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信守與省思:現行憲法頒布30周年紀念專題〕
認真對待我國憲法文本 韓大元·5·
憲法實施的概念與路徑 張千帆·19·
政治憲法學視野中的“八二憲法” 高全喜·26·
我們應當怎樣修改憲法
——兼論“政治憲法學”與“規范憲法學”修憲觀的得失 莫紀宏·39·
〔專 論〕
我國民法立法的體系化與科學化問題 孫憲忠·46·
〔論 文〕
論動產多重買賣中標的物所有權歸屬的確定標準
——評最高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9、10條 程 嘯·61·
超越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規則
——家政工保護的立法理念與制度建構 謝增毅·71·
日本民事訴訟法上誠實信義原則之解讀 陳 剛·81·
國際投資仲裁裁決執行中的國家豁免問題 黃世席·95·
論股東派生訴訟的實現
——以“理性經濟人”為假設的法經濟學解釋 朱蕓陽·107·
政治私約主義的正當性困境:政治憲法學批判
——以《清帝遜位詔書》的法學解讀為中心 凌 斌·119·
沒有社會的社會契約
——對盧梭公意理論與傳統民意觀的批判性考察 張 龑·135·
帝制法治的兩面
——“斷罪引律令”與比附援引制度的思想基礎 李啟成 李貴連·149·
〔外國法研究〕
普通法世界中的混合法系 〔英〕霍普勛爵 著 劉 晗 譯·161·
內容提要:
1、認真對待我國憲法文本 韓大元
摘 要 憲法文本是一種價值與規范體系,其存在形式表現為文本之上、文本之下、文本之內、文本之外,構成完整的價值與規則體系。“82憲法”體現了讓社會治理回歸制度理性、弘揚人性旗幟的目的,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對民眾權利保護訴求的積極回應和滿足,是對人的尊嚴、制度理性的恢復與塑造,30年來中國社會的轉型是通過憲法實現的。我們要肯定憲法的正當性、合法性,尊重憲法文本,堅持憲法的基本立場,從文本出發思考、解釋與解決社會生活中的憲法問題。在未來的社會治理中,應當保障憲法的規范效力,以我國憲法文本為基礎,建構解決我國問題的解釋技術、解釋程序、解釋理論,關注實踐中的憲法問題,突出憲法的調整功能與社會問題的憲法化,在憲法與社會的互動中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關鍵詞 憲法文本 憲法實施 社會共識 憲法共識 憲法治理
2、憲法實施的概念與路徑 張千帆
摘 要 本文分析了憲法實施的概念、方式和路徑,澄清了程序與實體憲法實施的兩種概念,并指出了程序性實施的局限性。筆者認為,程序性實施不僅不能保障憲法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落實,而且也不能樹立社會大眾對憲法的信心和認同。相反,憲法的實質性實施雖然可能表面上否定了某些法律規范的合憲性,實際上則不僅有助于確立憲法的權威并樹立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而且也有助于增進社會大眾對整個法律體系的信心與認同。
關鍵詞 憲法實施 司法適用 程序性實施 實質性實施
3、政治憲法學視野中的“八二憲法” 高全喜
摘 要 “八二憲法”的修憲前提在于對“文化大革命”的反思與對繼續革命論的拒斥。“八二憲法”是改革轉型期的政治憲法,而不是常態政治下的法律性憲法,其生成與演進需要政治維度的認知與建構,單純的司法機制無法奏效。“八二憲法”存在著復調性,是革命與去革命的綜合,是在革命造成的政治體制內發生的去革命的憲制安排。“八二憲法”具有獨特的代表制三元性,即由黨、人大、政協構成的復合代表制,而在時間上表現為一種“生命—結構”主義的演進邏輯。政治憲法學對“八二憲法”的理論審視是主流憲法學之外不可或缺的一種分析視角。
關鍵詞 政治憲法學 “八二憲法” 改革憲法 去革命化 生命—結構主義
4、我們應當怎樣修改憲法——兼論“政治憲法學”與“規范憲法學”修憲觀的得失 莫紀宏
摘 要 本文通過分析“政治憲法學”與“規范憲法學”在方法論上的特征,指出了這兩種方法在學術上都有一定的解釋力和影響力。作者結合憲法修改問題,具體地論述了“政治憲法學”與“規范憲法學”在可能發生的現行憲法第五次修改動議上的不同思考進路,指出必須要將這兩種思考進路產生的影響結合起來,發揮其對憲法修改影響的合力作用,才能產生啟動現行憲法第五次修改的動議效果。本文還就“政治憲法學”與“規范憲法學”在修改憲法中可能提出的問題和修改方案進行了分析和推論,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這兩種方法對憲法學理論研究的積極意義。
