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消息,2021年4月10日,浙江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成立大會暨《民法典》時代的衛生法學問題研討會在杭州順利召開。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級巡視員、法學會陸劍鋒副會長、中國衛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王晨光教授、浙江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周江洪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常務副院長胡銘教授、浙江省法學會研究部一級調研員、《法治研究》雜志社社長董服明出席了大會。來自衛生主管部門、各大院校、醫院、法律服務部門、醫藥界代表100余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一、成立大會
會議的第一階段是成立大會,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胡敏潔教授主持。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胡銘常務副院長首先代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上臺致辭,向新生的浙江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表示熱烈的祝賀,并表示醫學和法學的交叉結合是學科發展的趨勢,光華法學院將全力支持衛生法學研究會的工作開展。
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級巡視員、浙江省法學會陸劍鋒副會長代表浙江省法學會發表講話,指出法學和醫學之間的關系密不可分,衛生法學的發展應當在思想政治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應當堅持正確的學術導向和問題導向,以實現法學研究和醫學研究在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同時表示省法學會全力支持衛生法學研究會工作的開展。
接著,浙江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周江洪院長代表浙江大學上臺致辭。周院長表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自20世紀初以來就一直堅持在衛生法領域展開探索和研究,在醫事法學領域也積攢不少經驗,對于今后衛生法學研究會的發展將大有裨益,并表示將全力支持衛生法研究。隨后,浙江省法學研究會研究部一級調研員、《法治研究》雜志社董服明社長宣讀研究會成立批復,一時掌聲雷動。
本次成立大會,根據中國法學會研究會管理辦法和浙江省法學會管理規則,選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夏立安教授為會長,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黨委書記、副院長劉利民主任為常務副會長,選舉陳智等十位同志為副會長,胡敏潔同志為秘書長,另外聘任了范良聰等同志為副秘書長。本次大會還表決通過了孫政等45名常務理事和陳冠等125名理事的參會申請。
在成立大會的最后,陸劍鋒副會長親自為浙江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授牌,夏立安會長由陸會長手中鄭重地接過會牌,并發表當選講話。夏會長首先對省法學會、省政法委領導的信任表示誠摯的感謝,隨后感恩省法學會研究部董服明主任、中國衛生法學會的常務副會長王晨光教授、周江洪院長、胡銘院長以及恒瑞醫藥對于浙江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成立的支持。同時強調,醫學科學是愛與真理的事業,對于因商業介入而引發社會問題,法學醫學聯姻能為問題的解決提供土壤,促進行業穩定發展和社會和諧。
二、主題演講
會議第二階段是主旨演講,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范良聰主持,邀請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黨委書記、副院長劉利民與中國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原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晨光做報告。
劉利民書記的演講主題是《醫療戰“疫”46天》。演講中,劉利民書記播放浙江省援助荊門醫療隊援助的視頻,通過親身經歷、撰寫的浙江援鄂醫療隊荊門戰“疫”日記,分享浙江經驗,展示醫護人員“浙里有愛,披襟斬棘”的抗疫精神;從醫生視角,展現了醫護工作潤物無聲、關愛生命的成就與偉大。劉書記認為醫療社會問題不純屬為醫療衛生問題,也應當推動法律規范與引導,同時充分肯定討論法學與醫學相結合的必要性,并表示將全力支持衛生法學研究會的發展。

王晨光教授的演講主題是《大健康為中心的健康中國戰略及健康法制—衛生法制觀念與制度更新》。演講中,王晨光教授首先表達了對浙江醫療隊和浙江衛生工作者的崇高敬意,并強調交叉法學的重要性,認為在法學發展迅猛的趨勢中,目前部門法學分割的學科框架應當進入到重新審查法學架構的時期,交叉應當成為常態!同時王晨光教授也指出法律和醫學的交叉是法制發展的高級階段。交叉法學的發展需要懂規律,而不是一味拼盤,也不應該只是解決具體問題,應當同時對于中國法學的發展做出貢獻。最后王晨光教授從健康中國的戰略地位、觀念轉變、戰略保障和戰略系統性四方面內容多維度探討在“健康中國”戰略背景下,社會各方對于健康衛生的影響,也進一步肯定了衛生法學研究的重大意義。
三、學術報告會
