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武漢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6月16日晚19時,“2021武大國際法講壇”系列講座第十講(總第82講)在該院323會議室舉行,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何志鵬教授主講“國際法上的中西差異”。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院長、國際法研究所教授余敏友和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華與談。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聶建強教授、朱磊副研究員、彭芩萱副研究員以及40多位博碩士生現場參加講座,3000余名觀眾通過線上同步直播平臺觀看講座并參與討論。講座由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國際法研究所教授黃志雄主持。

講座伊始,何志鵬教授針對“如何認識、理解中國”和“中國的道路、方向與未來”兩個主題提出了一些疑問。他指出,中國在努力追求民生幸福、民族復興和全球合作的過程中,遇到了來自部分西方國家的強勁阻力,具體表現在國家治理結構和人權等方面。這些阻力的來源除了基于國家政治實力斗爭目標而預設的對立立場之外,是否也與中國同西方國家在國際法定位功能、發展方向等領域的差異有關?如果此種差異確實存在,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造成差異的原因是什么?這些差異是中國與西方文化所固有的本質分野,還是僅僅應被理解為表象的區隔,可以采取適當措施予以減少或者消除?
何志鵬教授肯定了國際法中西差異的存在,具體表現為:一是歷史發展的時間軸差異,即從古代東西方文明國際法的平行發展,到盛唐時期的東榮西弊,再到鴉片戰爭時期的攻守易勢以及清末民國時期的西強東弱,直至當今的中升西降。第二,典型時代的國際觀差異。即中華帝國時代的朝貢體系與西方帝國時代的殖民體系的國際法差異。第三,現實體系的主概念差異。包括人權領域有關內容和保護方式的差異、經濟層面有關市場自由與政府干預的態度差異以及對國際競爭與合作的認知差異。
何志鵬教授進一步指出,國際法的中西差異在形式上體現為法律主張的差異,本質上是大國背后的政治對局、經濟競爭、文化差異和道路博弈,但這更多是一種表象差異、淺層差異、衍生差異,中西之間并不存在對人生、世界、社會的根本理解分歧。因此,他認為中西并沒有特別難以逾越的鴻溝,可以通過良好的交流縮小差異。在論述中西雙方在思想層面具有消弭分歧的可能性之后,何志鵬教授從跨文化溝通、擴大共識、避免攻擊和寬容差異四個方向分析了行動層面的具體守則。最后,他小結指出,國際法領域的中西差異是必須直面的現實,但并非所有差異都需要主動彌合,其中一些方面可以隨著中西方社會生活水平差距的縮小而自然消失。
隨后,兩位與談嘉賓對講座內容進行了精彩點評。
張華副教授補充介紹了古代中國從宋朝到清末鴉片戰爭階段的國際法發展過程。他認為,古代中國基于其封建傳統體制,對國際法的需求并不明顯。理解中西方對待國際法的態度差異,需要了解國際法在清末時期被引入中國的歷程。中西方的歷史文化差異逐漸縮小,未來在法律技術層面的差異可能更加突出。此外,研究各國對待國際法的態度差異,也不應局限在中西視角,還應該把目光投向歐美之間。最后他指出,無論是基于中西差異還是基于西方陣營內部差異,都無法否定國際法作為國家開展對外交往的重要工具之地位,因此應當高度重視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和運用。
余敏友教授指出,現代國際法孕育于西方社會,中國相當于被動接受了以歐洲為中心的國際法。因此,明確中西之間關于國際法的共識和分歧很有價值。他認為,國際法可以被視為使中西和平共存的工具,能夠為雙方提供展現立場、增進溝通、凝練共識的平臺。同時,應當深入研究中國對國際法治的貢獻,從歷史和現實的維度歸納中國的國際法治觀。他指出,今年是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五十周年,也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二十周年。我們應當結合中國在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場合的總體表現,考察中國對國際法的認識變化過程。他建議,可以考慮列一個具體清單,明確國際法領域中西差異的具體表現。
聶建強教授也表示,本場講座內容邏輯嚴密、思路嚴謹、引人入勝,何志鵬教授梳理和分析問題的方法值得同學們認真學習。
隨后,何志鵬教授還回答了現場三位研究生提出的相關問題。黃志雄教授對講座進行了總結,他認為何志鵬教授從歷史、文化、觀念等多維度展開分析,以非常寬闊的視野探討了國際法的中西差異及其應對,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也為各位同學做研究作了非常精彩的示范。他向何志鵬教授、參加講座的各位老師和線上線下的廣大觀眾表示感謝。持續三個小時的講座在愉快而熱烈的氛圍中圓滿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