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全國刑事證據法學專業論壇2023年度研討會在長春成功舉辦。本次論壇由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全國刑事證據法學專業論壇主辦,吉林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刑事證據法學研究中心承辦,北京盈科(長春)律師事務所協辦。本次論壇以“中國刑事證據理論體系的完善”為主題,立足中國問題,回應實踐需要,為深入推進刑事證據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提供了指引。來自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和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的同志,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20余所法學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部分主題征文獲獎代表以及吉林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專業在校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近一百人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開幕式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王充擔任主持人,四位與會嘉賓先后致辭。

吉林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曲紅梅代表學校,就吉林大學刑事證據法學研究中心的成立向閔春雷教授團隊以及法學院表示祝賀。曲紅梅院長介紹了吉林大學訴訟法學科的創建歷史,肯定了閔春雷教授團隊在學科發展、學術研究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績,并對全國刑事證據法學專業論壇設在吉林大學法學院表示高度贊賞與全力支持。

北京盈科(長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管理委員會主任陸列奇肯定了本屆論壇主題的重要意義,對論壇積極調動律師隊伍的積極性、廣泛聽取律師界的聲音表示贊賞。陸列奇主任介紹了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并對北京盈科(長春)分所與吉林大學法學院的進一步合作作出了積極展望。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理事任振鐸指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將全國刑事證據法學專業論壇設在吉林大學法學院是對吉林大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學科團隊的認可和重視,也為吉林大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學科在證據法領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契機與平臺,期待閔春雷教授團隊發揚傳統、繼往開來,為刑事證據法學的持續發展作出有益的探索和努力。

敬大力代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對論壇年度研討會的召開和吉林大學刑事證據法學研究中心的設立表示熱烈祝賀。敬大力會長指出,刑事證據法學專業論壇是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同吉林大學法學院合作舉辦的機制性、全國性、專業性的刑事訴訟法學論壇,該專業論壇設立目的是要進一步推進我國刑事證據法學理論的繁榮與發展,著力提升我國刑事證據法學理論水平和制度建設。敬大力會長表示,要系統總結我國刑事證據制度建設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刑事證據理論體系,充分發揮刑事證據制度在刑事訴訟法治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著力實現中國式刑事證據法治現代化;要注重加強刑事證據法學與其他交叉學科的協同發展,促進多學科的融合發展。廣大刑事訴訟法律法學工作者應秉持理論自覺和理論自信,直面證據法學領域醞釀出的新發展、新機遇;要積極促進解決影響刑事證據理論體系健全和完善的突出問題,把彰顯個人的研究興趣愛好同為依法治國實踐服務結合起來,把形成個人的學術代表成果同積極建言獻策、及時解決理論和實踐問題結合起來,在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主題研討
中國刑事證據理論體系的完善
01 主旨報告
主旨報告環節由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閔春雷主持,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學術顧問龍宗智作了題為“中國證據理論構建的幾點思考”的主旨報告。龍宗智教授指出,當前中國刑事證據法學研究面臨滯后性和自主性需求并存的局面,我們一方面要引進和借鑒先進的證據制度與學理,另一方面,不能簡單照搬,需要結合中國訴訟實踐,建立符合自身特點和實踐需要相對合理的證據法學。他主張,仍應將“客觀性”而非“相關性”作為中國證據理論構建的“邏輯主線”。在厘清證據“三性”存在的問題之后,他提出了證據審查要素和審查方法的調整與完善策略。最后,他強調應將“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則作為中國刑事證據法的基本原則。

02“刑事證據法治現代化”
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環節由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閔春雷主持,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吳洪淇作了題為“刑事證據法治現代化”的專題報告。吳洪淇研究員在解讀“刑事證據法治”“現代化”的基礎上指出,我國刑事證據法治現代化在過去百年來體現了改革動力由外部驅動轉向內部驅動、刑事證據制度逐步體系化、證據準入評估認定逐漸精細化的趨勢,未來須對刑事證據價值體系現代化、刑事證據規制模式、刑事證據制度的基本框架、刑事證據制度與話語的體系化以及配套措施改革等問題進行處理與回應。

