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科學分析國內外經濟發展形勢的基礎上,用“新常態”來概括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中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目前,這一重大戰略判斷已經成為全社會共識,“新常態”這一“習式概念”也日漸成為統領社會科學的基本概念之一。
用“新常態”作為思維方式和分析工具,透視和展望中國法治,可以看到,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和五中全會精神指引下,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新常態的驅動以及“互聯網+”的支撐下,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中國法治快速進入新常態。
法治新常態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和法治現代化進程的戰略升級,是法治實然態、應然態和必然態三重疊加而形成的法治發展新狀態新局面新趨勢。
法治新常態向我們顯現的是:
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輔相成;
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新型統一;
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嚴格的法治監督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位一體;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強法全面推進;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國家法治、地方法治、社會法治協調發展;
市場經濟法治化、民主政治法治化、國家治理法治化三化同步;
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公權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公共治理有序推進,國家能力顯著提升,社會秩序包容和諧,公平正義普照大眾,法治轉型為治國重器與良法善治深度融匯;
國內法治、國際法治、全球法治相得益彰。
法治新常態向我們提示的是:
法治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后相當長時期中國法治發展的大邏輯、總路線,我們應深入認識法治新常態、深刻把握法治新常態、主動適應法治新常態、積極引領法治新常態,奮力推進法治現代化。
法治新常態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建成法治強國”法治三步走戰略的必然選擇,我們要朝著法治強國的戰略目標,為在“第一個一百年”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第二個一百年”建成法治中國而奮斗。
引領法治新常態,實現法治強國夢,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貫徹“三個核心要義”、“五項基本原則”。同時,注重法治文明的傳承、互鑒、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