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第22屆中日比較法研討會”在京成功舉行。來自日本早稻田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等機構的專家學者40余人參加。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李洪雷指出,本次研討會展現了兩國法學界的最新研究成果,為解決數字時代的共同法律難題提供了多元思路。希望雙方在共同舉辦研討會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包括互派訪問學者、青年學生交流的合作形式,讓學術友誼薪火相傳,共同為全球法治文明互鑒貢獻中日學者的智慧。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表示,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復雜的法治問題,中日兩國法學界的交流合作恰逢其時,對推動雙方法學研究與法治實踐意義重大。日本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所長上野達弘指出,雙方的信息共享與學術交流,既是推動雙方法學進步的重要動力,也是促進兩國學術交流互鑒的重要紐帶。會議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謝增毅主持。




在“AI的著作權保護”單元,上野達弘介紹了目前日本AI技術與著作權問題,提出AI 技術的利用應當受到著作權效力的約束,這也涉及“著作權制度存在的意義”這一根本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知識產權研究室副主任李菊丹分析了AI學習的著作權例外判定,主張AI學習的著作權不能脫離《伯爾尼公約》中的三步檢驗法。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張浩然闡述了數據保護中的知識產權法問題,認為中國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主要立法基礎確立起了數據保護的二元框架。

在“專利權的跨境保護”單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知識產權研究室主任管育鷹介紹了中國在網絡系統專利跨境侵權判定問題上的應對情況。日本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教授種村佑介說明了專利權屬地性的日本動向與國際私法有關問題,認為關于屬地主義原則放寬的討論有可能對日本國際私法的傳統理論產生影響。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私法研究室主任李慶明對涉外標準必要專利訴訟中的禁訴令制度進行了分析,認為禁訴令屬于臨時舉措或者行為保全的一種,沒有單獨立法的必要。

在“數據保護與利用”單元,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教授岡田正則對日本《個人信息保護法》下的數據保護與利用作了介紹,并對中日信息保護制度進行了比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環球法律評論》編輯部主任姚佳介紹了中國人工智能發展中的個人信息保護與利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網絡與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輝就人工智能時代的數據保護和利用發言,提出未來需完善人工智能治理,破解立法碎片化與裁判基準難題。

在“人工智能法律治理”單元,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學術院教授大澤慎太郎闡述了日本AI技術中的民事責任歸屬,提出須提高國民對科技發展的關注度和革新意識。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研究員竇海陽就人工智能產品侵權歸責何以脫離產品責任發言,指出產品責任的設置不能偏離責任宗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網絡與信息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員徐玖玖以標識與披露為例,分析了中國人工智能治理的工具選擇問題。

在“打擊網絡犯罪的法治應對”單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何慶仁分析了中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適用,認為該罪的處罰范圍應當適當限縮,且限縮方式應多樣。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學術院教授遠藤聰太論述了網絡空間中安全研究行為的正當化。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員焦旭鵬從社會學角度分析了網絡犯罪的相關問題,提出應當從風險社會的社會基礎出發構建風險刑法理論。

本次研討會是法學研究所與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圍繞“新技術與法”的主題舉辦的第五次雙邊研討會。

(法學所科研處/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