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我國東南部的廣東省有三大方言體系:粵方言、閩方言、客家方言。在粵東地區,潮汕方言與客家方言有著兩百多公里的接觸帶,在這片潮客聚居區,客家和潮汕(福建漳州和潮汕一帶,講閩南方言的漢族人)同來自中原,因遷入路線不同,成為二系。這兩種不同的文化模式在多年互動中相互影響、相互融合,潮客之間和諧共處、互幫互助。但雙方也因語言語音差異、文化風俗習慣不同引發矛盾和糾紛。針對這個問題,首先要對潮客方言的差異性有所了解。
潮客方言的差異主要體現在:
一是語音差異。潮、客兩種方言分屬兩種不同大方言。根據教育部發布的《中國語言文字概況》,“漢語方言通常分為十大方言:官話方言、晉方言、吳方言、閩方言、客家方言、粵方言、湘方言、贛方言、徽方言、平話土話。”十大方言中,有的分列為若干個次方言,再分為“方言小片”,明確到一個個地點,例如廈門話、漳州話、溫州話等。其中,潮汕話屬于閩方言分支,與客家方言存在差異。潮客語音差異首先是音調區別,潮汕方言有8個音調,客家話通常有6個音調,且其聲母和韻母也存在諸多差異。此外,其方言本字(方言發音依據的漢字)也存在諸多差異,兩者發音習慣和發音差別巨大。
二是方言諧音。個別常用生活詞匯易產生諧音誤會。諧音誤會是指一個族群的常用語音詞匯本身是不具有攻擊性和殺傷力的,而在相同語音條件下到另一個族群卻極易轉化成為極具攻擊性的詞匯。比如,潮汕方言中常用詞“豈是”,意思為“是吧?”“是不是”,常用作句尾用詞,但是其發音卻和客家方言的“掐死”發音近似。除諧音誤會外,還有諧音誤會。比如客家方言的“婆”本是一種對年長婦女的尊稱,而其發音近似潮汕方言中的“pu2”。然而,“pu2”在潮汕方言中中一般用作罵人語。
調查可以發現,因語言差異而引發的治安糾紛比較突出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由語言差異引起的家庭糾紛。受潮客聚居區地理位置分布特點影響,潮客族群之間發生通婚行為是普遍現象。這也使得潮客通婚后構建的家庭中容易因語言差異引發摩擦,且主要發生在婆媳之間而不是夫妻之間。潮客聚居區所在地往往是鄉村社會,保留著傳統的社會結構,祖孫三代共同居住的家庭單位比較常見。加之,當地男人出外務工者多,婦女大多在家從事家務、育兒和種菜等工作,婆媳單獨相處時間比較長,容易因語言差異引發家庭糾紛。
二是由語言差異引發的校園暴力事件。潮客聚居區的中小學校,由于潮客兩種文化的差異以及青春期學生對集體認同的需要,孩子會因語言和地緣表現出對內抱團和對外排斥的傾向,而語音諧音又會進一步加深這種矛盾與分歧。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易沖動,使本就存在隔閡的雙方極易因偶然事件和諧音誤會發生沖突,進而引發打架、斗毆等校園暴力事件。
如何化解這種因語言差異而引發的治安糾紛,筆者認為,公安機關可以從以下方面嘗試做一些創新性工作:
一是進一步優化方言警力配置。基于方言交匯區的治安特點,警務人員的方言掌握程度尤為重要。在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時,應充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將掌握方言程度合理列入招聘條件。可以選拔招聘一批掌握當地多元化方言的常住居民,參與社會治安管理工作。這樣一來,在處理雙方之間矛盾時,至少可以縮小語言差異,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溝通難題。
二是成立方言警務工作室。為更好處理和解決因語言差異而引發的警情,提高辦案效率,可以建立方言警務工作室。警務室由能夠熟練掌握兩種方言,且警齡較長的民警擔任負責人,其他警務人員由當地治安需要進行配置。警務室要將方言交匯區不同族群的文化、風俗習慣等,以及以往警情處置經驗及時進行總結整理,以便遇到復雜警情時,快速做出反應。
三是加強方言交匯區警情預防。結合方言交匯區的治安特點,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提升警情預防效果。首先通過方言警務工作室,分析研究出雙方間易產生糾紛的時間、地點、原因等關鍵要素,聯合當地村級組織挑選治安志愿者。治安志愿者的主要任務是將雙方易產生糾紛的跡象及時通知負責民警,或合理地對已經正在發生的糾紛苗頭進行勸導。同時,通過建章立制,提高治安志愿者的積極性,力爭在治安志愿者的幫助下,方言交匯區警情預防情況得到加強,有效減少此類警情處置數量,進一步構建方言交匯區和諧社會。
(作者:□孫靜 詹明湘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