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4月13日-4月30日,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廈門大學海洋法與中國東南海疆研究中心,以及《中華海洋法學評論》編輯部聯合主辦了廈門大學海洋法高端云講座系列活動。本次活動邀請了八位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現任委員(包括兩位副主席)擔任主講,一共進行了九場大陸架系列專題講座。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中國籍委員唐勇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張新軍教授、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高圣惕教授、南開大學法學院白佳玉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邱文弦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廖雪霞助理教授,南京大學南海中心張詩奡助理教授,以及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施余兵教授、徐鵬副教授、林蓁副教授、鐘慧副教授、董世杰助理教授等通過線上或線下等方式參與了各期講座及其之后的討論與交流。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學者約1000余人次通過線上或線下等方式參加了本次系列講座活動,活動取得了圓滿成功。
第一期講座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莫桑比克籍委員、國際知名地質學家埃斯特旺•馬安雅內(Estevao S. Mahanjane)教授主講,題為“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實踐與相關科學背景”。馬安雅內教授介紹了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定義、職能、宗旨,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對“大陸架”概念進行了闡述,對三種海底高地進行了辨析。他認為,只有從法律和科學等視角綜合對大陸架的概念進行解讀,才能更好地理解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現有的實踐。
第二期講座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尼日利亞籍委員、海洋地球物理學家勞倫斯•福拉吉米•阿沃西卡(Lawrence Folajimi Awosika)教授主講,題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CLCS的程序規則與實踐”。阿沃西卡教授對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劃定進行講解,并介紹了委員會的具體程序與過往實踐,包括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職能安排和內設機構設置等事項。他認為,《CLCS議事規則》附件一第5(a)條規定的“如果已存在陸地或海洋爭端,委員會不應審議和認定爭端任一當事國提出的劃界案”中所指“爭端”的認定不應該由國際司法或仲裁的裁決認定,而應該由爭端雙方認定。換言之,只要有任一爭端當事國認為存在爭端,爭端即存在,委員會即不可審議該案。
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肯尼亞籍委員兼副主席、肯尼亞國邊界辦公室海洋司副司長西蒙•恩朱古納(Simon Njuguna)教授,做了題為“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實踐”和“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委員相關問題探究”兩場講座,分別作為本系列講座的第三期和第六期。第一場講座,恩朱古納教授介紹了委員會的職能以及職能來源,結合具體實踐詳盡地講解審議大陸架劃界案的具體流程并強調委員會在審議大陸架劃界案中需要注意的問題。第二場講座中,恩朱古納教授首先列舉《公約》附件二中有關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委員科學背景的明確規定,用以解釋為何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委員需要具備科學背景。隨后,他重點講解了大陸架所涉及的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水道測量學、大地測量學內容。
第四期講座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馬達加斯加籍委員克羅德特·拉哈里馬納尼瑞納(Clodette Raharimananirina)教授主講,題為“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實踐及相關的科學背景”。拉哈里馬納尼瑞納教授對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公海等海域進行介紹,并詳細講解了如何劃定200海里外大陸架的外部界限以及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職能、運行等相關問題。
第五期講座由大陸架界限委員會韓國籍委員、前主席,韓國首爾大學名譽教授樸永安(Yong Ahn Park)教授主講,題為“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工作的進展與挑戰”。樸永安教授介紹了大陸架的法律定義及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職能,指出了委員會面臨的現實問題并提出其建議的解決方案。
第七期講座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葡萄牙籍委員、葡萄牙國際關系研究所研究員阿爾迪諾•坎普斯(Aldino Campos)教授主講,題為“展望全球海洋的未來——全球治理面臨的挑戰”。坎普斯教授首先指出現階段關于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爭論焦點,隨后從地質學、法律上分別介紹了大陸架概念和相關公約的歷史演進,他指出現階段氣候變化已成為全球海洋治理的挑戰,并就如何應對這些挑戰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第八期講座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副主席,波蘭共和國環境部地質和地質許可司前副司長馬爾欽·馬祖洛夫斯基(Marcin Mazurowski)教授主講,題為“大陸架的法律與地質定義: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實踐”。馬祖洛夫斯基教授通過海洋地形剖面圖介紹了大陸架的地質構造并解釋大陸架的法律含義,他指出雖然在大陸架的法律定義中使用了一些地質名詞,但其內涵與地質定義存在明顯區別,這給大陸架界限爭端的解決帶來了許多不確定性。
第九期講座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阿根廷籍委員、阿根廷國防大學教授卡洛斯•馬塞洛•帕泰利尼(Carlos Marcelo Paterlini)主講,題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適用的法律與科學問題”。帕泰利尼教授首先簡述適用《公約》第76條的情形,然后結合其工作經驗和具體案例,依次介紹了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職能、宗旨、工作場所、不斷增加的工作量以及相關文書等問題。他認為,《公約》第76條對許多地質學術語賦予法律含義,使這些術語不同于其原始含義,這尤其會給適用第76條的科學家造成壓力;他指出,從科學家的視角看,第76條的適用本質上是一個技術問題,強調劃定200海里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關鍵問題是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
本次廈門大學海洋法高端系列云講座是國內高校首個由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眾多委員主講的、針對大陸架相關科學和法律問題的系列講座,旨在促進學術界對大陸架基本法律和科學問題進行探討和爭鳴,力求凝聚共識、建言資政,為我國更好地解決周邊涉海問題提供學術和智力支持。
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成立于2012年,自成立以來研究院研究團隊持續對南海問題、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國際談判、國際海底區域開發規章的制定等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跟蹤與研究。南海研究院與《公約》設立的三大機構建立并保持了密切合作關系,其中:國際海底管理局長期資助和支持廈門大學法學院“馬可·波羅—鄭和國際海洋法律與政策暑期班(Marco Polo - ZHENG H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Oceans Law and Policy)”的舉辦;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多位委員多次參與廈門大學法學院舉辦的系列學術活動;國際海洋法法庭長期訂閱廈門大學法學院中英雙語刊物《中華海洋法學評論》,法庭多位法官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在學術會議和授課等方面開展了較多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