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5月27日,該院邀請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熊秋紅教授做客山大法學高端論壇,做了題為“公訴與自訴的關系之反思”的報告。本次講座由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周長軍主持,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林喜芬、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常龍作為與談人參加了本次講座。

熊秋紅教授以杭州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為切入點,引出理論界和實務界關于公訴與自訴關系的討論。她認為,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刑事起訴方式經歷了從私人追訴主義到國家追訴主義的變遷。在世界范圍內,刑事起訴方式存在檢察官起訴專權主義、檢察官起訴為主兼采大陪審團起訴、以檢察官起訴為主兼采被害人自訴、以私人起訴原則為基礎的多主體起訴等多種形態。其中,檢察官起訴專權主義和以檢察官起訴為主兼采被害人自訴是兩種最為常見的形態。
熊秋紅教授指出,就公訴與自訴關系的理論基礎而言,存在被害人自訴權固有論、國家公訴權讓渡論、公訴權與自訴權合理分配論之爭,在觀念上有公訴與自訴的分離論與轉化論之別。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中的公訴與自訴關系存在諸多問題,需要予以重構。完善我國公訴與自訴關系的基本思路包括:被害人的訴權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應當牢固樹立國家追訴主義的理念;可以考慮限制乃至廢除自訴;應當處理好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關系;應當做好自訴與公訴之間的銜接等。
與談環節,林喜芬教授從歷史層面、規范層面和知識論層面對熊秋紅教授的講座進行了回顧,并就廢除自訴的利弊、自訴案件比例低的原因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胡常龍教授從刑罰的目的、訴訟效率、刑法治理現代化等角度對公訴與自訴的關系進行了延展性的討論。熊秋紅教授隨后進行了簡要回應,周長軍教授對熊秋紅教授的精彩報告以及與談人的觀點分享表示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