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5月16日晚,以“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的宏觀思考”為主題的講座在文瀾樓307如期舉行。會議由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力資源研究會副會長、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王全興教授擔任主講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系社會法教研室教師、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主任韓桂君教授擔任主持人,一百多位法學本科生和經濟法研究生到場聆聽。

韓桂君教授作為主持人率先對王全興教授及本次講座主題進行簡要介紹,并對王全興教授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她認為,勞動法的研究必須時刻關注國家立法需要,從國家政策與社會現狀出發進行前沿性研究。我國十四五立法規劃中有較多的社會法方面的立法事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完成法學理論基礎學習后,應對我國當下與社會民生緊密相關的立法作出智力貢獻。王全興教授的講座幫助我們打開學術研究視野,拓寬探索思路。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本次講座正式開始。
王全興教授從解讀《“十四五”規劃建議》、理解新就業形態和支持規范中的幾對關系等三個角度圍繞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進行講述。
通過比較《“十三五”規劃建議》與《“十四五”規劃建議》,王全興教授指出新就業形態政策從促進就業創業向強化就業優先政策的轉變,從過去的“審慎包容監管”展開,引出了“支持與規范并重”的變化重點及其對新就業形態穩定發展的促進作用。隨后王全興教授從政策具體內容出發,詳細闡述了《“十四五”規劃建議》中體現的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和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等政策目標。
王全興教授通過講述傳統業態向新業態轉變的動態過程,深度分析新就業形態這一概念。在將傳統就業形態與新就業形態相比較的過程中,王全興教授指出,二者間共同存在的本質問題仍是低端就業的發展問題。他強調,新舊就業形態的政策應統一規范,以達到兼顧各種形態下的低端就業的效果。王全興教授基于全球近十年靈活就業占總就業的數據圖表,層層遞進,提出了“就業形式靈活化并不是世界趨勢”、“就業形式靈活化不是中國的未來目標”等觀點,立體地使同學們認識到“就業形式靈活化”的本質。王全興教授表示,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仍至關重要,在中國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道路上,平臺經濟與新業態給就業形勢帶來的不止是機遇,更有挑戰。
在支持與規范新就業形態的幾對關系中,王全興教授具體講解了形式與實質、保護范圍與保護手段、技術手段與法律手段、民法與勞動法、個體勞動法與集體勞動法、稅法與社會保險法、實體法與程序法等七對關系,從不同層面深入講解了新就業形態以及應對新形勢的法律供給現狀與需求。講座內容豐富,既有宏觀架構,又有微觀制度解析;既有法理基礎闡述,又有具體案例實證,兩個多小時的講授令學生收獲滿滿,回味無窮。
最后,針對在場學子提出的“研究重點是否應該放在就業形勢上”與“勞動關系認定應重本質輕形式的思路是否與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相似”的問題,王全興教授一一作答。至此,本場講座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