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建設面臨不少挑戰,需要解決公權力不受約束、管理方式、行政方式滯后、權力行使不透明等問題。在我看來,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更加注重立法和制度建設。監督和制約公權力不僅要靠作風和思想品德教育,更重要的是要靠制度、政策和法律,這是法治中國建設非常重要的一點。關鍵是要制定幾部重要法律,用制度約束和規范公權力。一是行政組織法。雖然上世紀八十年代制定了國務院組織法,但是只有11條,而且非常簡單、原則,很難發揮有效的規范作用。需要制定一個新的行政組織法來解決行政權力邊界不清、關系不明,行政機關易于超越權力、濫用權力的問題。二是行政程序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只是規范特定種類的行政行為,除此之外的其他行為,比如說行政決策行為、行政檢查行為、行政收費行為等缺少相關法律規范,只有制定一部包含重大決策程序在內的行政程序法,才能有效解決公權力不受制約的問題。三是信息公開法。2007年國務院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但它作為行政法規,效力等級低于法律,與檔案法、保守國家秘密法銜接不夠,應盡快提升其法律位階。四是問責法。權力不受監督制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責任追究不到位。當權力行使主體認識不到自己的責任時,自然就會隨意行使或者濫用權力。制定以上法律,對于從源頭上約束和規范國家公共權力,減少公權力的濫用、預防腐敗的效果會非常明顯。當然,政府績效評價法、財產收入申報法等法律也需要制定。
嚴格執法,確保法律的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涵蓋社會關系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但是,并不是每一件法律都在現實生活中得到有效實施。法律不能有效實施的原因之一是法律本身的原因,即法律本身可能沒有可實施的內容。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扭曲的政績觀。因此,要糾正唯經濟GDP馬首是瞻的做法,建立法治GDP,把法治作為政績考核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樹立司法權威,依法化解社會矛盾。要把所有糾紛矛盾逐步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解決。一方面,要弱化信訪功能,減少領導批示,逐步淡化人治色彩。另一方面,要強化、暢通法律救濟渠道,增強司法的公信力、透明度,讓老百姓發自內心地信賴司法。
總的來說,法治中國建設,從根本上還要靠全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要大力弘揚法治精神,讓全社會特別是公務人員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也要注重青少年法治意識的培養。至于如何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我認為應當在實踐中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大力推行有示范效果的法治實踐活動,提高公務人員運用法律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這是法治中國建設中的一個基礎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