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秩序的社會之維
龐正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摘要:單憑國家立法展開的法治實踐對社會秩序化需求的滿足具有不可克服的天然局限性,主要包括國家立法在內容上的限度和調整機制的滯后兩大方面。因此國家立法不能否定和完全替代社會自我生成秩序的能力。社會組織是社會自我秩序化的現實踐行者,它在自我內部追求理性行動和組織秩序,同時在外部為國家與社會的交互作用提供良性且有效的機制,進而締造出健康而非壓制的社會秩序。中國法治成長的真正本土資源來自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主體的經濟交往活動和社會組織的自治行動,其最直接的資源載體就是由各類社會組織締造的非正式制度。以社會組織為主體充分發揮社會自我秩序化功能,是法治秩序實現的有效路徑,也是彌補我國政府推進型法治的動力單一性缺陷的必要選擇。
關鍵詞:法治;秩序;社會;社會組織
2. 繁華與無序:法律體系建構的中國模式之檢討
錢大軍;薛愛昌 吉林大學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摘要:中國法律體系是依托國家主導下的法律試行機制建立起來的,因此其構建模式是一種進化因素和建構色彩并存的混合模式。這種混合模式無疑具有其自身優勢,但在其繁華的表象下卻隱藏著一系列無序和亂象,導致了中國法律的實踐效果不甚理想。鑒于此,應從法律體系構建模式的邏輯謬誤、法律試行機制的技術性缺陷、法律試行機制的現實困境以及法律體系構建模式的合法性難題這樣四個方面來對中國法律體系的構建模式做出反思和檢討。反思和檢討的目的不是為了否定該模式,而是為了使其更好地發揮制度功效,進而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解決思路。
關鍵詞:法律體系;實踐;法律試行;立法試驗;良性違憲
3. 法治政府:一個概念的簡明史
楊海坤;樊響 山東大學法學院
摘要:如何描述和分析當代中國行政體制的運行是理論界關注的焦點,在討論的過程中產生了許多富有理論價值的概念,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行政法學界提出并被實踐部門采納的“法治政府”!胺ㄖ握弊鳛橐环N源于理念模型概念,主要是對行政機構運行的形而上的理想描摹,強調行政權力運行中側重法律對政府而非公民的規制,以及政府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法治政府的生命源于符合中國實踐需要,因此這一理想如何成為現實,如何讓法治國家背景下的“法治政府”思想與中國的現實政治社會環境相適應,是當今中國行政法學面臨的重大課題。作為一個當代中國政治文明的新概念,“法治政府”內涵在當下依然有充分解釋的必要和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關鍵詞:法治政府;政府法治論;行政法學
4. 魏晉令性質、地位及影響考論
李俊強 貴州財經大學文法學院
摘要:魏晉令在中國令制史上占有極重要的地位。它繼承并發展了秦漢令,最終完成了“律令分野”,并促進了魏晉行政制度的發展。它還為后世令的發展奠定了基調:其主導思想、性質特點及體例內容對后世令制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關鍵詞:魏晉;令制;禮;政制性法規
5. 不作為因果關系的理論流變與研究進路
李川 東南大學法學院
摘要:不作為因果關系因為缺乏自然因果流程參照,在認定上更加困難復雜。早期學說從自然因果論出發,訴諸構成要件外原因力說明因果關系,難以符合構成要件基本理論架構。后期學說雖然回歸構成要件要素的范圍,但存在著混淆行為認定和因果認定以及標準模糊等問題,最終只能采用擬制作為因果關系的方法形成準因果關系說。而在因果關系歸因和歸責的雙重審視下,準因果關系說存在著以歸因判斷方法解決歸責問題的邏輯難題,不作為因果關系應還原規范評價和歸責判斷的屬性。相當因果關系說通過“相當性”標準體現歸責判斷,但在不純正不作為犯情形下難以避免防果義務判斷與因果歸責的循環論證的問題,混淆構成要件要素層次?陀^歸責論通過不法風險的制造與實現的分層認定部分緩解了這一問題,但其內涵超越了因果判斷的范圍,實質為構成要件客觀要素判斷理論?陀^歸責論中制造法所不容風險的規則實質為行為判斷標準,只能作為不作為因果歸責的前規則而非因果歸責本身。應倡導以實現不法風險和效力落在構成要件效力范圍之內的規則為不作為因果關系的歸責理論,而考慮到不作為因果關系缺乏實存因果流程的特點,也就是將其作為不作為因果關系的認定理論。
關鍵詞:不作為因果關系;自然因果;相當因果關系;客觀歸責
6. 論共犯關系脫離的具體認定與法律責任
