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我國法學研究的繁榮發展提供了重要前提條件,同時也對加強法學研究、尤其是加強對我國法律體系的理論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學理論工作者應當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契機,堅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牢牢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實踐為基礎,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理論研究。這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必然要求,是不斷深化法學研究、推動法律體系理論創新發展的客觀需要,是當代中國法學理論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一、進一步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重大意義的理論研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如期形成,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反映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和現實需要,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成果,標志著我國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首先,我國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新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成就。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體系是全部現行立法的集大成者,其首要的政治價值和社會功能,是“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以表現為國家意志的法律形式,對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成果的確認和保障。
其次,我國法律體系的形成是對30多年來改革開放基本經驗的法律總結,是對中國現代化建設所取得成果的法律肯定,是對黨領導人民進行建設和改革事業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的法律確認,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的法律化概括。我國法律體系的形成,意味著中國堅持改革開放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的方向不可改變,中國走具有自己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選擇不可逆轉,中國人民奔小康求幸福的決心不可動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必將實現。
第三,我國法律體系的形成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標志。實行法治,推進依法治國,前提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正如鄧小平同志在改革開放初期指出的那樣:“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終于形成,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法學理論工作者應當站在國家、民族和歷史的高度,深入研究我國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充分肯定形成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對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作用,對于堅持改革開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作用,對于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保障人權、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作用,對于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國家安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作用,對于推動法學研究學術創新、促進法治理論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為堅持、完善和發展我國法律體系提供強有力的法理支持。
二、進一步加強對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經驗的理論研究。
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經歷了一個不斷探索、不斷實踐、不斷發展的過程,積累寶貴的經驗。法學理論工作者應當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科學總結和深入研究形成我國法律體系的基本經驗:以憲法為依據,以國家整體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努力使我國法律體系成為社會利益的分配器、社會關系的調整器、社會秩序的穩定器;以經濟社會建設為中心,把立法與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緊密結合起來,努力使我國法律體系成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科學發展的助推器;以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學習借鑒外國立法經驗,努力使我國法律體系成為博采世界法治文明有益經驗、體現中華法系優秀文化傳統、符合當代中國實踐需要的法律文明體系;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立法為民,努力使我國法律體系充分體現民主性和科學性,成為保障人權、體現民意、維護民利的科學規范體系。特別是,在立法中始終堅持人民意志、黨的主張和社會發展規律相統一,努力使我國法律體系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制度保障。
三、進一步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特征的理論研究。
我國法律體系與資本主義法律體系有本質區別:它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社會主義發展道路,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因此,體現社會主義性質是我國法律體系的本質特征。
同時,我國法律體系不是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法律體系的照搬照抄,而是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把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現代化建設實踐相結合,把馬克思主義國家與法學說與中國立法實踐相結合,是形成我國法律體系的基本原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有目標、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是形成我國法律體系的政治保障;從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國情出發,充分吸收人類法治文明的積極成果,是形成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路徑;與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緊密結合,圍繞黨和國家工作中心,服務穩定改革發展大局,是形成我國法律體系的根本任務;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進程緊密結合,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保障人權,促進改善民生,是形成我國法律體系的內在要求。法學理論工作者要適應形成并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以高度負責的科學精神,從歷史與現實、理論與實踐、規范與事實、應然與實然等多角度多層面,深入研究和準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本質、法治屬性、結構特色和時代特征。
四、進一步加強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理論研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以后,不斷完善和發展這個法律體系,將是我國法治建設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法學理論工作者應當從立法內容、立法程序和立法技術等方面,進一步深化對完善我國法律體系的理論研究。在立法內容方面,要高度重視新形勢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以及環境生態建設對完善法律體系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對完善法律體系提出的體現民意、維護民權、保障民利的新期待,高度重視國家“十二五”規劃對加強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深入研究加強民主政治領域立法的理論問題,不斷完善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方面的法律制度;深入研究法律體系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立法理論問題,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深入研究加強社會領域立法的理論問題,不斷完善維護社會公平、健全社會保障、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事業方面的法律制度;深入研究加強文化領域立法的理論問題,不斷完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深入研究加強環境生態領域立法的理論問題,不斷完善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生態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
在立法程序方面,法學理論工作者應當根據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立法規劃、立法草案、公民立法參與、立法審議、立法表決、立法公布、立法會期、立法公開、立法旁聽、立法聽證、立法調查和詢問、立法備案審查、立法標準、立法評估、法律清理等程序和制度的理論研究,不斷提高法律體系的立法質量和立法水平。尤其要深入研究立法方式轉變問題,逐漸從以創制法律為主,向統籌創制法律與清理法律、編纂法典、解釋法律、修改法律、補充法律、廢止法律協調發展轉變,使法律體系的自我完善更加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使法律體系更具科學性、穩定性、權威性和生命力。
在立法技術方面,法學理論工作者應當深入研究完善法律體系的立法技術問題,通過不斷提高立法技術水平,保證法典法與單行法、修改法與原定法、解釋法與原定法、下位法與上位法、新法與舊法、特別法與一般法、程序法與實體法、國際法與國內法等各類別和各層次法律之間,更好地做到上下統一、左右協調、整體和諧,構成有機統一的法律體系整體,更好地實現法律體系內部結構合理、體例科學、文字規范、邏輯嚴謹、前后一致、左右協調、上下有序,各種法律從精神與原則、從形式與內容、從規范到文本、從個體到整體都相互銜接、彼此協調、渾然一體。
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