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治理模式之弊
人類社會廣泛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和糾紛,這些糾紛矛盾解決不好,可能會給人類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損失。如何公平、合理、及時地解決這些矛盾糾紛,是任何一個國家面對的共同問題。這是實現良好社會管理的關鍵,是社會治理的本質。法學的主要任務不是研究如何不讓矛盾和糾紛發生,而是應該研究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科學方法和模式。
中國傳統的社會治理模式以強力為主,并輔之以血緣宗法規范和倫理道德。秦用武力統一中國以后,中國歷朝歷代的統一都是通過戰爭方式實現的。由于相信強力的作用,中國歷史上戰爭不斷。發生戰爭的主要原因就是社會矛盾糾紛惡化、激化,不可收拾,又沒有適當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最后訴諸武力解決問題。
這些暴力是怎么發生的呢?有一個法律格言:當法律被窮盡的時候,暴力就發生了。問題是,在封建社會,中國基本沒有正常的解決矛盾和糾紛的法律機制,只能通過暴力解決問題。
除了強力,中國傳統社會治理模式中還有一整套血緣宗法規范和倫理道德。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國家”既是一個詞,也是兩個詞,“國”是“家”的放大。治國與治家是一個道理,家有長幼尊卑之分,依此自然形成和諧的家庭秩序。如果國民也能夠這樣區分,并由此自然形成一種秩序,國家就實現了大治。古代的“和親”就是基于這樣的理念而產生的,即如果戰爭解決不了問題的話,那就和親,以創造一種模擬的家庭關系,繼而產生真正的血緣關系,由敵對雙方最后變成一家人。根據這種名分秩序,確立宗藩間的主從關系、朝聘序列、兵力多寡、爵位上下、文書體例以及藩邦間的關系等。所有這些的目的都是要加強大家庭意識,鞏固國家的統一和聯合體的和諧穩定。
確立新的社會治理模式
1979年后我們的政治文化和實踐開始發生變化,1979年鄧小平訪問美國,他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講時說我們不再用“解放臺灣”的提法了,而是主張用和平談判的辦法實現國家統一,解決內部紛爭。從此開啟了中國和平發展的新紀元。自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以來,中國三十多年沒有戰爭,既無外戰,也無內戰。正是因為三十多年沒打仗,才有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成就。一個新的以“和”為核心的政治理念和哲學開始形成。
特別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其載入憲法,確立了中國新的社會治理模式,即以法律之治和民主之治取代原來的社會治理模式。這是中國社會治理模式的革命性變革,是幾千年政治文化的重大轉變,“和”成為關鍵詞,國際上我們講和平,兩岸講和解,內部講和諧。“和”的主要方式就是法治和民主。
這種轉變對實現黨的長期執政,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決定性意義。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尤其英國和美國這兩國之所以至今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秘訣就在于法治與民主,盡管是資產階級的法治與民主。其道理在于,一則法治為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運行提供了穩定科學的軌道,使其成為有秩序、有規則的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不會失控和混亂;二則為重大矛盾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法治渠道,避免了內亂和戰爭。例如2000年美國發生的總統大選糾紛,不少人認為可能會造成社會混亂甚至動蕩,而當年美國解決這個糾紛則是通過最高法院的一紙判決,結束了36天的政治混亂。
美國著名時事評論員托馬斯·弗里德曼評論這個判決說:判決的失敗者接受法治——以及法治背后的制度為最終的、合法的原則。只有通過這種方式——只有當我們重申我們對法律制度的忠誠,甚至即使它對我們不利——制度才能長存、改進并在失誤中總結教訓。他還說,美國成功的秘密不在于華爾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軍,也不在于海軍;不在于言論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場——秘密在于長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這些讓每一個人可以充分發展而不論是誰在掌權。美國強大的真正力量在于,“我們所繼承的良好的法律與制度體系——有人說,這是一種由天才們設計,并可由蠢才們運作的體系”。
民主則實現了從“家國”到“民國”的轉變,由家族統治向全民政治轉變。過去選擇治國人才的范圍非常小,只能在少數人里邊選擇。今天實行民主,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范圍擴大了無數倍。
法治與民主的關系
關于法治與民主的關系,這二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二者必須實現密切的結合,建立法治與民主的體制,這才是社會管理創新之道,也應該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大方向。但是在發展順序上,應該有先有后。我們以前總說“民主法治”,把民主排在前頭。其實從科學順序上應該說“法治民主”,法治必須擺在民主之前,先鋪設好民主的法治軌道,然后才可以保證民主的健康、有序和快速發展。
如果法治的軌道和規則還沒有確立,就在法治之外發展民主,中外歷史已經反復證明那樣的民主是災難。如果先發展了民主,希望在民主基礎上再“長出”有效的法治來,這似乎還沒有成功的先例。恰恰相反,法治和民主都很成功的地方,其經驗都是先發展法治,等法治完備、政府和人民形成了法治傳統和習慣后,再發展民主。法治必須先行,不能同行,更不能后行。這是英國和美國的共同經驗。當然我們發展的是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主義民主,是更高級的法治和民主,要避免資產階級法治民主的種種弊端和問題。
