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水平的高低,關鍵在于研究者使用何種研究方法、是否具有適當的研究路徑,正如“賦到滄桑句便工”中所言,要想“句工”關鍵在于“賦到滄桑”。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讀萬卷書”就是要博覽群書,“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繼續探索未知的領域;“行萬里路”就是要走出書齋、走出“象牙塔”,進入社會,融入司法實踐之中,掌握中國司法制度運行的實際狀況,獲取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陳瑞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曾榮獲“全國十大中青年法學家”稱號,2009年長江學者。主要研究領域是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法律訴訟程序、司法制度。
□法制日報記者陳虹偉
近日,當北京大學教授陳瑞華成為新一批“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中唯一一名刑訴法學者時,中國刑訴法學界正為刑訴法的再次修改而喁喁前行。
在名家薈萃的刑事訴訟法學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以其學術創新和對司法改革的突出貢獻,成為這個領域最具影響力的新銳之一。
34歲成為最年輕法學博導
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只是陳瑞華厚厚的履歷表上最新的一個頭銜,在陳瑞華尚屬“短暫”的學術生涯里,著實已取得了令人驚異的成績。
1985年,18歲的陳瑞華以優異成績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從1985年到1995年,他一口氣讀完了本科、碩士
2000年,33歲的陳瑞華被破格提升為教授,次年成為法學界最年輕的博士生導師。2002年,
“什么是我的學術貢獻?”陳瑞華一直在思索,“一個學者的真正價值應該在于提出了多少有生命力的法學思想、法學理論”。正是這種學術追求讓陳瑞華取得了一系列創新性理論成果。
陳瑞華是國內第一位提出程序性制裁理論的學者。他通過對程序性違法治理方式的實證考察,提出了以“程序性違法”、“程序性制裁”、“程序性裁判”、“程序性上訴”和“程序性辯護”為中心的新程序理論,對刑事程序的可訴性以及程序法的實施方式問題作出了開拓性的探索,擴展了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版圖。
在刑事訴訟構造問題的研究方面,陳瑞華在法學界首次區分了刑事訴訟的“橫向構造”與“縱向構造”,提出了“以裁判為中心”與“流水作業式”的縱向構造模式理論。尤其是對中國刑事訴訟構造的“流水作業模式”的概括和總結,在法學界得到了普遍接受,已成為分析相關問題的基本理論工具。
在十多年的學術研究中,陳瑞華共出版學術專著13部,發表學術論文一百余篇。根據統計,從1997年以來,其論文和專著引用率一直位居國內法學界前15位,在訴訟法學者中的學術引證數居于首位。
從經驗到理論的思路轉變
陳瑞華迅速成為象牙塔內的學術明星,但“書生意氣”也成為他的另一個標簽。前些年,就連司法界的最高層領導談起陳瑞華都覺得他過于理想化。然而,他也在發生悄悄的轉變。了解他的人都知道,經過多年的發展,陳瑞華經歷了兩個轉變:從一個激進的改革鼓吹者轉變成客觀務實、思考解決現實問題的學者;從一個西方理論介紹者轉變成從中國司法實踐出發提出原創性理論的思想者。
2009年,量刑程序改革研究成為陳瑞華的學術中心,但這一次,陳瑞華選擇了走出書齋。整整一年,他也記不清自己跑了多少趟北京東城、山東日照、江蘇邗江、上海長寧,四個地方法院被陳瑞華的課題組選為合作伙伴,進行理論加實踐的制度探討。
這些密集的調研為的是從實踐中探索量刑改革的制度設計。每一次他都坐在法庭下邊旁聽案件審理,從定罪和量刑的相對分離,到簡易案件的直接進入量刑程序,每次改革都因為扎根于實踐而對司法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通過對量刑程序在四個試點法院的試驗,他提出了定罪、量刑程序徹底分離的改革主張,總結了量刑程序改革的三種模式,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量刑程序改革建議。此方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視,陳瑞華也被邀請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改革方案的評估專家。
近些年來,通過開展試驗的方式進行實證研究成為國內法學研究的前沿課題,陳瑞華是積極的組織者和實踐者,并且取得了公認的成果。為了改變取保候審決定過程中的暗箱操作等問題,陳瑞華提出取保候審決定過程應當公開化,律師參與其中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益,并在山東省某基層檢察院進行了為期一年的項目試驗。
做立法和司法改革的推動者
從純粹的理論研究到注重理論與經驗、實踐的結合,陳瑞華的學術之路隨著年齡的增長愈發多元化,年富力強的陳瑞華還屢屢走出“象牙塔”,親身投入司法改革和相關領域的立法活動。
從2000年開始,刑事訴訟法的再次修改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議程,陳瑞華參與了其中很多重要的討論。從2000年到2005年,他先后5次參加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的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立法研討會,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證人出庭制度等重要問題發表意見,受到立法部門的重視。
近日剛剛出臺的《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陳瑞華參與了討論,其學術觀點在其中亦有體現。
陳瑞華同時是我國司法改革的積極參與者和推動者。陳瑞華就上下級法院的關系、審級制度、勞動教養問題、看守所的歸屬、死刑復核權的收回、死刑復核程序的設置等問題,提出了改革的新思路。
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組織的修改國家賠償法專家研討會上,他提出應當重新設置國家賠償法的歸責原則、賠償程序、賠償范圍、賠償對象等,相關意見也得到了相關領導的重視。在修改拘留所條例的專家研討會上,陳瑞華從拘留所的屬性、歸屬、功能設置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創新性、可操作性的意見。
立足中國的世界眼光
陳瑞華對立法和司法改革的影響力與日俱增,但是他對學術創新的追求一刻也沒有停頓,他對國家法制發展的推動總是不遺余力,他對中國法學研究的地位在世界范圍內的提升充滿了期待。
對于中國立法和司法改革,陳瑞華反思了“自上而下”的改革運動,他認為,今后的改革應當更多地關注中國的現實,關注中國的司法實踐,總結自生自發的改革經驗,抓住改革的靈感,最終上升為一般性的規范。
與西方國家相比,中國的法律制度相對落后,“但是法制落后,并不代表我們的法學研究也必然落后”,陳瑞華認為,法制與法學應該分開,在落后的法制現狀中,我們能夠發現更多的問題,會有更多進行理論創新的機會,所謂“國家不幸詩家幸”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陳瑞華認為,法學研究水平的高低,關鍵在于研究者使用何種研究方法、是否具有適當的研究路徑,正如“賦到滄桑句便工”中所言,要想“句工”關鍵在于“賦到滄桑”。如果中國的學者使用適當的研究方法,能夠運用“世界的眼光”研究“中國的問題”,在與西方前沿的法學理論、學者的對話中提出新的理論和概念,我們的法學研究水平就能夠得到迅速提升,甚至創造出影響世界的法學創新理論,作出中國法律學者的獨特貢獻。這是陳瑞華的理想,他對此充滿期待。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這是陳瑞華推崇的治學名言。他在自己的一部用非“學院式”語言表達思想的著作———《看得見的正義》中提出,“讀萬卷書”就是要博覽群書,“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繼續探索未知的領域;“行萬里路”就是要走出書齋、走出“象牙塔”,進入社會,融入司法實踐之中,掌握中國司法制度運行的實際狀況,獲取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