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十二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暨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年會在江蘇舉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出席會議并講話。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訓秋講話,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費高云致辭;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副檢察長孫謙、楊春雷,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萬春,江蘇省政協副主席、省法學會會長周繼業,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宮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華,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馮鍵等出席會議;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作“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司法改革理論”報告。

會議表彰了全國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和優秀集體,與會代表圍繞“檢察制度現代化”“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檢察實踐的創新和發展”“檢察改革的深化和發展”四個主題展開研討。
就如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新發展階段檢察理論建設,張軍強調了身處“變局”之中檢察工作的四個必須:檢察理論研究必須跟上、適應進而走向引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必須深刻把握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的正確方向;必須準確把握檢察理論研究重點,助推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必須拓寬思路、創新方法,提升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水平。
張軍認為,檢察理論研究存在的差距,根本還是認識問題、觀念問題,沒有認清檢察理論研究肩負的責任,沒有認清理論滯后與實踐創新之間的脫節,是更深層、更實質的“跟不上”“不適應”,問題表現在面上,根子在思想、頭腦里。怎樣理解“應運而生”,做到持續、深化發展?迫切需要從理論上去總結、闡釋、論證。
張軍要求,檢察理論研究要深刻把握政治性、人民性、系統性。政治性體現在對別有用心者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檢察制度、鼓吹西方“憲政民主”“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敏于辨識其本質、要害所在,旗幟鮮明抵制、有力有效批駁,堅決維護理論研究領域意識形態安全;人民性體現在要把以人民為中心貫穿檢察工作包括檢察理論研究全過程;系統性體現在要跳出檢察看檢察,要深入思考和研究,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在國家治理大格局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檢察工作、檢察制度處于什么樣的位置,應該發揮怎樣的作用?不能孤立地、局部地看問題,不僅“四大檢察”之間要融通,而且應當立足司法,與行政執法乃至整個法治建設相融通。
張軍強調,檢察理論研究體現的是檢察“軟實力”。各級檢察機關要走開放式研究道路、凝聚研究合力,要“建好群”“用好網”“辦好刊”“走出去”“請進來”;要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研究特色;要堅持研究與辦案相融合;要堅持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加強組織領導。要善于激發檢察人的研究熱情,善于發現、培養專門人才、專門力量,善于調動系統內外的研究資源,挖掘檢察理論研究的巨大潛力。
檢察制度現代化
在這個單元研討中,國家檢察官學院副院長楊迎澤、宮鳴、賈宇、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董桂文圍繞“我國檢察制度近現代之演進”“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國家治理效能研究”“檢察官客觀公正立場之理論與實踐”和“‘案-件比’質量指標研究”四個主題先后發言,楊春雷主持。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建林和萬春作了精彩點評,認為發言觀點見解獨到、有的還要進一步深化研究。
卞建林認為,檢察機關從誕生之始,便具有社會公益代表的性質,但不能和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性質等同或混同。如何科學界分清末變法中國近代檢察制度創立與具有紅色基因的人民檢察制度的誕生發展,是個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在法治軌道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重要的是構建和完善國家監督體系,其中檢察機關承擔的法律監督具有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