03 刑事證據制度的中國特色
第三單元的議題是“刑事證據制度的中國特色”,由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波主持。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全國檢察業務專家馬濤認為,我國的刑事證據制度已經形成了十分鮮明的中國特色,未來需要從守正和創新兩個方面做好工作。馬濤副檢察長結合辦案實踐,重點就重罪案件中的證據問題進行了介紹:第一,關于非法證據排除的問題,包括非法證據與瑕疵證據的認定、非法證據排除的范圍、刑訊逼供的用語明確、調查核實非法證據的方法等方面;第二,事故調查報告在危害安全生產案件中的使用問題;第三,依據間接證據認定陳年舊案問題;第四,毒品犯罪案件中,技偵材料的使用以及主觀明知的證明問題。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馬立東指出,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在司法實踐中主要存在五個問題:第一,偵查人員偵查取證質量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第二,檢察官審查運用證據的能力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第三,對證據綜合審查運用的方法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第四,對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還有待于進行細化。第五,刑事證據法的規范化、體系化還有待完成。未來應更多關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案例、強化學界與檢察機關的交流合作。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理事任振鐸就人工智能與刑事訴訟的關系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人工智能的發展具有雙刃效應,一方面人工智能成為包括網絡犯罪、數字犯罪等一些新興犯罪的犯罪工具,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在刑事訴訟中的應用也在查獲犯罪嫌疑人、收集和審查證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未來,既要充分發揮人工智能技術的正向作用,也要強化相關法律制度的規范作用。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張波在發言中首先基于自己辦理的相關案件,提出刑事證據認定上的綜合認定方法,這種方法在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中能夠發揮重要作用。他認為,綜合認定方法只能用于客觀偵查不能的情況當中,而且還應當在判決書中詳細闡明論證過程。在一般的案件中,還是要繼續證據裁判原則,強化印證方法的使用。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郭志媛指出,了解中國特色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前提。刑事證據制度的中國特色有的需要繼承,有的則需要揚棄。總體來說,刑事證據制度的中國特色包括證據與證明兩個方面。證據方面的中國特色體現在:證據種類和分類劃分上。雖有利于實務操作,但也存在教條與僵化的問題;證據規則方面過于關注可采性規則,對證據審查判斷規則和證明力規則的關注不夠;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排除對象較為廣泛,但排除范圍不確定,非法實物證據的裁量排除模式存在問題,且偵查機關作為排除非法證據的主體欠缺合理性;傳聞證據規則在我國只存在于特定案件中,立法層面相對滯后。證明方面的中國特色體現在關于證明標準的爭論上,她認為證明標準應該堅持統一,但在不同案件中可以通過程序機制進行調整。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薄海燕結合審判實踐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刑事證據問題:第一,我國證據制度研究與司法實踐均在不同程度上體現出對追訴犯罪的價值追求要超過對規范收集證據活動的價值追求。第二,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還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證人出庭作證情況較少、涉案財物處置證據收集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普遍存在。第三,具體制度在司法實踐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如見證人制度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翻譯人員翻譯水平無法滿足司法需求等等。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副主任蔡正華從保護被害人權利的角度出發,認為刑事初查程序的啟動過于嚴格,加重了被害人的證明責任。他認為,我國刑事初查程序未來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完善:第一,改變啟動初查的標準與模式,降低被害人的證明責任,將初查作為偵查機關的義務。第二,在依申請啟動初查的案件中,應對初查的調查措施進行相應的限制。第三,對案件信息進行保密,特別是對不予立案的案件,不應向被害人展示收集到的證據材料。

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刑事合規部主任肖興利結合自己的辦案實踐提出了直接言詞原則在司法實踐運用中的問題。例如,刑訴法目前規定證人出庭和鑒定人出庭由人民法院裁量決定,缺乏一個明確可操作性的標準,各地法院對申請證人出庭的做法不一。此外,就偵查人員出庭問題而言,偵查人員要么不出庭、要么出庭說明情況的人員不是辯護律師所要求的人員等。她認為,辯護律師可以從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由辯護人自行去向證人調查取證、運用現有的證據對書面的證人證言進行有效的質證等三方面實現有效辯護。