關鍵詞 政治憲法學 規范憲法學 憲法修改 憲法解釋 憲法變動
5、我國民法立法的體系化與科學化問題 孫憲忠
摘 要 我國最高立法機關宣布已經建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但是從“體系”的角度看,民法立法還存在體系化和科學化方面的重大缺陷,這些問題十分明顯并亟待改正。現代民法進入中國,本身就是以體系化科學的知識體系進入的。但是我國現行民法均以單行法律法規呈現,這些法律制定的時間跨越期限很長,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改革開放初期制定的,他們沒有體現民法社會的基本精神;一些在不同時期制定的法律制度相互不銜接甚至矛盾;一些立法制定時并不考慮既有法律法規的存在,也不考慮民法知識體系的科學性,只考慮單一的單行法規自成一統,結果使得民法整體出現立法碎片化的現象。立法機關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則”時曾經宣布,等條件成熟時應該制定民法典,借以整合民法資源,實現民法規則體系化和科學化。但是,現行建成的所謂“體系”并沒有表現民法典整合的趨勢,也不符合民法科學體系化的內在邏輯。為保障市場經濟發展和人民權利,民法立法體系化科學化的任務必須旗幟鮮明地提出來,必須借助潘德克頓法學的科學防止立法碎片化,盡快實現民法現行立法的整合,并且盡快出臺中國民法典。
關鍵詞 民法知識體系 內在和諧 潘德克頓法學 碎片化 民法典
6、論動產多重買賣中標的物所有權歸屬的確定標準——評最高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9、10條 程 嘯
摘 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與第10條分別規定的是普通動產與特殊動產的多重買賣中標的物所有權歸屬的確定標準。這些標準包括支付價款優先說、合同成立在先說以及交付的效力優于登記等。司法解釋的起草者旨在通過上述標準實現維護誠實信用原則,防止多重買賣的目標。然而,由于這些標準既違背了基本的法理,也不符合《物權法》的規定,因此它們不僅無法實現起草者的初衷,還會制造更大的混亂與問題。
關鍵詞 多重買賣 買賣合同 動產 所有權
7、超越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規則——家政工保護的立法理念與制度建構 謝增毅
摘 要 目前我國家政工人數眾多,立法嚴重滯后,家政工的法律保護亟待加強。家政工與雇主(家庭或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雇傭關系,但家政工有特殊性。同時,家政工與雇主之間雖具備勞動關系的某些特征,卻不是典型的勞動關系,雙方之間是一種特殊的雇傭關系。因此,家政工的法律保護既不能僅依靠雇傭合同的一般規則,也不應將家政工簡單納入勞動法的調整范圍。應針對家政工的特殊性,建立超越一般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規則的制度安排。
關鍵詞 家政工 雇傭合同 勞動合同 勞動法
8、日本民事訴訟法上誠實信義原則之解讀 陳 剛
摘 要 日本法對民事訴訟誠實信義原則的確立經歷了一個由判例到立法的過程。在民事訴訟領域適用誠實信義原則具有平衡當事人間的訴訟利益,追求客觀真實,實現“勝者應勝,敗者應敗”等多個方面積極意義。雖然誠實信義原則是貫穿于整個民事訴訟的一般原則,但其適用是對現行法律規定的例外和補充,因此,立法上很難對其適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作出明確統一的規定。如是,民事訴訟誠實信義原則尤如一把“雙刃劍”,在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同時,也要防止其被濫用或空置。
關鍵詞 民事訴訟 誠實信義原則 適用類型 法律效果
9、國際投資仲裁裁決執行中的國家豁免問題 黃世席
摘 要 國家作為一方當事人參與國際投資活動、發生爭議訴諸仲裁后,在執行仲裁裁決的過程中就有可能出現國家豁免抗辯的問題。對絕對豁免和限制豁免的不同適用會使類似案件得到不同的判決結果,但是限制豁免還未形成為習慣國際法。仲裁過程中國家豁免的放棄并不同于訴訟過程中管轄豁免和執行豁免的放棄,后者需要單獨的聲明。外交財產、央行財產以及軍事、文化等財產一般享有執行豁免權,其他的財產則可能因為商業用途或者非主權目的而不能得到豁免。