萬春認為,檢察機關代表公共利益,這點沒有問題。“我們是法律監督機關,法律體現了公眾共同利益,但是不能反過來說,公共利益只有檢察機關來代表。首先行政機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我們國家檢察機關不屬于行政機關,這里就要研究行政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與檢察機關的關系,應該起到兜底和補足的作用,行政機關怠于履責的時候,檢察機關應依法履職、促進公共利益的保護。在論證檢察機關維護公益性質的時候,也要考慮到公益代表機關不僅只有檢察機關。建議做進一步深化的論證,公益訴訟不能因為我們是公益代表就包打一切”,萬春如是表示。
對于“案-件比”,萬春也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案-件比”跳出就案件說案件、就程序說程序的視角,將實體正義、程序正義結合起來,體現了人民情懷,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現。調研中發現有些地方“案-件比”比較高,抓了一下迅速下降,有的省份從全國靠后一躍成為全國前幾,這就要提醒,不能因為抓“案-件比”提高了效率而影響案件質量。
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在這個單元的研討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王敏遠、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長吳宏耀、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劉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鄭錦春圍繞“檢察機關在指控證明犯罪中的主導責任研究”“檢察機關實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證研究”“民法典實施背景下民事訴訟精準監督研究”“檢察機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研究”四個主題先后發言,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謝鵬程主持。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熊秋紅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廳廳長張相軍作為該單元點評人發表了自己的精彩觀點。
關于檢察機關在指控犯罪證明中的主導責任,熊秋紅表示,“檢察官在刑事證明中承擔主導責任,我認為沒有異議。但在命題時要明確前提,這個說法建立在審判中心論的前提下,采取的是狹義的證明說。未來研究上要展開更加系統的類型化的分析。比如從證明對象來看,包括實體法事實的證明、程序法事實的證明和證據法事實的證明;從案件類型來看,認罪認罰案件與不認罪認罰案件中的證明是不一樣的,進行類型化分析之后,檢察機關如何切實承擔好主導責任的問題會更加清晰。”
講到精準監督,熊秋紅建議不僅要明確精準監督的內涵,也要研究它的外延。內涵是指精準監督相對于過去的粗放式監督,究竟在哪些方面要有突破、要有提升;外延是問題的覆蓋面有多大,監督的范圍、重點、類型、方式、程序、效力怎么樣;落實到監督的效果上,如何使監督者的認識和判斷被監督者認同、接受,這是精準監督取得良好效果所面臨的最為尖銳的挑戰。
關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張相軍點評中建議關注三個問題:一是因應當前犯罪結構“二八定律”,優化司法資源配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根據我國輕罪案件大量發生這一犯罪結構呈現的新變化而確立的,順應了“重重輕輕、繁繁簡簡”這一世界刑事政策發展的大趨勢,即在刑事實體處理上體現出輕者應輕、重者須重;在刑事程序適用上體現出繁者應繁、簡者須簡。當前犯罪結構的“二八定律”,表現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案件占比80%以上、不認罪認罰案件占比不到20%;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占比80%左右,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占比20%左右。因應“二八定律”,檢察機關應當在穩定當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的同時,認真研究如何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尤其是檢察力量配置,努力用20%左右的檢察人員辦好80%左右的認罪認罰案件,在繁簡分流的基礎上,用80%左右的檢察力量精心辦好20%左右的不認罪或者其他疑難復雜案件,努力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二是適應“漏斗型”證據模式,統一常見犯罪證據規格。從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看,從公安機關偵查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再到人民法院審判,證據模式呈現出“漏斗型”,其中檢察機關發揮著重要的過濾和把關作用。在認罪認罰從寬案件證明標準沒有降低的情況下,不僅要認真研究證明重心和方式的變化給檢察機關提出的新要求,也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研究常見犯罪案件證據規格的一般規律,規范統一偵查、起訴和審判對證據的本質要求,為檢察機關發揮好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作用提供輔助和支撐;三是在簡化認罪認罰案件刑事訴訟程序取得重大進展的情況下,推動刑事實體法的完善,使認罪認罰成為獨立的減輕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確保認罪案件程序從簡、實體從寬效果更好、落得更實。
