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25日,由諸暨市法學會、諸暨市“楓橋經驗”發(fā)展研究中心、浙江省政協(xié)諸暨社會治理委員會客廳主辦,杭州師范大學楓橋經驗與法治建設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學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研究院、華東政法大學法治研究院、華院數據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協(xié)辦的主題為“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基層治理四平臺’建設”研討會在浙江省諸暨市順利舉行。來自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浙江工業(yè)大學、杭州師范大學、華院數據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紹興市法學會、諸暨市委政法委、諸暨市法學會等單位的50余位專家學者和實務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議伊始,諸暨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吳建人致辭,對各位參會嘉賓的到來表示歡迎。
1.“新時代‘楓橋經驗’與數字治理”
第一單元主題為“新時代‘楓橋經驗’與數字治理”,由杭州師范大學楓橋經驗與法治建設研究中心主任余釗飛教授主持。華東政法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院長、博導馬長山教授、華院數據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創(chuàng)始人、董事長宣曉華博士、西北政法大學人工智能與智慧法院研究院院長陳京春教授依次作主題發(fā)言,浙江工業(yè)大學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石東坡教授、數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長韓旭至教授進行點評。
馬長山教授以“新時代‘網上楓橋經驗’與法治社會建設”為題,闡釋了楓橋經驗的理念與精神,在梳理楓橋經驗歷史脈絡的同時,提出新時代激活楓橋精神需要具備“尊重人性”、“獲得社會認同”這兩個條件。與此同時,弘揚楓橋經驗,一定要有引領性的創(chuàng)新以實現(xiàn)第三次的飛躍。在擁有物理和網絡雙重空間、生物性和數字雙重人格以及人機混同協(xié)作的數字化時代、數字化社會,基于浙江本身的數字化優(yōu)勢和國家在政策上的支持,我們有機會、有能力運用楓橋經驗來探索、推動智慧治理或者基層的數字法治建設,形成新時代的理論命題。此外,楓橋經驗應保持優(yōu)良傳統(tǒng),即尊重人、尊重人性、扎根民心,保障百姓權益,將技術控制轉化為權利保障,實現(xiàn)智慧治理的良性發(fā)展。
宣曉華博士以“科技支撐新時代‘楓橋經驗’”為題,以科技賦能為核心基點,對人工智能技術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智能化作出具體闡述。他以基層信訪工作為例,圍繞“人”和“事”兩個中心點,簡明扼要地描繪出使用人工智能來幫助人們提高對人的洞察和對事的洞察的可能性,以此來實現(xiàn)矛盾的更為妥善地解決。進而指出,以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為核心的科學技術為社會治理帶來的新理念、新思維,即數據思維、價值思維和智能思維,這是新時代治理理論與觀念的基準。
陳京春教授以“新時代‘楓橋經驗’與未來法治”為題,提出了二者的三種關聯(lián),首先,數據科技推進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發(fā)展。一方面,這意味著我們社會的未來,即我們一切的社會治理知識、技能,甚至統(tǒng)治,都是基于數字而展開的;另一方面,我們無法回避新的風險,即治理體系、治理規(guī)則、治理能力、治理技術要應對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現(xiàn)代智能科技的全方位挑戰(zhàn)。其次,法律與科技共治將成為基層社會治理新常態(tài),一方面是政府依靠科技公司來掌握數據,另一方面是科技公司通過算法控制考慮社會治理的模式和手段。最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發(fā)展,從而構建科學、人本、公正、包容共治為核心要素的法律秩序。
主題發(fā)言結束后,石東坡教授進行點評,他在充分肯定上述發(fā)言的同時,提出三個觀點:第一,人民性、智慧型、效能性三個方面,既是宏觀、全局的國家、社會治理體制機制與法治的內在規(guī)律,又是來源和引領基層社會治理、楓橋經驗再造的基本原則。這三個重要特征對應和回答:為了誰、怎么辦和怎么樣?這三個問題,也是評判是否是實質性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的基本維度。第二,智能型是不可逆的、必須適應和運用。但,這所帶來的憂慮是算法如何被審視審查和法律規(guī)制,將技術、物質、網絡、數據等應用的權利標尺與價值尺度內嵌到支配這一“精密智控”的高位階、全過程的應有位次。第三,要實現(xiàn)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發(fā)展,必須切合三個適應或聯(lián)動。一是與整體政府的塑造相適應,二是與數據治理、智慧治理相適應,三是與人的現(xiàn)代化相適應。
隨后,韓旭至老師談了三點體會。首先,在新時代,尤其是在對網上楓橋經驗的研究中,需要注意對數據要素流動的進一步探索,最重要的是楓橋如何進一步發(fā)揮敢為人先的精神,在數據要素市場流動上有擴展的空間;其次,要注意對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進一步探索;再次,要注意對共治共建共享的進一步探索。
2.“‘基層治理四平臺’與法治建設”
第二單元主題是“‘基層治理四平臺’與法治建設”,由諸暨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湯國建主持。杭州師范大學楓橋經驗與法治建設研究中心主任余釗飛教授、陜西省子洲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軍、西北政法大學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研究院法學博士王斌通、杭州師范大學沈鈞儒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孫益武、諸暨市楓橋鎮(zhèn)信息指揮室副主任李奕錠作主題發(fā)言,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馬成、華東政法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究員張文龍進行點評。
