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對倫理的偏好與疏離——以中國艾滋病防治立法中的隱私保護條款為中心
張劍源,法學博士,云南大學法學院講師。
摘要:法律與倫理之間關系的展開,往往呈現出兩個不同的具體面向:一為法律對倫理的偏好;二為法律對倫理的疏離。通過對中國艾滋病防治立法中隱私保護條款的梳理和討論發現,由于法律在對倫理的偏好與疏離之間存在著某種程度的緊張,立法往往呈現出對倫理討論“一一對應”的情況,由此產生出不同立法規定之間的沖突、法律語言的模糊、立法與整體倫理討論的脫節等情況,削弱了法律的一般性、統一性和合法性。倫理討論是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基礎,然而,法律制定在關照倫理討論的同時,需要建構一種理性的政治過程,并在此基礎上使規范明確化和具體化,進而實現法律在實踐層面上對風險的有效規制。
關鍵詞: 倫理 艾滋病防治立法 隱私保護 合法性
2. 城管執法沖突的社會情境——以《城管來了》為文本展開
陳柏峰,法學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博士后研究人員。
摘要 在當下中國,城管的公共形象負面,幾乎被等同于暴力執法、擾民、欺壓弱勢群體、腐敗等。然而,從其體制形成來看,城管執法克服了多頭執法體制的諸多弊端,大體上符合社會發展需要。從紀實作品《城管來了》來看,城管在食品安全、城市交通、市民人身財產安全、社區安寧等多方面均有著積極作用,執法沖突的發生有其結構性原因:執法矛盾向城管集中、政府行政決策風險向城管轉移、執法受益者是“沉默的大多數”。《城管來了》反映的執法實踐與傳媒表達的大不相同,因為很多傳媒將個別城管執法事件加以刻板印象化,掩蓋了城管執法的積極面向,通過“污名”建構了負面的城管整體形象,并將暴力抗法攤販的形象圓形化,將問題歸結為抽象的體制問題。這無助于解決問題。傳媒應當客觀全面地報道城管執法的社會情境,幫助不同人群共享經驗、凝聚共識、達致理解和彌合矛盾。
關鍵詞: 城管 執法沖突 社會情境 《城管來了》 傳媒
3. 我國社會救助立法理念及其維度——兼評《社會救助法(征求意見稿)》的完善
蔣悟真,法學博士,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摘要 法理念是社會救助立法的指導思想和靈魂。我國社會救助立法理念包括國家與社會責任并重、城市與農村一體化、輸血與造血方式同步、常規與應急措施結合、社會救濟與保險功能協調、實體法與程序法融合等內涵。轉型期特定的社會經濟背景和社會救助生態狀況決定著我國社會救助立法理念的向度:在救助責任上應彰顯國家責任、在救助對象上應注重農民、在救助方式上應倡導造血手段、在救助內容上應突出常規措施、在救助功能上應推崇社會救助底線,以及在救助價值目標追求上應強調程序正義。在我國《社會救助法(征求意見稿)》修正與社會救助法律制度構建過程中應當信守上述法理念。
關鍵詞: 社會救助法 立法理念 救助主體 救助內容 救助程序
4. 食品安全法治專題之一
徐景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
劉俊海,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高圣平,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摘要 鑒于我國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及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簡稱《食品安全法》)的不適應性,《食品安全法》正籌備修改中。修法涉及每一個人的生命和健康,因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如何修改這部法律使之更加符合中國社會實際,更能以法治思維治理食品安全,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本刊分兩期刊登在這一領域卓有研究的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的探討文章。
5. 物權行為的規范結構與我國之所有權變動
朱慶育,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摘要 《物權法》雖已頒行有年,有關所有權變動的規則卻仍聚訟紛紜,在物權行為的規范結構框架之下,我國之所有權變動規則應作系統檢討。立法已確立債物二分的格局,在維護私法自治的前提下,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的分離在既有規范脈絡中清晰可見;同時,我國物權公示以公信主義為原則,物權變動的抽象原則亦有其制度基礎。
關鍵詞: 債務二分 物權行為 分離原則 抽象原則 無因原則
6. 虛擬財產繼承的理論與立法問題
梅夏英,法學博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
許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摘要 網絡虛擬財產繼承是我國《繼承法》修改中難以回避的議題之一。基于概念明晰性、規則可操作性和體系完備性的立法要求,虛擬財產須具體化為“虛擬入口”和“虛擬資產”兩類財產,并應以此為前提,逐步確立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消除用戶協議對虛擬財產繼承的限制、化解虛擬財產繼承與用戶隱私的潛在沖突,設計出既貼合我國現有法律、又能回應網絡新型社會關系的虛擬財產繼承制度。
關鍵詞: 虛擬財產 繼承 財產權用戶協議 隱私
7. 從負債應償到破產免責:破產債務清償責任衍進的中國法律史敘事
