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晚,國際法學院“國際法大講堂”中文系列講座第120期“國際投資便利規則制定的晚近發展——‘躍出傳統的藩籬︐”專題講座通過騰訊會議在線成功舉行,本次講座特別邀請到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池漫郊擔任主講人,并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教授擔任主持人。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貿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國內高校四百余名師生參加了此次在線講座。

曾經小眾的投資便利問題現已成為近期投資規則制定中的一個主要議題。池漫郊教授以投資便利為題,跟老師和同學們闡釋了國際投資法的發展,并詳細分析了是如何“躍出傳統的藩籬”的。池漫郊教授首先介紹和澄清了何為投資便利規則,其認為目前投資便利規則并沒有明確的概念,其存在形式較為靈活,在過去的條約中也已經廣泛存在。投資便利規則下的措施基本上可歸屬于為促進投資高效運作的政府管制措施,另外,投資便利措施與投資準入也存在一定范圍上的重疊。

基于實踐,池漫郊教授將投資便利規則制定的發展分為四種主要模式:一是利用現有規則、不再進行額外談判與設計的“順其自然”模式;二是整合現有規則并進行完善與更新的“錦上添花”模式;三是將所簽署的投資協定主要目的由保護投資轉向投資便利的“重心轉移”模式;四是多邊化模式,隨著框架談判的進行,關于投資便利化問題的解決方案可能會逐步展開,投資法領域大量的條約規則由雙邊性、區域性向多邊化的趨勢發展。
基于以下五方面的考慮,池漫郊教授認為投資便利化規則不同于傳統投資規則并“躍出了傳統藩籬”:第一,現有協定核心目的均基于投資保護,而當前巴西、歐盟、WTO在多邊層面的努力表明,投資協定目標已從保護投資向便利投資轉化;第二,可持續發展成為重要的條約目標。在投資便利與可持續發展之間建立聯系成為重要議題。某種意義上,投資便利本身就蘊含著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因此投資便利必須同時達到兩個目標,即便利投資與促進可持續發展;第三,與過去規則制定中由發達國家事實上掌握較大的發言權不同,投資便利規則由發展中國家引領和主導規則制定歷程,而發達國家在該領域趨于被動跟隨的態度;第四,不再納入投資者和東道國的爭端解決機制。WTO框架和聯合國貿發會框架在爭端解決問題上如何融合形成正向的協同效應,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第五,突破傳統形式向多邊化進行發展,但其具體的規則框架仍有待探究。

最后,池漫郊教授總結道,投資便利化規則已經“躍出傳統的藩籬”,其規則的達成、實施機制都已發生改變,將會給條約的解釋實施等過程都帶來新的影響,有待繼續觀察與研究。
在問答環節中,同學們積極發問,提出了“WTO協定與IIA隔離的方法如何作用于未參與WTO協定的國家和已經參與的國家間的IIA”等多個問題,池漫郊教授逐一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孔慶江教授對池漫郊教授以及參與本次講座的老師和同學表示感謝,本次講座在熱烈的交流氛圍中圓滿結束。
責任編輯:譚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