余釗飛教授以“網格化治理與‘基層治理四平臺’建設”為題,結合對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探索與實踐,以尊重法治、尊重科技、尊重人性為核心進行了分享。余教授提出,楓橋經驗是不斷地貫徹落實憲法精神的一種基層社會治理經驗,要在在憲法和法律依據的框架之內不斷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比如說四平臺的建設,就不能逾越《憲法》關于公民通信秘密權和公民個人隱私保護的相關立法規(guī)定;科技在國家治理中僅是技術手段,真正要依靠的是智慧,所以不能被技術所綁架,而是要通過馴服技術、利用技術來推動社會治理的變革;楓橋經驗是一個充滿熱情、充滿關懷、有人文主義情懷的經驗,必須要堅持以人為本,逐漸擴展對人的權利的保護,包括生命權、平等權和發(fā)展權。此外,余教授還談到三個建議:第一,恪守憲法和法律的精神;第二,恪守人文主義情懷和人文主義關懷;第三,區(qū)分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和基層四平臺政府治理現(xiàn)代化。
李軍院長以“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功能及其改進”為題,著重闡述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角色,并以法官參與基層治理的司法路徑和訴源路徑兩個功能路徑的實現(xiàn)為例,認真分析了陜西省子洲縣人民法院創(chuàng)建楓橋法庭的“12345”工作法的成功實踐,總結出“黨委政府重視、職責清楚、信息共享、糾紛共解”四個重要因素,進一步提出人民法庭參與社會治理思考及其三種改進路徑,即嵌入、分流和保障。
王斌通博士以“‘基層治理四平臺’的法理基礎”為題,從法治中國建設的角度闡述楓橋經驗的歷史方位、法理基礎和“楓橋經驗”發(fā)源地的使命與擔當。首先,楓橋經驗是基層社會治理與法治國家建設的“中國方案”的重要元素和組成部分。其次,黨的十八大以來,楓橋經驗在創(chuàng)新發(fā)展過程中呈現(xiàn)出諸多法治元素,高度契合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尤其體現(xiàn)了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人民主體地位,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再次,楓橋經驗在打造“升級版”的過程中,需要妥善解決頂層設計和群眾參與之間的關系、治理實踐和科技支撐之間的關系、發(fā)源地經驗提升和發(fā)展地經驗創(chuàng)新之間的關系、社會治理法治化與社會治理標準化的關系。最后,王博士提出,楓橋經驗是法治進程中的經驗,只有將法律手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融入到經驗提升、理論發(fā)展以及矛盾糾紛化解中,才能贏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認可。
孫益武教授以一個個具體事例為切入點,圍繞“基層治理與個人信息保護”,從微觀的層面分享了對信息保護的看法和思考。比如健康碼的合理設計、信息公開范圍的界定與明確、人口普查信息的收集等等,均與個人信息的保護和管理者權力的依法行使有關。為了有效避免個人信息的濫用和一系列侵權行為的發(fā)生,孫教授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在公開與透明度環(huán)節(jié)利用好政府信息公開和自動化決策;二是在收集環(huán)節(jié)建立類似隱私政策的個人信息使用聲明、收集時最小必要原則、限制收集敏感個人數據;三是在存儲、開放與分享方面應盡安全保障義務、加密與脫敏;四是在利用環(huán)節(jié)需要遵守信息聚合利用原則(公共數據系統(tǒng)中有的不需要當事人提供),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并參考《個人信息安全規(guī)范》,在敏感個人信息方面遵守比例原則,遵守法律保留原則(含行政法規(guī))。
李奕錠主任以“加強基層治理四平臺建設,打造楓橋經驗升級版”為主題,對楓橋鎮(zhèn)的實務工作開展進行了分享。首先是標準化地搭建一個平臺架構:在2017年,楓橋鎮(zhèn)遵循“職責相近、職能交叉、聯(lián)系緊密”的原則,對內設機構進行歸類整合,從而搭建了綜治工作、市場監(jiān)管、綜合執(zhí)法以及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其次在新平臺組織建構的創(chuàng)新中,進行創(chuàng)新探索:在“業(yè)務整合 、分片管理、組團執(zhí)法”原則的指導下,2018年成立了“1+4+X”模式的“大執(zhí)法”機構——聯(lián)合執(zhí)法平臺;在“‘一站式’化解”和“五個到位”的總體建議下,成立“大調解”機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為實現(xiàn)“一證通辦、一窗通辦、一網通辦、城鄉(xiāng)通辦”的四個“通辦”,成立而“大服務”機構——為民服務中心。今年年初,楓橋鎮(zhèn)提出了“打造基層治理四平臺的升級版,奮力打造全國一流小鎮(zhèn)大腦”的設想,進一步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
主題發(fā)言結束后,馬成教授進行了評議,他認為五位專家的發(fā)言緊貼實際、特色鮮明,并提出楓橋經驗要實現(xiàn)良性發(fā)展,應該堅持治理理念的深入引領、多頭共治的長效機制、實質公平的價值導向。他進而指出,科學技術在很多層面所呈現(xiàn)出的趨勢、標準、導向并不能完全反映社會治理的發(fā)展規(guī)律,這是人工智能融入社會治理的難點,也是人工智能永遠無法取代人的根源所在。
張文龍研究員作最后點評,他在詳盡評述的基礎上總結了三點感受:第一,基層治理是在科技賦能的背景下展開的;第二,基層治理對權利保障提出了挑戰(zhàn);第三,這種治理是公私合作的新治理范式,它涉及到的是多元主體的參與。
中午12點,會議準時結束。主辦方對與會專家學者再次表示感謝。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在不斷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今天,舉辦這次高水平的學術研討會,對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服務地方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重大需求具有特殊意義。本次會議為黨政機關、學術界和行業(yè)之間搭建了互動平臺,促進了楓橋經驗和基層治理四平臺的學術研究、實踐分析、政策完善和成果轉化,體現(xiàn)了理性、創(chuàng)新、開放、融合、共享的新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