蔡曉榮,歷史學博士,福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摘要 中國固有法對于債務清償不能之法律調整,主要有以下二端:其一,以刑逼債,或對債務人科以刑事責任;其二,由債務人成年家屬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遜清之季,受華洋破產債務訴訟之促動,遂有《大清破產律》之制訂。該律一度確立了破產免責原則,但旋被廢止。民初大理院涉及破產之判決例和解釋例,雖部分繼受《大清破產律》之精神,但仍秉承中國傳統之債務清償習慣,固守破產不免責主義。迨至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35年之《破產法》,最終在法律文本層面再次確立了破產免責原則。回溯中國法律史上破產債務清償責任衍進之脈絡,可以發現,固有法中負債應償的債務清償理念,與域外繼受而來的破產免責制度,在近代中國一直處于一種膠合對峙狀態。
關鍵詞: 負債應償 破產免責 破產立法 中國法律史
8. 客觀歸責方法論的中國實踐
周光權,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摘要 對大量案例的分析表明,中國司法裁判上有時會對危險制造、危險的相當實現、危險升高作相對明確的表態,在經驗判斷之外進行規范判斷,其方法論和客觀歸責論基本一致,使得中國司法實務對疑難案件的處理和德、日等國沒有太大差異。如果考慮到相當因果關系說缺乏下位規則,體系化、規范性欠缺等不足,在未來中國重視客觀歸責的方法論意義是理所當然的;承認實行行為論并不一定要否定客觀歸責論中的危險制造;是否采用客觀歸責論,與犯罪論體系的階層化關聯性很小。即便司法上未來不使用客觀歸責的術語,但在判斷邏輯上也要將事實判斷(經驗判斷)和規范判斷(價值判斷)區分開來。
關鍵詞: 因果關系 客觀歸責論 方法論 司法實務
9. 真正身份犯之共犯問題展開——實行行為決定論的貫徹
林維,法學博士,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教授。
摘要 認定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應貫徹實行行為決定論。無身份者教唆、幫助有身份者實施真正身份犯的,應按照實行行為認定構成教唆或幫助犯。在無身份者和身份者共同“實行”真正身份行為時,無論是義務犯還是能力犯,無身份者形式上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因不具備義務違反性而不能被評價為實行行為,原本不成立單獨實行犯的無身份者也就不能成立共同正犯。定罪時亦應以身份犯的實行行為確定整體案件性質,而不應采取其他的標準。在身份者教唆無身份者代替或幫助其“實行”的場合,由于身份者不可能完全放棄實行,因此身份者仍然成立直接正犯,無身份者則成立幫助犯。此外,A身份者教唆、幫助無身份者實施一般犯罪,而刑法就同一行為規定了A身份犯的場合,同樣應考察義務身份的利用與否來確定行為的性質。
關鍵詞: 真正身份犯 共犯 實行行為
10. 論被告人的自主性辯護權——以“被告人會見權”為切入的分析
陳瑞華,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摘要 現行刑事訴訟法將會見權僅定位為“律師會見權”,具有局限性。完整意義上的會見權還應包括“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會見辯護律師”。不僅如此,我國法律只承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被動性辯護權”,即交由辯護律師行使的辯護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為辯護權的享有者,在很多場合都被剝奪了自行行使辯護權的機會,成為在行使辯護權利方面的“無行為能力人”。為確保被告人獲得“有效辯護”的機會,并使被告人對律師辯護進行有效的督促,有必要確立“被告人的自主性辯護權”,確保被告人有機會親自行使會見權、閱卷權、申請調查權,從而與律師辯護權形成一種合力。
關鍵詞: 律師會見權 被告人會見權 被動性辯護權 自主性辯護權
11. 論民事執行和解司法審查的本質、功能與效力
陳群峰,法學博士,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雷運龍,法學博士,北京大學企業與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摘要 民事執行和解在實體上可以產生消滅實體法律關系和中斷申請執行時效的效力,在程序上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和中止、終結執行程序的效力。民事執行和解的效力來源于執行法院對執行和解的司法審查。這種審查既有對執行當事人意思自治行為的司法確認性質,也發揮著協調當事人私權和公共利益、法律秩序關系的功能。
關鍵詞: 民事執行和解 司法審查 意思自治 執行依據
12. 北極海域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與北極區域法律制度的建構
黃德明,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章成,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北極海域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的法律問題與北極區域法律制度建構的路徑選擇有緊密關聯。對北極海域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法律問題的認識,必然涉及對于北極區域法律制度建構的路徑選擇和前景判斷。北極海域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法律問題的解決尚需時日,而北極區域法律制度的建構有助于為北極國家與非北極國家的制度合作提供保障。在認同國家在北極事務上的優先權的同時,中國應加強對北極海域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問題的法理解讀,以及對北極區域法律制度建構議題的規范參與,以便更好地促進各方的合作共贏,維護中國和廣大非北極國家在北極地區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 北極海域 200海里外大陸架 劃界 北極區域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