可流通的制度整合。為了實現這一點,可在《民法典》中將擔保制度獨立成編;亦可將其納入(經過修改的)總論;但最現實的做法,或許是在民法中對擔保制度進行簡約化處理,在充分考慮意思自治和債權人利益的基礎上,將其留給商法(或其他特別法)進行更為詳實和合適的規定。
關鍵詞:擔保制度;締約考量,信用增強機制;債權入;多樣化與可流通
作者:張凇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土地法制研究院,廣東廣州510420)
違約中的信賴利益賠償
內容摘要:速約中信賴利益賠償制度的產生是合同法的新發展。信賴利益賠償的理論基礎在于,充分救濟非違約方的損失,維護當事人之間的協作關系,并保護交易安全。違約中的信賴利益賠償主要適用于履行利益模糊難以計算、一方不履行直接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因違約方的欺詐導致非違約方的信賴利益損失超出了履行利益的損失等案件。在期待利益和信賴利益并存時,二者不能得到同時賠償,而只能擇一主張,且信賴利益賠償原則上不能超過履行利益賠償。
關鍵詞:信賴利益;履行利益;違約救濟;損害賠償
作者:王利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100872)
違反價格管制的合同效力研究
內容摘要:價格管制要發揮作用需實現從政府政策到市場交易的轉換。由于《價格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規定模糊,加之政府干預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存有爭議,法院對價格管制是否屬于《合同法》第52條所禁止的強制性規定存在分歧。《合同法》有關合同無效的規定主要針對那些具有顯著負外部效應的合同行為。違反價格管制的交易沒有直接損害國家、集體、社會與其他主體的利益,負外部效應低,宜尊重誠實信用原則和比例原則,認定違反價格管制的合同原則上有效,并通過可撤銷、可變更解決個別案件中存在的顯失公平問題!秲r格法》修改應當減少命令-控制型的立法模式,放棄違法即無效的一刀切思維,給予司法機關更多的自主裁量空間。
關鍵詞:價格管制;市場失靈;強制性規定;合同效力;負外部性
作者:萬江 (西南政法大學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重慶401120)
我國民事審判中調審關系的再思考
內容摘要:隨著審判方式改革的推進,我國民事審判中調審結合模式遭到學者的質疑和追問!罢{審分離”作為有力學說旋即成為司法改革處理調審關系的理論依據。但是,尚未明確討論語境的調審分離論,在制度層面自相矛盾,理論論證上概念不清、內涵不明,而且其選擇的改革路徑在民事審判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國民事審判中,調審結合不僅在制度上契合了方便當事人訴訟的預期,而且在實踐中暢通了當事人追求實質正義的渠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規律性。鑒于司法裁判是化解糾紛的最后一道“防線”,我們不能在民事審理過程中刻意實行調審分離,而應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之原則。在調審結合模式下理順調審關系的重要舉措是,重塑調解的理念,增強法官的判案技能,強化當事人程序主體性原則,確保當事人在調解協議達成上的自主性和自愿性,并強化檢察機關對法院調解的監督職能。
關鍵詞:法院調解;調審分離;調審結合;調解理念
作者:李喜蓮 (湘潭大學法學院,湖南湘潭411105)
變更判決之訴的立法論
——兼論定期金給付制度的適用
內容摘要:定期金給付判決是根據判決基準時判定的事實對未來預測而作出的給付判決,因而該判決可能與將來實際情勢產生重大差異。對此,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可以“相應調整”和“作為新案受理”,但在制度設計上忽視了前訴與后訴之間的牽連關系,致使出現系列理論和實踐難題。相應,德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民事訴訟法中確立了變更判決之訴這一特殊訴訟程序,來對原定期金給付判決進行修正,解除其部分或全部既判力,給予權利人以提出新主張的救濟機會,追求實質公平。在此,可以借鑒域外相關立法,在既判力理論視角下構建我國變更判決之訴,為在情勢變更情形下凋整定期金給付金額提供程序保障,以實現定期金給付制度的功能。
關鍵詞:定期金給付;既判力;變更判決之訴;情勢變更
作者:毋愛斌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重慶401120)
商業標識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整
——兼評《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
內容摘要:商業標識的保護一直存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下稱《反法》和《商標法》并行適用的情形,新施行約《反法》第6條雖然刪除了注冊商標的表述,但“其他混淆行為”的規定與《商標法》第58條的銜接并沒有明確,注冊商標與其他商業標識交織混淆情形下的規范適用并不清晰。追溯商業標識保護史可見,商業標識保護模式具有多樣性,既有單一適用《商標法》或《反法》者,也有綜合適用兩法者。之所以采用不同的模式,所依據的法理在于:權利的定性、統一注冊、對抗力強弱;所依據的外在技術在于:離標概念的廣狹、反法的規整方式、商標使用的判定。我國的《反法》第6條意圖消除與《商標法》的重疊保護,囊括溢出《商標法》之外的商業標識,但“其他混淆行為”兜底的寬泛規定可能使上述立法意圖落空,因此應將其解釋為兩種情形:“將商標作為非商標性商業標識使用的行為”和“使用他人商標之外的識別標志引起誤認的行為”。
關鍵詞:商業標識;商標法;不正當竟爭;對抗力;市場混淆
作者:李士林 (華僑大學法學院,福建泉州362021)
新時代中國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體系的變革:理念與路徑
內容摘要:中國參與全球海洋治理體系的變革有諸多經驗和教訓,如發展中國家的自身定位,有利于中國獲得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的支持;中國的立場和主張應以本國海洋權益的維護為依歸,而不能單純基于意識形態的考量;中國應注意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平衡,避免全球海洋治理體系的一些規則成為中國和平發展和實施海洋強國戰略的桎梏。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在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體系變革中應當秉持“全球海洋命運共同體”的理念。中國可以通過倡議發起成立“世界海洋組織”,進一步增強中國在有關全球海洋治理體系國際條約規則制定過程中的議題設置、約文起草和締約談判能力等方式,以推動當代全球海洋治理體系的變革和增強中國在未來全球海洋治理體系變革中的話語權。
關鍵詞:全球海洋治理體系;《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全球海洋命運共同體;世界海洋細織
作者:楊澤偉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湖北武漢430072)
陜甘寧邊區離婚訴訟中“考慮期間”的創制、實踐及其價值
內容摘要:為解決醫學進步給離婚訴訟帶來的難題,陜甘寧邊區195年開始在離婚訴訟中采用“考慮期間”藏定,進而在多種典型的離婚糾紛案中適用,并逐漸將其制度化,收到了穩定婚姻家庭、緩和婚姻沖突的良好效果。考慮期間”制度源于中國近代以來民事訴訟法離婚訴訟中的“訴訟中止”制度,同時又是對訴訟中止制度的變革和發展,是陜甘寧邊區在婚姻法領域的重要創造。
關鍵詞:陜甘寧邊區;離婚訴訟;考慮期間;訴訟中止;緩和婚姻沖突
作者:劉全娥(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陜西西安7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