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民法典擔保新制度的解釋與適用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成功舉行。本次研討會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世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家》雜志社聯合主辦。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世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天津大學、外交學院、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大連海事大學等單位的三十余位領導、專家與學者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會議開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高圣平教授主持會議開幕儀式。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教授代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對與會嘉賓的到來致以誠摯的謝意,就最高人民法院對民法典擔保制度相關司法解釋的編撰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謝,并對民法典實施后司法解釋的功能轉向予以說明。
第一單元
上午的研討會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高圣平教授主持。
研討會的第一單元集中討論“擔保制度一般規定中的爭議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劉保玉教授、中國社科院民法所謝鴻飛教授、北京大學許德峰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李運揚副研究員就擔保合同效力的從屬性、擔保物權的受托持有、擔保人資格及擔保財產問題、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問題、最高額擔保問題、共同擔保中擔保人之間的內部關系、借新還舊對于擔保責任的影響等問題作主題發言,各與會嘉賓就本單元討論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第二單元
在研討會的第二單元中,中國人民大學肖建國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朱虎教授、清華大學龍俊副教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張堯助理教授、中國海洋大學宋春龍老師就“保證合同中的爭議問題”作主題發言。本單元集中討論了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共同保證的保證期間、撤訴是否影響保證期間、保證合同無效時保證期間的適用問題;先訴抗辯權與訴訟、執行程序的銜接問題;保證人清償承受權(代位權)的適用問題;保證人抵銷和撤銷抗辯權的適用問題;保證人權利保護規則對于物上保證人的類推適用等相關問題。
第三單元
下午的研討會由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石佳友教授主持。在會議議程的第三單元中,與會嘉賓就擔保物權中的爭議問題展開了討論。中國政法大學劉保玉教授、北京大學常鵬翱教授、清華大學程嘯教授、上海交通大學莊加園教授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王琦老師以抵押財產的范圍問題、抵押財產轉讓及實現規則、抵押權的優先順位規則與登記對抗規則之間的沖突與協調、正常經營活動中的買受人規則、倉單質押問題、應收賬款質押問題等作了主題演講,各與會嘉賓就本單元討論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第四單元
在研討會的最后單元,華東師范大學紀海龍教授、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金賽波律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王樂兵助理教授、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黃琳主任以及大連海事大學李敏老師擔任本環節的主題報告人。各位與會學者的報告主要圍繞新類型擔保與非典型擔保中的爭議問題而展開。報告內容主要集中在股權讓與擔保中名義股東的權利保護、融資租賃交易和所有權保留交易中所有權的權利屬性與實現、售后回租和不動產融資租賃的定性、保理與應收賬款質權的沖突、保證金的擔保適用等相關議題上,與會嘉賓并就上述相關爭議焦點進行深入探討。
會議總結
在四個單元的討論環節結束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高圣平教授對于本次會議作以總結。高圣平教授對于各位領導、嘉賓們到會參加研討表示感謝,認為本次研討會有利于提高擔保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的質量,并號召社會各界對于征求意見稿提出自己獨到的見解。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楊永清法官作閉幕式致辭,他對與會學者出席本次研討會表示感謝,指出在司法解釋完善過程中將廣納各界人士的建議與意見,再斟酌司法解釋中的一詞一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