會議的第三階段,正式進入《民法典》時代的衛生法學問題研討會階段。研討會由來自醫學領域的兩位專家: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主任、原浙江大學醫學院院長陳智教授和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外科主任醫師柳萌主持,來自主管部門、法律服務、科研院校、法院系統的六名專家圍繞著醫患糾紛、電子病歷、患者的自主決定權等議題做了發言,來自醫學界、法學院、律師界的十二位專家圍繞相關議題進行了與談。
第一個發言人是浙江天衛律師事務所趙麗華主任。她圍繞電子病歷規范與風險管控,通過案例列舉結合《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范》的變更指出實務中電子病歷醫方管理不當和舉證不能問題。對于該問題,與談人章劍生教授從行政法學角度指出,應當從醫患雙方不平等主體間隱私保護、電子病歷的第三方利用、縱向行政監管三個方面展開研究;與談人毛偉院長則認為醫患雙方是平等主體關系,甚至在法律責任規制層面而言,醫方為弱者。此外毛院長在肯定電子病歷追蹤精準等便利性的同時也強調醫務人員應當遵守電子病歷實行規范,保留醫務記錄,學習法律知識,維護自身權利;主持人陳智教授表示,電子病歷的大力發展實質上利于維護公平公正,規范醫患雙方權利義務,但管理上要完善其中的法律問題。最后趙律師補充,醫生為病人好的意愿是樸素的,在法律層面,要求其行為具備程序正當性,同時醫院管理者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
第二位發言人是來自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策法規處的陳賽權處長。他以《“第三只眼”看醫患關系》為題,結合依法治國理念表示,從國家、各級政府、醫院、醫生、司法部門、律師等多方位視角闡釋醫療風險把控的復雜性。尤其是針對律師隊伍,陳處長指出,患方代理律師不能僅僅將其作為工作,要有社會情懷,對于醫療機構存在的形式程序瑕疵,不能過于吹毛求疵、過分夸大;與此相對,對于醫療機構的法律顧問則應提供嚴格專業的法律咨詢和建議,努力將醫患矛盾扼殺在萌芽狀態。雙方應當提高站位,形成共同愿景,以緩解醫患社會矛盾、建設和諧社會為目標,用和平方式解決醫患矛盾。與談人趙亞新主任醫師強調了醫療矛盾對于醫療法制進程的推進作用,對于醫護人員而言,一些醫護工作涉及嚴謹性和便捷性之間的矛盾和取舍問題,醫務工作者應當盡量在醫療規范和規章制度內實行醫護工作。與談人聶良明主任表示疫情過后,社會整體增加對于醫生的尊重,但醫患矛盾涉及個體利益,局部不能得到緩解。同時聶主任認為相對于患方,醫方有嚴格共識和指南規制,處于被動狀態,在醫患問題解決上往往處于弱勢地位,提倡醫患各方要有情懷。
第三位發言人是來自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的陳葉烽教授。他主講的題目是《醫患關系和患者追責:治療不確定性視角下的理論和試驗證據》,關注醫患矛盾的根本原因及其可能的解決路徑。借助經濟學的博弈模型與實驗手段,他們發現,追責制度可以顯著降低醫療不足率,且懲罰路徑的作用大于補償路徑,極端追責制度將大幅度增加過度治療的風險。與談人楊曉春教授表示正常藥物均包含負面作用,也就意味著從醫藥學的角度,醫患矛盾中的“治療不足”與用藥的個體差異,用量等因素有關,藥效差異大,不可將“治療不足”全然歸因于醫生;季若望博士則從侵權比例責任的角度探討認為對于不同病癥,其治療的確定性不一,對于醫方侵權責任上,理論上應對其進行區分,同時指出陳教授的研究中樣本過于單一,與實務情況存在一定差別。
第四位發言人是來自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的胡瑞江主任,他圍繞《醫療衛生領域刑事法律風險》做了發言。胡瑞江律師從刑事角度指出,醫方的刑事風險主要體現于對于業務能力、服務態度、醫藥采購、制度缺失四個方面。醫療機構、醫療人員應當謹防法律紅線,同時胡律師建議衛生法學研究會多關注和研究醫療行業的刑事合規問題。與談人李勇軍教授對此提出醫護人員應當知法懂法守法、醫療過程法律層面上程序正當、醫院加強內部制度的完善三點建議。與談人章李律師列舉多項醫療相關刑事犯罪,強調醫方應恪守道德與法律的紅線。
第五位發言人是來自溫嶺市人民法院的民庭庭長陳泳濱法官。他發表了《民法典時代醫患糾紛的訴源治理》的演講。陳泳濱法官通過收集09-21年的數據分析指出,醫療糾紛中“矛盾激”、“鑒定繁”的現實困境,并提出以醫調委、法律援助中心、保險機構、專家庫醫學專家會診、聯席會議、專業法官業務指導醫療六位一體的糾紛一站式解決機制。與談人來曉明律師表示可以在醫患調節中發揮律師的作用,律師多數具有社會責任感,律師進入社區,能促進醫患調節的可能性會增加,衛生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聯合調動律師隊伍的嘗試值得探索;與談人董曉飛主任認為,醫患糾紛絕大部分沒有通過訴訟解決問題,訴訟程序中鑒定程序繁雜,應當注重前端預防。
第六位發言人是來自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林洹民博士,他演講的題目是《民法典時代的病患自主決定權》。林洹民指出,《民法典》雖未明文將自主決定權設立于990條中,但對于醫方,可結合民法典1219、1220條以一般人格權形式行使自主選擇權,在特殊情形下作出對于病患有利的決定。與談人李金躍院長和鐘飛燕法官均表示,現實中醫院在一般問題解決時,對于自主選擇權的行使較為合規;對此主持人柳萌主任指出,實務中的醫患糾紛往往發生于家屬意見不同、病情緊急的情形,醫生對于自主選擇權的行使存在顧慮,此為自主選擇權行使的難處。而后,圍繞著這一議題,會場與會人員展開了激烈討論,把會議推向高潮。
會議臨近尾聲,與會人員仍意猶未盡。自由討論階段之后,浙江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當選會長夏立安教授發表會議總結,感謝各方學者對于浙江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的支持,從人性和倫理與法律的關系角度表達了對于今后衛生法學研究會發展的愿景,并宣布大會閉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