評述環節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史立梅對上述八位發言人的發言進行了總結和評述。她同時提出,目前導致我們在證據能力規則和證明力規則的區分上存在混淆的原因在于我國的證據規則缺乏一個合理的理論框架,應在區分證據能力和證明力的基礎上,就其中具體的內容作進一步的界定和研究。具體可借鑒美國學者提出的三r規則:相關性規則relevance;正當性規則right;可靠性規則reliability。她指出,上述三個方面就是證據能力規則的主要內容,可以此為基礎形成規則體系。關于證明力問題則屬于法官自由心證的范疇,法律難以作出有效規制。

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褚福民認為,八位發言人在發言過程中提出的案件事實認定中使用的經驗法則、邏輯法則以及推定規則已經超越了傳統證據法學研究的范圍,是司法實踐急需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他以重罪案件證據分析的研究為例,指出從邏輯學和經驗角度分析證據相關問題的重要性。雖然法學專家相較于實務部門在研究證據分析問題上不一定具有太多優勢,但法學研究者仍應當對該問題加以重視。

04 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
的中國表達
第四單元的主題是“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的中國表達”,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教授孫遠主持。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向燕以醉酒型強奸案件的司法實踐為例,主張“應在事實認定的不確定性中尋求真實”。她指出,當前這類案件的司法認定困境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不能反抗”的認定困境與“違背婦女意愿”的認定困境。上述兩種困境根源于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確定無疑”真實觀。在對“確定無疑”真實觀進行反思的基礎上,她提出了一種全新的“高度蓋然性的真實觀”,并結合醉酒類強奸案件特點提出具體的司法認定思路。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副院長鄭飛以中國語境與數字時代為背景,體系性地梳理了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構建所面臨的問題與解決路徑。他提出,傳統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存在著證據屬性話語體系的沖突、法定證據種類的封閉、專門性問題中訴訟角色的定位模糊、傳統電子數據審查的局限性等問題。未來,應當通過理論話語體系的探討和梳理、制度話語體系的概括與重塑和實踐話語體系的積累與反思三個方面去重塑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吉冠浩圍繞電信網絡詐騙中推定的適用問題指出,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存在著司法證明上的困難,推定成為司法證明的重要替代手段。他總結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推定的三種適用情形,即主觀要素、罪量要素與違法所得要素的適用三個方面。針對推定的一般適用,他指出,關于推定的一般適用,司法機關應注意:第一,以司法手段的窮盡為前提;第二,對于基礎事實要加以充分的證明;第三,要給辯方以反駁的機會。關于推定的異化適用則要加強對常態邏輯的審查和論證,注重對經驗法則、科學法則的運用加以梳理,強化對于辯方反駁權的程序保障。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謝澍以本土性與普適性為切入點,指出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的建構要尋求本土性與普適性話語的高質量對話并運用正確的研究方法。在提出理論話語時,應當以對司法實踐的全面把握為基礎,提高理論的精細化程度,實現理論與實踐的互動。針對話語多元性問題,他認為,可以引入認知科學來彌補傳統社會科學帶來的不確定性,通過話語的融合來實現話語體系的創新,在開放融合的話語體系中提升話語品質。

吉林大學法學院講師孫銳以證明標準為切入點,探討了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的中國表達。她指出,目前證明標準存在結果層面的預設,對證明標準的研究應著眼于作為認知主體的裁判者的內部視角與作為認知過程的案件事實形成過程的視角。當證據不符合證明標準時,僅意味著證據不能作為事實推論的基礎。應將溯因推理作為認知工具,在疑點的錨定和排除中實現證明標準與證明責任的確定。