付曉雅;高銘暄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
摘要:共犯關系脫離這一概念,由日本刑法學者大塚仁最先提出,其研究目的在于合理解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實施犯罪并為阻止犯罪結果出現做出相當努力,但仍未阻止結果發生的部分共犯人的刑事責任問題。我國司法實踐中同樣存在著共犯脫離的現象,但是在我國刑法中卻并沒有關于共犯關系脫離的明確規定,對于實踐中的相關案件,理論界通常比照犯罪中止的相關規定,按照“一人既遂,全體既遂”的原則進行處理,而脫離的情形僅作為酌定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此種做法顯然對于意圖脫離的共犯者過于苛刻,也有違我國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因此,需要在對其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分析將其引入我國的必要性,并最終作出本土化的制度建設。
關鍵詞:共犯關系;共犯關系的脫離;認定標準
7. 共謀射程理論與共犯關系脫離的認定——兼與劉艷紅教授商榷
王昭武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
摘要:共犯關系的脫離,是指部分共犯在犯罪完成之前退出共犯關系,但剩余共犯繼續完成了原定犯罪的情形。若成立共犯脫離,退出者則不對退出之后由其他共犯所實現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而僅就退出之前的行為及其結果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共犯關系脫離與共犯中止屬于不同理論層面的問題,必須明確區分二者。共謀射程理論可以為共犯脫離的認定提供明確的解決路徑。是否成立共犯脫離,取決于剩余共犯的行為是否屬于當初的共謀的射程之內的行為。
關鍵詞:共犯關系脫離;共犯中止;規范的因果關系切斷說;共謀射程理論
8. 表見代理本人歸責性要件的反思與重構
冉克平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
摘要:以被代理人的可歸責性作為表見代理獨立構成要件的“雙重要件說”,系以德國的權利外觀責任為基礎,存在體系上的矛盾以及難以認定的弊端。我國《合同法》第49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文義并不包括本人歸責性,司法實踐也不以本人歸責性作為表見代理的獨立構成要件。借鑒法國法上的表見理論,將本人與外觀事實之間的關聯性內置于相對人“合理信賴”的因素,以由此形成的“新單一要件說”來闡釋我國現行表見代理的規范,更符合立法目的以及司法現狀。
關鍵詞:表見代理;權利外觀責任;可歸責性;合理信賴
9. 論合同保護第三人的路徑選擇
張家勇 四川大學法學院
摘要:合同對第三人也能夠產生保護作用的現象在比較法上不乏其例,但其規范方式則存在不同做法,作為介乎于合同法與侵權法之間的法律現象,只有結合具體法律制度背景才能對其做出有意義的評判。從法律實證的角度看,我國立法和司法實踐均未承認合同對第三人的保護作用。由于侵權責任法在保護民事權益方面業已提供了充分的救濟渠道,故我國沒有引入德國式附保護第三人作用的合同的制度需要。為第三人利益合同基于其獨特的工具價值,可以在對第三人提供超出侵權法的更為便利或優厚的合同保護方面發揮作用,在中國現行法體系下,應當肯定其存在價值。
關鍵詞:第三人;附保護第三人作用的合同;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10.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市場支配力的法律規制
熊琦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
摘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市場支配力因其集中權利來源的功能而形成,且被一直視為自然壟斷的結果和反壟斷規制的例外。然而,該市場支配力在顯著提高著作權市場交易效率的同時,也因其帶來的社會成本而遭到權利人和使用者的質疑。作為被動立法的產物,我國集體管理組織雖然以行政支配力換取市場支配力的方式得以成功構建交易平臺,但也因此導致缺少限制性規定而阻礙版權產業的發展。針對上述問題,我國需要首先通過放松規制的方法,允許產業主體自行創設集體管理組織;其次通過強化規制的方法,要求集體管理組織為使用者提供多元化的許可類型選擇,避免集體管理組織市場支配力的不當利用。
