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特稿
論《民事訴訟法》全面修改的主要議題——紀念《法學》復刊30周年·名家論壇(三) 湯維建
l 法務時評
“7·23”動車追尾事故處理引發的法律問題 劉哲昕
l 筆談:我國法律體系形成后司法的責任和使命
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在提升法律體系的品質、維護法制權威中的作用 何勤華
法官的忠誠度建設是維護法制權威的關鍵要素 曲玉梁、練育強
人民法院立法建議在法律體系完善中的功能 馬金芳
規范性司法解釋在法律體系實施中的責任和使命 張 勇
完善法律體系的司法路徑 張卓明
法律體系的實踐化與社會管理的法律化 蘇彥新
l 專題研究:法律應當如何應對李昌奎案?
從李昌奎案看“鄰里糾紛”與“手段殘忍”的涵義 車 浩
罪刑法定主義視角下“賽家鑫”案再審問題之剖析 周 詳
從李昌奎案檢討數罪并罰時死緩的適用 姜 濤
l 論文
對香港終審法院就“剛果金案”提請人大釋法的看法 秦前紅、黃明濤
論憲法之下的刑法秩序轉型與權利保護 李樣舉
法治視角下的事件通報 李長城
論人格權法定、一般人格權與侵權責任構成 易 軍
知識產權行政授權及確權行為的性質解析 杜穎、王國立
著作權集中許可機制的正當性與立法完善 熊 琦
l 專論
拆遷變法的個體利益、集體利益與公共利益解讀——限于舊城區改建的分析 趙紅梅
我國勞務派遣立法的模糊性及其改進路徑 謝德成
物業小區停車位完全市場化的立法誤區及其矯正 楊遂全
從“歐盟對華銅版紙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案看從低征稅規則的適用 茍大凱
l 法律實務
受賄罪量刑中的寬嚴失據問題——基于2010年省部級高官受賄案件的研析 孫國祥
量刑如何實現均衡——以量刑規范性文件為分析樣本 劉 軍
論《民事訴訟法》全面修改的主要議題
湯維建
內容摘要:此次《民事訴訟法》的修改,應主要討論和解決訴權與審判權、檢察監 督權與審判權、社會參與權與審判權、調解權與審判權以及執行權與審判權之間的關系。《 民 事訴訟法》修改中的權力配置所環繞的軸心是審判權,其基本的思路乃是對審判權的制約和 監 督。通過訴權與審判權的關系調整,將構建出一個相對合理的訴訟體制,這是對審判權的第 一次削權。以陪審權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參與權的有效強化乃是對審判權的第二次削權。將執 行權從大一統的審判權中分離而出,乃是對審判權的第三次削權。將調解權與審判權分離開 來運轉,防止以模糊的調解權掩蓋清晰的審判權,乃是對審判權的第四次削權。最后,將審 判權納入到檢察監督的軌道,則可以視為是對審判權的第五次,也是最終一次削權。我國 《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不僅是過去和現在,而且在將來相當一段歷史時期內,都是以對審 判權的限縮和控權為圭臬和鵠的。
“7·23”動車追尾事故應急處理引發的法律思考
劉哲昕
內容摘要:“7·23”事故的處理暴露出諸多的法律問題。“通車”優先于“救人”說明應急 救援的立法價值序位錯亂;救援過程中的混亂暴露出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存在條塊分割;過早 損毀車體折射出證據保全的意識十分淡薄;賠償標準的“三級跳”暴露出鐵路事故賠償立法 的陳舊與過時;而事故的深層次原因與鐵道部長期政企不分的體制痼疾有關,所謂的“自然 壟斷”與“國有化”訴求并非政企分開的真正障礙。
從李昌奎案看“鄰里糾紛”與“手段殘忍”的涵義
車 浩
內容摘要:圍繞云南李昌奎案的各種宏觀理念之爭,應該被還原成刑法教義學上的技術問題加以分析。云南高院改判死緩所引據的“鄰里糾紛”,不是空間性和物理性的地域概念,而應被理解為以熟人社會為情理基礎、以特殊預防為刑罰目的、以直接關聯性為教義學特征的法律概念。行為人或被害人不是制造糾紛的直接當事人的,不適用“鄰里糾紛”的優惠政策。“手段殘忍”重在強調行為對善良風俗和人類惻隱心的挑戰,它本來就是以社會一般觀念作為判斷基準的規范性概念,司法者應將其視作民意輿情中的合理成分予以采納。法院審判堅持獨立性和權威性的關鍵,在于通過技術渠道運用專業能力吸納民意并消解理念之爭;李昌奎案暴露出的判決書不說理的弊端,應該引起司法者足夠的警醒。
對香港終審法院就“剛果金案”提請人大釋法的看法
秦前紅 黃明濤
內容摘要:香港終審法院最近就剛果民主共和國訴美國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公司一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請求。這是香港終審法院第一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8條的有關規定提請釋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與法律意義。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積極、慎重、高度專業地處理本次釋法,并尤其需要處理好四個方面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