四川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李育林圍繞刑事被告人有效質證的未來進路問題指出,當前對于被告人有效質證研究的兩種進路存在不足,無法揭示被告人質證無力的本質原因,也無法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革方案。他在梳理了無法質證、無效質證等實踐樣態的基礎上,指出任意性質證存在降低庭審效率等多種不利后果。在分析質證無效的成因基礎上,他提出了保留“雙軌質證”模式的有限改革方案與確立“證據質證”模式的徹底改革方案。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劉金松提出了“證據層控主義——一種中國式的過程性證據觀”。他闡釋了“證據層控主義”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概括了證據層控主義的三種典型樣態,即以合法性知識為中心的證據層控、以專門性知識為中心的證據層控和以混合性知識為中心的證據層控。在對證據層控主義進行理論反思的基礎上,展望了證據層控主義實踐的未來走向,說明了提出這一理論范疇的學術意義。

評述環節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斌指出,各位與會嘉賓的發言高度契合本單元的研討主題,所探討問題各有側重,引發思考。張斌教授認為,關于中國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表達的問題,存在高度爭議,他把這種爭議總結為三種類型,一是中式,二是西式,三是混合式。純粹的西式很容易受到政策和實務的強力拒斥,只能在中式與混合式之間做選擇。混合式的方案不易被政策所接受,要在中式話語中夾帶西式話語具有不小阻力。他指出,自主性話語體系我們本來就有,僅需在知識論上稍加改進。需要明確的是,證據不等于事實,事實認定途徑是解釋論而不是認識論,事實認定最終表達是信度而非程度。這樣既可以避免獨斷論,又可以有效回應懷疑論。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宗文從微觀層面探討了刑事證據法學話語體系下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的關系問題。他認為,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存在啟動難、成功率低等問題的背后,與我們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預期過大有關。我們應當避免英美程序公正理念的過度影響,同時強調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借助于隱蔽性規則等,回歸對事實真相的強調。他指出,應充分推動事實認定判斷規則的研究、制定細致的證據判斷規則,同時,在裁判者的主觀確信程度方面放寬要求。

05 刑事證據理論體系
的構建與發展
第五單元的主題是“刑事證據理論體系的構建與發展”,由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謝登科主持。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馮俊偉指出,傳統視角下對刑事證據的理解存在局限性:從結果角度出發,忽視了過程中影響證據同一性和可靠性的各種因素;從某一程序角度理解刑事證據,忽略了刑事訴訟程序的整體性;從靜態的角度理解刑事證據,忽視了證據收集、移交、保存、送檢的過程性和動態性。他認為,刑事證據是一種法律程序產物,存在生命流程,刑事證據應當具有可追溯性。從過程視角出發,根據刑事證據“生命流程”,他倡導建立一個新的刑事證據法理論框架。

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縱博指出,歷史學與刑事訴訟法學當中事實認定有很多相通之處,以歷史認識論反思刑事訴訟中的客觀真實論與法律真實論,可以得出這樣的判斷:客觀真實論強調事實存在的客觀性,具有合理性,但其符合論的要求是達不到的。法律真實論所倡導的接近客觀真實的主張有其合理性,人們對客觀事實的認識只要達到一定的符合程度便可做出決定,證明標準的立法和司法應當以這種認識論為指導,破解實踐中的事實認定難題。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法律部教授劉銘認為,探討刑事證據理論體系,不能為了提出概念而提出概念,首先應思考的是刑事證據理論的“變與不變”的問題,諸如真相和正義等基礎理論就具有不變性,但在網絡犯罪、合意式訴訟、涉物訴訟等新的研究領域,則需要破舊立新。另外,她指出,應特別關注偵查模式發生的深刻變革,以及這一變革對于整個訴訟,包括后續的核證以及認證的重大影響。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樊傳明指出,法律體系化是應當追求的目標,但證據法體系化的目標尚未完成。除了存在規范沖突和關鍵性規范缺失的問題之外,還存在多元概念及話語體系的問題。當前理論上給出的解決方案是一種自上而下施加的體系,并不能真正尊重和關切中國的司法實踐。他指出,體系不應當是建構出來的,而應當是衍生的。應當將目光看向具體實踐,從實踐中提煉事實問題的爭點,對爭點做類型化整理,再去尋找諸多能夠解決爭點的“論題”性質材料,最終由內而外,自下而上逐漸形成體系。當下的證據法學科不宜直接去設計一個體系,而應著重于提煉爭點、尋找論題和表述裁判規則。