檢察實踐的創新和發展
在這個單元的研討中,馮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剛、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吳曉敏、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談信友、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梅玫圍繞“檢察官的基本操守”“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刑事檢察職能的拓展路徑”“檢察機關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研究-從張家港檢察推動企業合規化營商環境的角度切入”“行政檢察穿透式監督的理論基礎與體系建構”“通過公益訴訟構建網絡空間的未成年人綜合執法保護體系”五個主題先后發言,萬春主持。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龍宗智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在點評時談了自己的觀點、感受。
龍宗智對發言觀點進行了總體評價,認為體系明確、站位較高、立場正確,同時也提出需要注意的問題。他說,在檢察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不僅要注意拓展和工作創新,也要注意國家權力配置和建構的謙抑性。有些小問題也涉及國家治理方式基本構造和基本邏輯問題。比如集中力量辦大事,強化國家職能,在防疫方面有效,但是也要注意市場的發展、社會的生產和私權的保障。拓展的時候注意兩點:一是不能脫離自身職能。我們是司法機關,不能脫離訴訟職能,在此基礎上要有延伸,但是要有度,要適度拓展、適度穿透。到底要做什么,不要提一些虛頭巴腦的東西;二是要注意制度運行和訴訟運行的內在規律。比如,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控辯不平衡導致的情況突出,這些問題在實踐中還沒很好解決;再比如,審前羈押的控制和司法救濟,如何從根本上解決羈押為常態問題。
胡衛列談了四個感受:新時代的檢察工作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探索創新背景下,新時代檢察職能已經形成了能動檢察這樣一種特定的時代特點;檢察職能的創新發展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入思考;要在法治框架下推進檢察事業的創新發展和拓展。他認為,公益訴訟其實就是檢察職能深刻變化格局中的一個重大變化的著力點。有兩個問題特別需要思考:一是檢察職能的變與不變。創新發展的主題關注的是變的部分,但始終貫穿其內的還有不變的因素,也就是檢察機關應當基于法律監督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職能定位去發揮作用;二是要厘清三個概念。即法律監督、公益代表、服務治理(服務人民)。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公益代表和法律監督之間究竟是什么關系。維護公益的絕不僅僅是公益訴訟,而是所有檢察職能的共同職責。更進一步說,其實所有的違法都在侵害公共利益,我們所有的檢察監督都在維護公益,公益代表應理解為不只是維護公益訴訟中的公益,而是具有特定的法律意義,要有代表的權能,在這個意義上有很多新的內涵,這里的問題是公益代表需要有什么樣的基礎性權源。服務治理(服務人民)沒有錯,但公權力的服務應該是有邊界的。檢察職能在新時代的創新、拓展,歸根結底,是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創新完善,我們要自覺地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在法治的框架下推進探索、創新。
檢察改革的深化和發展
在這個單元的研討中,國家檢察官學院教授沈海平、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焦成千、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黎明圍繞“‘捕訴一體’辦案機制改革實證研究”“理性與韌性:破解檢察官業績考評之難”“司法體制改革語境下檢察聽證的運行態勢分析及完善路徑研究”“粵港澳大灣區檢察民事公益訴訟區際司法協作極致的構建”四個主題先后發言,國家檢察官學院院長鄧云主持。
王敏遠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對四位發言人的觀點進行精彩點評。
王敏遠表示,對“捕訴一體”的報告深有感觸。“捕訴一體”在學界最初有一些不同意見,他認為非常正常,一項改革措施在思考的過程中意見完全一致反而不正常。他說,發言沒有回避問題讓人感慨,問題通常容易湮沒在成績之下,容易被忽略,不回避問題既是勇氣也是理性對待,特別重要。只有看到問題才能進一步找到原因,解決問題不斷穩健向前。在王敏遠看來,成績也要分析原因。他自己的學術觀點是,“捕訴一體”與“捕訴分離”本身不會帶來成績或者產生問題,有一些別的相關因素加入進來,“捕訴一體”才會有積極的效果。
王敏遠認為,少捕慎訴是一個很好的理念,不是逮捕的越來越多就好,不是起訴的越來越多就好,這個觀念、思維變了以后,“捕訴一體”才會導致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至于“捕訴一體”與“捕訴分離”兩種模式,在前幾十年中有過變化,卻并未導致少捕慎訴的結果,只有進一步分析原因,才能將“捕訴一體”堅持下去。
對業績考核的研究,王敏遠對把管理學思想融入進來的理念十分贊同。他說,舉個簡單例子,無罪裁判,一旦進入考評指標,為了達到考評要求,有的地區幾十年沒有一個無罪裁判,這是一個很極端的功效。管理學中的這些基本原理,在制定考評指標的時候,應當借鑒,在此基礎上,更重要的是,應當考慮是否符合司法規律。如果忽視了司法規律,無視管理學的基本原理,會適得其反,甚至在刑事訴訟領域中因為考評指標的指揮棒作用,而導致公檢法在辦案中的動作變形,甚至和法律的要求異化這樣情況的發生,這些問題的研究,都要納入到考評指標的重新設定中。
