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系前研究到體系后研究的范式轉型
陳甦
內容提要:我國法律體系形成過程的特點,造就了同時期法學研究的"立法中心主義"特征,具體表現為以功能設計與規范建構為路徑的立法論研究范式、大規模引進域外立法材料引致的外源型研究范式、基于立法引導型建構的學術導向范式。這種"立法中心主義"的研究為法律體系的建構和充實作出了重大貢獻。然而,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體系前研究范式"隱含的學術缺陷也日益明顯,難以滿足法治不斷發展的需求,有必要向"體系后研究范式"轉型。在建構體系后研究范式時,宜確立以中國問題為中心的學術取向、立足中國場景發現和討論中國問題、基于平等心態拓展法學知識的域際交流、開展問題導向的新綜合研究、賦予解釋論研究以應有的時代使命。
2.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轉型
--以刑事再審問題為例的分析
王敏遠
內容提要:我國以往關于禁止雙重危險原則的研究表明,刑事訴訟法學研究需要轉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轉型首先要確定方向,即遵循刑事訴訟的發展規律,堅持刑事訴訟中"不能放棄的原則",批判錯誤的觀點,以避免在轉型時轉向。在此基礎上,應當正面應對將禁止雙重危險原則引入我國刑事再審制度時所面臨的復雜因素。在我國的立法和司法歷來尊崇"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背景下,不僅需要論證禁止雙重危險原則在刑事再審制度中更具有正當性,而且在刑事再審制度中引入禁止雙重危險原則時,注意不同的法治發達國家的刑事再審制度的特點及共性,在借鑒時應當力求"阻力最小",以逐步完善我國的刑事再審制度。
3.再論界定準物權客體的思維模式及方法
崔建遠
內容提要:將自然資源界定為準物權的客體,只有將權利抵押權和權利質權排除于準物權的體系才可成立,且需要進一步類型化。對于野生動物,至少有三種解讀,即原物與其成分及其關系、單一物與集合物簡單對應關系、單一物與雙重集合物對應關系。每種解讀的法律構成和效果不盡相同。"一定之水"與"局部的水資源"所指向的對象在實質上相同,而非不同,但以哪個為基點,在理論說明上會有微妙的變化。狩獵權的客體不是單一的個體野生動物,也不是單一的狩獵場所,而是一定的狩獵場所與其承載的局部的野生動物資源。
4.不真正連帶債務理論的反思與更新
李中原
內容提要:不真正連帶債務理論的精髓在于其區分規制思想。該思想始終圍繞著多數債務之間的"同一性"展開。各國理論上對不真正連帶債務學說的質疑和批評無法否定其區分規制思想尤其是新的層次劃分學說的合理性。我國審判實踐經驗與層次劃分學說的高度契合性亦說明該區分學說具有相當的實踐基礎。與此同時,一種包括不真正連帶債務在內的寬泛統一的連帶性學說也日益成為各國理論發展的趨勢。應當積極促成二者的融合,在寬泛統一的連帶性模式下,以層次劃分學說為核心來更新和完善傳統的區分規制方案。多數情況下應當根據各個債因的主客觀因素并結合法律政策和社會倫理,綜合考量多數債務人是否處于同一層次。此外,在不真正連帶債務的判決和執行環節可以適當借鑒補充性的順位規則。
5.數人侵權的體系構成對侵權責任法第8條至第12條的解釋
曹險峰
內容提要:我國侵權責任法上的數人侵權體系由"一因一果"數人侵權與"多因一果"數人侵權構成。"一因一果"數人侵權以侵權責任法第8條、第9條與第10條為代表:第8條以包括共同故意、共同過失及故意與過失相結合在內的共同過錯體現"一因"性;第9條中,教唆人或幫助人的故意使其與被教唆人或被幫助人形成"一因"性的存在;而第10條則是以各行為人實施的共同的危險性行為體現"一因"性。"一因"性證成了連帶責任的正當性及就行為整體進行因果關系判斷的合理性。"多因一果"數人侵權體系由第11條與第12條組成:第11條以累積因果關系為特質,強調"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都實然地造成了"同一損害",并且每個行為都"足以"造成這一損害,其連帶責任的承擔源于自己責任及因果關系判斷的特殊規則;第12條以部分因果關系為特質,調整除第11條以外的其他所有"多因一果"數人侵權行為。第8條至第12條構成了較為嚴密的數人侵權體系,在適用時,應注意它們之間的順位與區別。
6.反壟斷私人訴訟困境與反壟斷執法的管制化發展
李劍
內容提要:中國反壟斷法私人訴訟的發展與預期落差巨大。原因在于,反壟斷法私人訴訟強調法院的作用,但法院受限于司法機構的根本性質,存在難以調節原被告力量失衡、對于特定行為無法救濟以及救濟不及時的問題。相比之下,反壟斷法行政執法機構具有資源與權力配置上的顯著優勢。更重要的是,現代反壟斷法執法的不斷發展和演化,使原來簡單判斷是否違法的執法方式向以提高社會整體福利為目標的管制方式轉變。在這一過程中,建立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頒布反壟斷指南、廣泛采用同意裁決、深入運用經濟學分析等都是具體表現。與之相應,當反壟斷行政執法占據中心地位時,為了確保其不偏離反壟斷法的目標,須建立完善的行政機構內部執法程序以及司法審查程序,進行有效制約。
7.投資者到金融消費者的角色嬗變
陳潔
