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蘭州大學學位授權審核實施辦法》《關于開展2021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蘭州大學經主責學院申請、材料審核、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小組初評和同行專家現場論證等環節,擬將通過論證的法學等2個學位授權點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及校黨委常委會議審議。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辦公地點:城關校區西區貴勤樓A303
聯 系 人:張國旭
聯系電話:8914060
mail: xwxk@lzu.edu.cn

根據《蘭州大學學位授權審核實施辦法》《關于開展2021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蘭州大學經主責學院申請、材料審核、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小組初評和同行專家現場論證等環節,擬將通過論證的法學等2個學位授權點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及校黨委常委會議審議。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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