關鍵詞 國際投資仲裁 執行仲裁裁決 國家豁免 限制豁免
10、論股東派生訴訟的實現——以“理性經濟人”為假設的法經濟學解釋 朱蕓陽
摘 要 法經濟學中“理性經濟人”的基本假設和成本收益分析范式作為一種簡單可取的解釋路徑,能夠合理解釋股東派生訴訟制度在不同國家實施效果迥異的現象。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原告股東往往應用成本收益分析法來衡量是否提起股東派生訴訟,股東派生訴訟在某一國家是否活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該國股東派生訴訟的成本風險分擔規則和激勵機制能否起到鼓勵或者抑制訴訟的作用。針對我國上市公司股東派生訴訟案件鮮有發生的現狀,我國在完善股東派生訴訟規則時,應當充分利用法經濟學的理論基礎和分析工具,重視法律規則在訴訟成本存在時的效率作用,并采取適當的激勵機制以發揮股東派生訴訟制度的積極作用。
關鍵詞 股東派生訴訟 理性經濟人 成本收益分析法 成本風險分擔 激勵機制
11、政治私約主義的正當性困境:政治憲法學批判——以《清帝遜位詔書》的法學解讀為中心 凌 斌
摘 要 不同于啟蒙哲學的政治公約主義,當代我國的“政治憲法學”研究興起的是一種“政治私約主義”。這一思想集中體現于圍繞《清帝遜位詔書》法學解讀提出的“私約建國論”。私約建國論的憲政理念在于,否認暴力革命的建國正當性,訴諸于統治精英的政治妥協和非暴力的和平改良,以期對抗民族分離主義的政治主張。但是在政治正當性上,政治私約主義難以對抗政治公約主義,私約建國論不僅難以經受內部的代表性質疑,也無法對抗外部的分離主張。這一憲政理念源自于清末民初的立憲派思想,植根于英國政治的“輝格史觀”。其理論困境的根源,在于否定和放棄了原本存在的憲政共識,因此難以獲得普通認同的正當性根據。要擺脫政治私約主義背后的寡頭政治原則,需要將政治正當性奠基于革命建國這一共同接受的憲政共識。
關鍵詞 政治憲法學 政治私約主義 清帝遜位詔書 私約建國論 輝格史觀 憲政共識
12、沒有社會的社會契約——對盧梭公意理論與傳統民意觀的批判性考察 張 龑
摘 要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呈現兩種彼此對立的形象:自由主義者和極權主義者,在本文看來,有著很深的認知方法上的根源。盧梭視公意為純粹客觀正確的神學范疇,乃整個政治體的合法性所在,相反,眾意雖也是所有人的合意,盧梭卻將其同個體的主觀性未加區別,以至于公意與個別意志之間無法溝通,盧梭的社會契約實為一個沒有“社會”的社會契約。事實上,眾意不同于個別意志,屬于相對客觀正確的范疇,而非主觀性事物,眾意對于政治秩序構建的意義,可通過“主權:政府:公民社會:公民”的連比例給予更精確的表達。回顧我國,隱含在盧梭形象中的斷裂亦可見于我國的“民意觀”之中。借助此前的分析,我國沿襲至今的“民意觀”可以獲得更好的理解與重構。
關鍵詞 公意 眾意 相對客觀正確性 公民社會 民意
13、帝制法治的兩面——“斷罪引律令”與比附援引制度的思想基礎 李啟成 李貴連
摘 要 比附援引制度作為傳統中國重要的法律規則補充手段和法律運用技術,主要功能是在確定刑的法律體系中維持具體個案的情罪均衡,但究其精神實質,它與“斷罪引律令”緊密相關,都是帝制中國的君主為了更好地兼治“吏”、“民”而使用的有效法律工具,是傳統帝制法治的一體兩面。其中,“斷罪引律令”是正面,是主要面;比附援引是反面(還包括“不應得為”),是輔助面。
關鍵詞 比附援引 斷罪引律令 罪刑法定 帝制法治 思想基礎
14、普通法世界中的混合法系 〔英〕霍普勛爵(Lord Hope of Craighead) 劉 晗 譯
摘 要 糅合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的混合法系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的一大現象。本文在介紹混合法系基本特征的基礎上,描述了蘇格蘭的大陸法制度與英格蘭地區的普通法制度的不同,包括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在物權法和信托法等領域的不同規則,其中著重論述了蘇格蘭法律體系糅合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的特征,并闡釋了英國最高法院嘗試包容兩種法律制度的努力。文章同時指出,混合法系在全球化時代將成為法系融合的鮮明例證和重要推動力。
關鍵詞 普通法系 民法法系 混合法系 比較法 法律全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