總之,中國社會管理創新的關鍵在于法治。今天我們必須加大法治建設的力度和速度,不斷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人類社會廣泛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和糾紛,這些糾紛矛盾解決不好,可能會給人類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損失。如何公平、合理、及時地解決這些矛盾糾紛,是任何一個國家面對的共同問題。這是實現良好社會管理的關鍵,是社會治理的本質。法學的主要任務不是研究如何不讓矛盾和糾紛發生,而是應該研究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科學方法和模式。
中國傳統的社會治理模式以強力為主,并輔之以血緣宗法規范和倫理道德。秦用武力統一中國以后,中國歷朝歷代的統一都是通過戰爭方式實現的。由于相信強力的作用,中國歷史上戰爭不斷。發生戰爭的主要原因就是社會矛盾糾紛惡化、激化,不可收拾,又沒有適當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最后訴諸武力解決問題。
這些暴力是怎么發生的呢?有一個法律格言:當法律被窮盡的時候,暴力就發生了。問題是,在封建社會,中國基本沒有正常的解決矛盾和糾紛的法律機制,只能通過暴力解決問題。
除了強力,中國傳統社會治理模式中還有一整套血緣宗法規范和倫理道德。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國家”既是一個詞,也是兩個詞,“國”是“家”的放大。治國與治家是一個道理,家有長幼尊卑之分,依此自然形成和諧的家庭秩序。如果國民也能夠這樣區分,并由此自然形成一種秩序,國家就實現了大治。古代的“和親”就是基于這樣的理念而產生的,即如果戰爭解決不了問題的話,那就和親,以創造一種模擬的家庭關系,繼而產生真正的血緣關系,由敵對雙方最后變成一家人。根據這種名分秩序,確立宗藩間的主從關系、朝聘序列、兵力多寡、爵位上下、文書體例以及藩邦間的關系等。所有這些的目的都是要加強大家庭意識,鞏固國家的統一和聯合體的和諧穩定。
確立新的社會治理模式
1979年后我們的政治文化和實踐開始發生變化,1979年鄧小平訪問美國,他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講時說我們不再用“解放臺灣”的提法了,而是主張用和平談判的辦法實現國家統一,解決內部紛爭。從此開啟了中國和平發展的新紀元。自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以來,中國三十多年沒有戰爭,既無外戰,也無內戰。正是因為三十多年沒打仗,才有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成就。一個新的以“和”為核心的政治理念和哲學開始形成。
特別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其載入憲法,確立了中國新的社會治理模式,即以法律之治和民主之治取代原來的社會治理模式。這是中國社會治理模式的革命性變革,是幾千年政治文化的重大轉變,“和”成為關鍵詞,國際上我們講和平,兩岸講和解,內部講和諧。“和”的主要方式就是法治和民主。
這種轉變對實現黨的長期執政,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決定性意義。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尤其英國和美國這兩國之所以至今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秘訣就在于法治與民主,盡管是資產階級的法治與民主。其道理在于,一則法治為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運行提供了穩定科學的軌道,使其成為有秩序、有規則的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不會失控和混亂;二則為重大矛盾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法治渠道,避免了內亂和戰爭。例如2000年美國發生的總統大選糾紛,不少人認為可能會造成社會混亂甚至動蕩,而當年美國解決這個糾紛則是通過最高法院的一紙判決,結束了36天的政治混亂。
美國著名時事評論員托馬斯·弗里德曼評論這個判決說:判決的失敗者接受法治——以及法治背后的制度為最終的、合法的原則。只有通過這種方式——只有當我們重申我們對法律制度的忠誠,甚至即使它對我們不利——制度才能長存、改進并在失誤中總結教訓。他還說,美國成功的秘密不在于華爾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軍,也不在于海軍;不在于言論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場——秘密在于長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這些讓每一個人可以充分發展而不論是誰在掌權。美國強大的真正力量在于,“我們所繼承的良好的法律與制度體系——有人說,這是一種由天才們設計,并可由蠢才們運作的體系”。
民主則實現了從“家國”到“民國”的轉變,由家族統治向全民政治轉變。過去選擇治國人才的范圍非常小,只能在少數人里邊選擇。今天實行民主,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范圍擴大了無數倍。
法治與民主的關系
關于法治與民主的關系,這二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二者必須實現密切的結合,建立法治與民主的體制,這才是社會管理創新之道,也應該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大方向。但是在發展順序上,應該有先有后。我們以前總說“民主法治”,把民主排在前頭。其實從科學順序上應該說“法治民主”,法治必須擺在民主之前,先鋪設好民主的法治軌道,然后才可以保證民主的健康、有序和快速發展。
如果法治的軌道和規則還沒有確立,就在法治之外發展民主,中外歷史已經反復證明那樣的民主是災難。如果先發展了民主,希望在民主基礎上再“長出”有效的法治來,這似乎還沒有成功的先例。恰恰相反,法治和民主都很成功的地方,其經驗都是先發展法治,等法治完備、政府和人民形成了法治傳統和習慣后,再發展民主。法治必須先行,不能同行,更不能后行。這是英國和美國的共同經驗。當然我們發展的是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主義民主,是更高級的法治和民主,要避免資產階級法治民主的種種弊端和問題。
總之,中國社會管理創新的關鍵在于法治。今天我們必須加大法治建設的力度和速度,不斷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