關鍵詞: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市場支配力;概括許可;反壟斷
11. 我國監護人責任規范的反思與再解讀
孫玉紅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摘要:監護人責任因替代責任、責任能力在我國立法上的稀有和理論研究上的薄弱,存在對其認識上的混亂、立法上的缺陷及理論研究上的誤區。監護人責任作為非自己行為責任,屬于折衷的替代責任但非對被監護人責任的替代。監護人責任的成立不以被監護人責任的成立為必要條件,法律解釋方法下,我國監護人責任應是監護人的獨立責任,在訴訟中監護人應當作為被告。
關鍵詞:監護人責任;替代責任;被監護人
12. 論殘疾兒童特別照顧權的實現
吳鵬飛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
摘要:殘疾兒童特別照顧權是指每個殘疾兒童均有權得到維護其尊嚴、促進其最大限度自立、保障其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過上適當而充實的生活之特別照顧的權利。它既是確保殘疾兒童人性尊嚴之體現,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之要求。從目前我國殘疾兒童特別照顧制度來看,相關內容較全面,但其實現仍面臨諸多困境,難以尊重和滿足殘疾兒童的個體差異和特殊需求,有理念、立法、經濟及社會層面的因素。而域外殘疾兒童特別照顧制度較完善,相關經驗可資我國借鑒。因此,其實現應信守缺陷補償與潛能發展相協調的理念,修正殘疾兒童特別照顧法律體系,構建多元殘疾兒童特別照顧體制,健全殘疾兒童特別照顧配套設施,以促進殘疾兒童特別照顧權的實現。
關鍵詞:殘疾兒童;特別照顧權;能力開發;兒童福利
13. 工作時間基準的體系構造及立法完善
王天玉 清華大學法學院
摘要:我國工作時間基準體系成型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已運行20年并未有任何系統修訂,難以有效應對實踐中普遍存在的長時間工作、無序加班等問題。為此,應當從市場化的勞動關系本質出發,厘清現有工時制度的內在矛盾,界定工作時間的概念內涵,確立工時法制的調整邊界,以指導司法裁判。工時基準法制的立法完善應沿襲現有的標準工時規定,細化特殊工時的適用范圍并強化保障手段,實現工作時間調整的法治化。
關鍵詞:工作時間;勞動基準;加班;標準工時;勞動彈性化
14. 環境標準侵權法效力辨析
陳偉 南京大學法學院
摘要:通說認為,污染物排放標準系公法上環境管制的手段,效力并不及于作為私法的侵權法。然而法院在不可量物侵權的實際案例中卻又承認合規抗辯的效力。產生這種矛盾的原因是,既有學說僅僅注意到了與侵權責任構成要件中侵權行為有關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而沒有注意到造成損害結果的真正原因并非排污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而是排放行為造成的環境質量的下降(以環境質量標準是否達標界定)。把關注點僅僅放在作為管制手段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上而忽視了環境質量標準的司法效力,是造成理論困境的主要原因。放棄污染物排放標準侵權法效力的討論,構建環境質量標準的侵權法效力模型,才能從根本上闡明環境標準在侵權法上的法律效力問題。
關鍵詞:環境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侵權責任;合規抗辯
15. 中國語境下的自白任意性規則
王景龍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
摘要:中國自白任意性規則已在規范層面上初步成型,形成了包括“反對強迫自證其罪”的原則性規定、自白任意性保障規范和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規范在內的規范體系。雖然它具有與西方不同的理論構造,但面臨與西方相同的實踐難題:口供的自愿性與訊問的強迫性存在著不可避免的沖突;自白任意性判斷標準確定的兩難;中國司法實踐對口供的剛性需求與自白任意性規則之間存在著深層次的矛盾。為解決矛盾,中國可以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一方面要構建制度化的“逼供”機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合法化的“誘供”制度,以增加口供的供給。
關鍵詞:自白的任意性;自白激勵制度;制度化“逼供”
16. 鑒定意見概念之比較與界定
