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湘潭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5月22日上午,北京市偉博律師事務所主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李偉民應邀前來湘潭大學法學院講學,以“《民法典》與律師實務——合同的效力判斷” 為題為全院師生做實務講座。講座由法學院連光陽副教授主持,法學院院長歐愛民教授、北京市偉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唐一力博士、湖南大湘律師事務所陳順祥律師以及湘潭大學法學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參加了本次講座。

李偉民教授首先以北京愛情故事版權糾紛案、女博士后離婚落戶賠償協議案、浙江金華張某打賞女主播案等一系列真實案例為切入點,引發了同學們對合同效力判斷問題的思考。隨后,李偉民教授分別從《民法典》頒布及重大意義、《民法典》生效對律師實務的影響、合同效力判斷的基本指南、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合同的無效、合同的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待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詳細論述了合同效力判斷過程中的具體問題與方法。
在分析《民法典》生效對律師實務的影響時,李偉民教授重點論述了《民法典》頒布后的法律適用選擇問題,他提出了民法中溯及力的三大認定原則,一是優先保護權利人原則、二是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三是促進社會發展原則。隨后,李偉民教授根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結合具體案例講授了合同效力判斷的四項基本指南,即一是鼓勵交易,要盡可能認定合同有效;二是在法律規范層面,只有當合同違背了法律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才能認定合同無效;三是在內容層面,只有當合同明顯侵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時,才能認定合同無效;四是在認定合同效力時,應當注意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最后,李偉民教授系統地講授了合同成立、無效、可撤銷等情形,具體論述了“空白合同”“客運合同”“未成年人買賣合同”等合同的效力問題。
連光陽副教授對李偉民教授的講座內容進行了總結,認為李偉民教授從實務的視角解讀合同效力判斷問題,對培養法學學子的法律思維極具啟發意義。在交流環節中,歐愛民院長就學生提出的“民法溯及力”及“公共利益”等問題與李偉民教授進行了深入的交流。最后,講座在全體參與人員的熱烈掌聲中圓滿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