內容提要:金融產品的日益抽象化、復雜化和金融交易模式的日益綜合化、專業化,導致金融市場投資者群體的身份轉化與角色嬗變。非專業投資者或者大眾投資者逐漸與消費者融合,成為一類新的市場主體即金融消費者。金融消費者是為滿足非營業性的個體金融需要而購買或使用金融商品或者享受金融服務的自然人。對于金融消費者存在其中的法律關系,需要建構體現特殊宗旨或調整方法的法律規范。我國可以在保留現有證券、銀行、保險、信托分業監管和分業立法的格局下,建構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為核心的金融服務法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8.文化模式與犯罪構成模式
趙秉志彭文華
內容提要:中國文化模式屬于機體宇宙論,與"天人合一"的自本體觀和直覺體悟的認識論相關聯;西方文化模式屬于機械宇宙論,與"征服自然"的他本體觀和邏輯分析的認識論相關聯。中國的犯罪構成是機體的犯罪構成,體現的訴訟規則是綜合規則;西方的犯罪構成是機器的犯罪構成,體現的訴訟規則是可廢除規則。在提高司法效率與實現司法公正方面,機體的犯罪構成與機器的犯罪構成均能實現各自均衡。機體的犯罪構成更利于貫徹無罪推定原則和實現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但在控制犯罪和實現刑法的社會秩序維護機能方面相對弱化;機器的犯罪構成更利于控制犯罪和實現刑法的社會秩序維護機能,但在貫徹無罪推定原則和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方面相對弱化。
9.犯罪構成體系平面化之批判
劉艷紅
內容提要:以主客觀相統一的定罪原則為基礎,我國刑法形成了主客觀有機統一的犯罪構成理論;基于辯證唯物主義全面聯系視角對有機統一的解答,導致了犯罪構成體系的平面化。平面化犯罪論體系存在著似是而非與規范說理缺失、定罪過程中的主觀化與入罪化、無法應對實踐需求以及主客觀要素混淆等諸多理論與實踐問題。我國刑法應該摒棄泛而論之的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及平面化犯罪構成體系。以客觀主義為立場、以明確界分客觀與主觀要素為內容、以階層化為結構的犯罪論體系,應該是今后我國犯罪論體系的探討方向?紤]到違法與有責在當今刑法理論中與構成要件符合性判斷的融合趨勢,以違法和有責為支點構建二階層的犯罪論體系應該是反制平面化犯罪構成體系的最好出路。
10.實物證據的鑒真問題
陳瑞華
內容提要:中國新頒行的刑事證據規定確立了實物證據的鑒真制度。根據所要鑒別的實物證據的不同,鑒真有兩個相對獨立的含義:一是證明法庭上出示、宣讀的某一實物證據,與舉證方"所聲稱的那份實物證據"是一致的;二是證明法庭上所出示、播放的實物證據的內容,如實記錄了實物證據的本來面目,反映了實物證據的真實情況。中國刑事證據規定盡管確立了"保管鏈條的證明"方法,但強調通過對各種"筆錄類證據"的形式審查,來驗證實物證據在來源、收集、提取、制作、保管等各個環節上的可靠性。刑事證據規定還針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證據分別確立了鑒真規則。鑒真制度要得到有效的實施,需要司法改革的決策者在刑事審判方式改革、偵訴關系改革、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有效實施排除規則等方面做出進一步的努力。
11.中國法治政體的始創
--辛亥政治革命的法治論剖析與省思
程燎原
內容提要:法治政體理論在根本上把法治理解為,只有立憲政體才會要求并實現法律統治的一個政體問題。建立民主立憲的法治政體是辛亥政治革命的目標。為達成這一目標,民國初年的《臨時約法》等法律初步構建了中華民國法治政體的雛形,但這一政體也陷入多重困厄之中。孫中山等人對這一政體及其困厄進行了富有價值的探索與反思。從法治政體理論及民初締造法治政體的實踐出發,可以對治法型法治的思想觀念進行比較性的檢視。
12.立憲共和之民初啟蒙及反思
王書成
內容提要:面對晚清政府的衰落,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以共和為旗幟成功開啟了中國歷史上的共和國時期,但民初共和國隨后便偏離了共和的軌道。從阿倫特的共和與革命理論來看,立憲共和與現代革命休戚與共。辛亥革命的成功,從共和的角度來說,在一定程度上歸因于革命和共和的交融,但之后的失敗則在于未知共和之原理。從共和主義的當代發展走向來說,傳統的人民主權觀甚至憲法文本觀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批判或修正,人們關注的重心正轉向動態的法治和制度運轉。
13.從等級身份到法律平等
--以辛亥革命為中心考察
柴榮 柴英
內容提要:近代以來,中國經歷了從等級身份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衍變過程。近代中國經濟、政治格局變化引發的平等需求是等級身份松動、平等思潮萌發的原動力。改良派和革命派關于如何實現平等的路徑規劃并不相同,但是二者對等級身份的批判和平等權的宣導都為辛亥革命的爆發奠定了思想輿論基礎。近代中國知識界通過"國民"、"人民"等概念解構等級身份,構建了平等理念。辛亥革命后,平等原則以憲法方式得以確立,并在法律、法令中得以具體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