侯亞輝認為,關于“捕訴一體”的實證研究,用大量辦案數據展示了改革的實踐成效,為這項機制的合理性和正當性提供了有說服力的實證依據。有兩條意見和建議。第一,堅持實證研究就要注重數據的準確性和嚴謹性。關于數據發生的時間,許多以改革前、改革后區分,沒有具體的時間段,影響數據的準確性和客觀性;關于數據來源地域的選擇,數據來源不同省份,不同問題涉及的省份不同,沒有解釋選擇不同省份數據的合理性理由,令人對其結論在全國范圍內是否有普遍的代表性產生疑問,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第二,近來對“捕訴一體”辦案機制的理論和實踐認同度不斷增高,建議在此背景下對這項改革作些延展性、延伸性研究。如捕訴部門也負責刑事申訴案件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決定等,行使這些職權對捕訴職能有何影響,它們相互關系如何,建議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關于檢察聽證問題,也是近來檢察機關熱議的一個課題。侯亞輝認為,除了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的案件之外,需要當面聽取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意見的,都可以召開檢察聽證會,做到應聽證盡聽證。此外,除了檢察機關有權作出捕訴決定類型案件外,建議積極探索監督類案件的聽證。如前期最高檢第五廳對減刑假釋類案件進行檢察聽證,提出的監督意見被有關監獄和法院采納,取得了很好成效。
記者手記 檢察理論研究的一次高端峰會
5月12日,細雨霏霏的鎮江,國家檢察官學院江蘇分院所在地,全國檢察理論研究的第二十二屆年會如期舉行。這次高端峰會是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黨的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周年之際召開的,因而意義深遠。
這是一個高規格的研討會。最高檢黨組對這次會議高度重視,首席大檢察官張軍與其他三位院領導、一位專委同時蒞臨會議,全國省級四位檢察長、多位高檢院廳長以及多位學者、實務界代表在會議上發表真知灼見,就推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熱烈討論。
這是一次受到高度關注的研討會。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訓秋出席會議并講話,對檢察理論研究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并提出更高要求;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作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司法改革理論”報告,為與會者帶來思想的盛宴。
這是一個高站位的研討會。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之后都有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的踐行都有政治立場,會議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對加強和深化檢察理論建設、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誠如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在閉幕式中所言,會議主題鮮明、安排緊湊、內容豐富,既是一次集思廣益、凝心聚力的研討會,也是一次求真務實、精簡高效的動員會。
這是一個以問題為導向的研討會。既有共識又有碰撞,我們從各位專家學者的麻辣點評中既可感受到火花四濺,也從來自中央到地方、學界到實務界不同領域代表的發言中,看到會議的包容性與開放性,體現了問題導向。最高檢黨組清醒地認識到,對照以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檢察理論研究總體還是跟不上,理論供給與實踐需求不適應,理論研究工作發展不平衡。
這是一個賦有時代內涵的研討會。近年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適應、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更高的司法需求,檢察機關進行了“四大檢察”“十大業務”重塑性變革,檢察工作快速發展,步幅更大。形勢、環境、任務、要求的變化,使得檢察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理論上的支持,以引領、助力檢察人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我們從與會人的討論中,能看到火熱的檢察實踐、檢察改革和鮮活的檢察案例已經成為推動理論創新、繁榮學術研究的源頭活水。
這是一個具有戰略部署的研討會。張軍檢察長的很多觀點在分組討論中引起共鳴和思考。理論是實踐的先導、行動的指南。越是實踐中急需解決的問題,越要在理論上作出回答,實踐中的彷徨、困惑,無不與理論建設跟不上有關。張軍談到,有的員額檢察官認為本職工作就是辦案,不愿再作深入的理論研究;甚至有領導干部也認為“搞研究是不務正業”“案子辦不完,還搞什么研究?”存在典型的“小農經濟”“小農意識”等觀點在會議中成為熱議話題,理論供給、制度供給、人才供給、技術供給、獎勵機制等也成為本次研討會的熱門詞匯。
這是一個讓人充滿期待的研討會。時代是思想之母,實踐是理論之源。會議提出,不僅是高檢院、省級院,也包括基層院,哪一級院甚至哪一個院沒有研究人才?有無脫穎而出的環境而已!日后將在干部選拔任用、考核中,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為選任領導干部、遴選檢察官、擇優晉升檢察官等級的重要參考,把檢察理論研究成果作為衡量檢察人員績效的一個重要考量,必將鼓勵、激勵產出更多優秀的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