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羅維鵬認為,司法實務人員為什么在不熟悉證據法以及證據分析原理的情況下也能辦好案,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很多實務人員其實在憑借直覺性認識來認定事實。事實認定表現出經驗性、直覺性和個體性的特征,容易導致結論反復或者遭受質疑。未來,應當關注對辦案經驗的理論化和制度化提升,并且對日常生活經驗和實用的證據分析思維做一定的規則轉化。

中山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熊曉彪指出,刑事司法證明客觀化進路主張用客觀證據來確證、印證或拼湊客觀事實,主要表現形式為客觀證據、客觀事實、客觀證明方法、客觀證明標準四個方面。司法證明的客觀化導致司法證明實踐呈現如下樣態,即依賴客觀物證定案、無印證不定案、追求形式鐵案。他認為,這種司法證明客觀化路徑存在三大固有缺陷,未來應向啟發式進路轉型。

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張嘉源反思了當前法學研究所存在的規范主義視角,認為這種視角在思維上會迫使我們將規范視為理所當然的存在。他指出,法定證據種類是一種想出來的分類而非用出來的分來,未來應當首先反思為什么它是理所當然的問題,應將證據法的研究落實到內在的實質化討論而非外在的抽象性的討論。

評述環節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教授孫遠依次對各位發言人進行了點評。他認為馮俊偉教授提出的過程性視角值得肯定,但對過程性視角的理解不應當僅局限于訴訟階段的先后過程,而應當將其理解為一種過程性的邏輯思維。他認為,縱博教授是從歷史認識論角度討論真實,但裁判當中的真實由于對當事人影響程度不同因而不同于歷史認識論上的真實。他對劉銘教授提出的程序與證據相關聯的觀點表示贊同,認為不能孤立的看待證據法問題。他也同意樊傳明副教授所提出的論題學主張,認為建構理論體系應當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針對羅維鵬副教授所提出的經驗規范化問題,他認為,法官認定事實主要是經驗法則在發揮作用,而證據規則是法官認定事實的界限。針對熊曉彪助理教授提出的司法證明客觀化批判,他亦認同,指出過分追求客觀化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針對張嘉源博士談到的證據種類問題,他認為從認識論角度分析證據種類的關鍵錯誤在于沒有對事實和規范做出區分。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宋志軍對七位發言人的發言特點進行了總結,他認為各位發言人雖然發言主題不同,但都具有哲理化思維。他認為,在提及何為證據的問題時,都不僅僅是案件發生過程當中留下來的信息或者痕跡,實踐中案件發生以后在訴訟當中所形成的部分信息和材料也是證據。當前,我們對證據理論的部分認識標準不統一,學術爭論和基本理論對話應當在證據理論話語體系統一的基礎之上之才能完成。

閉幕式
閉幕式環節由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賈志強主持,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閔春雷進行總結發言。

閔春雷教授充分肯定了本屆論壇的現實意義及學術前瞻性,指出證據法研究應該將實踐與理論結合,在揭示司法實踐問題的基礎上,提煉自己的話語體系,在此基礎上構建證據法學理論體系。閔春雷教授圍繞本屆論壇主題,主要從三個方面對本屆論壇所研討的內容進行概括總結:首先,理論研究應當關注實踐中的重要問題,如證據客觀性的理解及其規則化。但理論聯系實際不等于被實踐同化,需尊重司法規律、重視證據法基礎理論的研究。其次,應打通實踐和理論二者之間話語體系的壁壘,努力與實務部門達成共識,形成統一的證據法話語體系,并逐步走向世界。最后,證據法學研究還應服務于證據法學教學與科研的需要,故其體系建構非常必要。證據法學研究應當以證據規則為基礎,結合既有研究成果,明確證據法學研究的基本范疇和理論體系。未來,刑事證據法學研究應當以推進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設為目標,吸收世界先進的研究成果,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刑事證據法學理論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