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慶祝華東政法大學建校70周年,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特邀請部分優秀校友回到華政園開展專題講座,與同學們回首過往,共同成長。
為使學生更好地理解刑事司法實踐中的幫信犯罪的前沿問題,近日,學院邀請了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滬西高校派出所副所長宣伯杰為同學們開展了以“刑事司法實踐中的幫信犯罪行為治理”為題的講座。講座由刑事法學院副院長倪鐵教授主持。


宣伯杰副所長首先向同學們介紹了當前幫信罪案件基本態勢。從辦理案件看,幫信行為所幫助的上游電信網絡犯罪主要集中在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領域,其行為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非法買賣“兩卡”尤其是銀行卡,為上游犯罪提供轉移支付、套現、取現的工具,占起訴總數的80%以上;二是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軟件工具,如GOIP設備、批量注冊軟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三是開發專門用于犯罪的黑產軟件工具,如秒撥IP等,逃避監管或規避調查。


宣伯杰副所長向同學們講述了當前幫信罪治理值得關注的問題。一是三類人員涉案問題值得高度關注。第一類是在校學生。一些在校學生受老鄉、校園周邊不法分子蠱惑,出售、出租“兩卡”,淪為“工具人”;也有在校園里招攬同學收購“兩卡”,發展為“卡商”的。第二類是科技公司從業人員。這類人員抱著“賺快錢”“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術中立”為擋箭牌,實則淪為犯罪的“技術助攻”。第三類是通信、金融等行業內部人員。他們違反“實名制”等規定大量辦理“兩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為電信網絡犯罪主要的工具輸送渠道。二是招聘、實習、兼職領域涉案問題較為突出。辦案發現,有的招聘市場特別是網絡招聘平臺對招聘企業資質、發布招工信息等缺乏嚴格審查和管理,導致不少人員因為虛假、違法招聘廣告,陷入犯罪分子設計的陷阱,最終觸犯幫信罪。三是設備工具的源頭管理需進一步加強。一些犯罪人員通過非法出售、出租專業設備或工具,幫助上游犯罪實施。有的設備、工具有正常用途,但由于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缺乏必要的規制和監管,易被用于違法犯罪。

結合刑事司法實踐與具體案例,宣伯杰副所長向同學們分析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區別、幫信罪中間環節可能觸犯的罪名、幫信罪構成要件的認定、幫信罪實踐取證方法等問題。


本次實務講座搭建了同學們與實務人員之間溝通交流的平臺,使同學們對于刑事司法實踐中的幫信犯罪行為治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