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法律體系建設即將迎來收獲的時刻。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戰略任務,這一目標已基本實現。法律體系是法治建設的基礎,它的形成,意味著我們向法治國家的目標邁出了重要一步。本報今天刊登著名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教授的文章,以他的親身經歷回顧過往,展望法治建設的明天。——編者
黨的十五大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戰略任務,這一目標已經基本實現。
目前我國已經構建起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干,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在內的,由七個法律部門、三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市場經濟構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保障了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秩序。這一體系適應了我國社會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生活的需要,涵蓋了社會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社會生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等各個領域。
就民法而言,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等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的誕生標志著我國民事立法進入了完善化、系統化階段,為我國社會主義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基礎、開辟了道路。
我本人作為“文革”后的第一批大學生,步入大學的殿堂研習法律也已經30余年。這30余年來,我經歷并見證了祖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歷程,參與并見證了國家法治建設的發展。可以說,改革開放的30余年,是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30余年,是社會全面發展的30余年,更是我國法治建設全面進步的30余年。我深為我國30余年來法治建設取得的成就感到驕傲,也因能見證這一偉大歷程深感自豪。
在我上大學期間,我國先后頒布了刑法等7部重要法律。我進入人民大學讀研究生之后,又趕上1982年憲法的制定,聽到老師介紹立法情況和立法精神,十分振奮。此后,民事法律制度開始建立。1986年民法通則的制定,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它第一次宣告了公民、法人享有的各項民事權利,尤其是第一次在法律上規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各項人格權,并確立了精神損害賠償救濟制度。可以說,這是我國人權發展史上的重大進步。
在民法通則起草過程中,我曾協助佟柔老師搜集整理有關資料,并參與佟老師主持的多次討論活動。后來,我還參與了經濟合同法、合同法、物權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在這個過程中,我不僅見證了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更深切體會到這些法律制度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規范經濟社會發展方面起到的重大作用。1999年憲法修改,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治國方略寫入憲法,這是國家治理模式在根本大法上的確立,意味著我國將在法治國家的道路上堅定不移地走下去。
30余年來,我也親眼目睹了我國司法制度的改革和發展歷程。我上大學時,被砸碎的司法制度開始恢復。對“四人幫”的公開審判,極大地提高了全國人民的民主法制意識。湖北省開展第一次公開審判試點時,我有幸作為學生旁聽,第一次近距離接觸法庭,第一次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法庭的莊嚴。這也使我對將來從事法學工作的前途充滿信心。
這些年來,我從事司法改革的比較研究,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員,參與了許多司法解釋和重大疑難案例的研討。我切身體會到,司法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日益擴大,司法作為解決社會糾紛的最后防線的地位也逐步確立。
30余年來,我親眼目睹了我國法學教育的發展。1977年,全國僅有湖北財經學院、北京大學、吉林大學三所高校招收了三個法學班,我有幸成為其中的一分子,并在后來成長為一名法學工作者。而今天,全國的法律院校多達600余所,學習法律已經成為很多青年學子的時髦選擇,法學研究從理論法學到部門法學、從國內法到比較法都獲得了蓬勃發展。圖書館里的藏書可謂汗牛充棟,書店里的法學著作令人應接不暇。法學正在成為一門顯學,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
在30余年的求學、教學和研究經歷中,我深切地感到,中國法學事業的繁榮發展,法學研究工作者自身的學術成長,都離不開黨和國家實行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離不開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時代背景。展望未來,我也對中國法治建設和法學事業滿懷信心和期待。當然,我們仍應清醒地看到,封建歷史傳統中的消極因素以及社會在轉型中出現的無序現象,仍然是當前法治建設繼續向前推進必須著力破解的難題。這表明,我們的法治建設之路任重而道遠!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否定30余年來法治建設的成就,更不能因此而喪失對未來的信心。相反,正視這些問題,通過法治的進一步完善來解決這些問題,是我們必須經歷的過程。
世事雖無盡,人心終有歸。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幾代中國人的孜孜追求。中國必然要沿著依法治國的道路堅定地走下去,只要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我們的國家一定能夠重展漢唐雄風,我們的民族一定能夠實現偉大復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