蘇青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
摘要: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鑒定意見成為新的“證據之王”,而鑒定意見相關制度的建構應基于對鑒定意見的合理界定。在不同的訴訟體制下,對鑒定意見的界定有所不同。通過比較“鑒定意見”與英美法系國家的“科學證據”、“專家意見”及德國訴訟法中的“鑒定結果”等概念,認為界定鑒定意見應緊扣其訴訟關聯性、科學性、意見性三個基本屬性,科學性與訴訟性的統一、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統一是鑒定意見的基本特征。由此,對于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各類“專家意見”,應具體分析其是否具備鑒定意見的特征,進行合理的定性及定位。
關鍵詞:鑒定意見;概念;特征
17. 我國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真實陳述義務之重構
紀格非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大陸法系國家的當事人的真實陳述義務以協同主義的訴訟模式為基礎,真實義務的實現以當事人的一般化的事案解明義務和法官釋明權為支撐,并始終將辯論主義作為真實義務的邊界。促進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的真實陳述必須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調查取證權,強化當事人的出庭義務和陳述義務。我國民事訴訟當事人真實義務的解讀應當以辯論主義為背景,不過分加重當事人負擔為底線。在落實當事人真實義務的過程中應強化當事人的出庭義務和陳述義務;合理構建違反真實義務的懲罰機制;對于法官詢問當事人的程序和范圍加以完善,同時明確當事人真實義務的界限和范圍。
關鍵詞:真實義務;誠實信用原則;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18. 由國際海洋法論海上絲綢之路的挑戰
張晏瑲 山東大學法學院
摘要: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無法解決所有國際海洋法律爭端。作為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締約國,我國在構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過程中,勢必面臨沿海國擴張海洋權益而公約卻不足以應對的難題,此時,各國的政治意愿就成為我們構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關鍵。
關鍵詞:海上絲綢之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海洋自由
19. 論體育賽事現場直播畫面的著作權保護——兼評“鳳凰網賽事轉播案”
王遷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
摘要:體育賽事組織者只能憑借對賽事場所的物權設定他人入場并進行直播的條件,不能根據自身的章程原始取得對直播畫面的著作權或鄰接權。由于在對體育賽事進行直播時,攝像機的設置需要遵循一定規范,且導播對畫面的選擇需要滿足觀眾的穩定預期,因此獨創性程度有限。我國《著作權法》并未將“固定在物質載體上”規定為作品受保護的前提,同時還規定了用于保護廣播信號的廣播組織權。降低對獨創性的要求、將直播畫面認定為作品,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使廣播組織權的意義。因此對現場直播畫面的保護,應當通過完善《著作權法》對廣播組織權的規定加以實現。
關鍵詞:體育賽事現場直播;獨創性;廣播組織權
20. 論警察防衛行為正當性的判斷——以“慶安火車站警察槍擊事件”為例的分析
于改之;蔣太珂 華東政法大學,山東大學法學院
摘要:對警察防衛行為正當性判斷必須進行實質性的審查。規范依據是刑法中的正當防衛的規定,行政法中的相關限制警械、武器使用的規定是防衛相當性的類型化、具體化規定。對于防衛限度的認定應該考慮具體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以行為時一般的理智第三人的立場進行判斷。據此,“慶安火車站警察槍擊事件”應屬于正當防衛。解釋論的角度只是權宜之計,還應該從立法論的角度系統解決警察防衛問題。
關鍵詞:警察防衛;實質審查;正當防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