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祝銘山來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司法部原副部長肖建章來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孝清、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等嘉賓也先后趕來。
這一天,中國法學教育與律師業發展的新生事物、我國第一所由高校法學院創辦的律師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正式成立。
司法部門的高官、法學界的達人、律師界的大腕,以及海外律師學院的代表,齊聚一堂,見證了這一中國法治進程中的盛事,并向一個人道賀。
這個人就是徐建,新成立的律師學院的首任掌門人。
“每個老律師都有一個關于律師學院的夢,希望大家把夢想和藍圖說出來,湊到一起變成一個最完整最絢麗的夢想。”成立大會落幕后,在隨后舉行的首屆律師高端論壇———紀念《律師暫行條例》頒布30周年研討會上,再次被聚焦的徐建言辭中有感慨,更多的是期許。
年少傲骨
徐建有27年的律師執業史,但他的律師夢卻遠在執業前就埋下了種子。
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經歷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動蕩和混亂。
有一天,曾經在天安門接受過毛澤東接見的徐建被摘掉了紅袖標,剝奪了紅衛兵的資格。因為他的母親,一位中學物理老師被打成了反動學術權威。他的父親也被關進了“牛棚”。
只有十幾歲的徐建,經歷了人生中第一次巨大的落差。甚至在偷偷參軍前,連父親的面也見不到。原本對“文革”、對斗私批修充滿激情的徐建,在痛苦和激憤之中,朦朦朧朧地產生了對規則的重新思索,對秩序的再認識。童年時了解的那些敢于為民請命、追求公平正義的大律師施洋、史良的形象,第一次與現實的情感聯系起來,成為一個夢想的化身。
每個人都有夢想,夢想的種子會在一些時候休眠,也會在某個時候發芽。1978年,動亂結束,高考恢復。“戰爭年代就是要當將軍,經濟建設年代就是要讀書,日后投身經濟建設。”——抱著這一態度,徐建放棄了在部隊提干的機會,毅然復員參加高考。可是在報考專業時,卻與極力支持自己讀大學的母親發生沖突。母親希望徐建報考物理系,徐建偷偷選擇了人民大學法律系,他認為中國必會走向法治時代。
走進人大法律系,徐建也走進了一個思想解放的狂飆時代。在那樣一個時代,在人文薈萃的人大校園,徐建與同學們一起,對社會的積弊,歷史的錯誤,國家的未來,激揚文字,揮斥方遒。那時,時任系學生會主席的徐建在《共產黨員》雜志上看到了人大校友張志新與“四人幫”斗爭,最終被割喉管英勇犧牲的事跡,便把全系同學召集起來學習這篇文章,同學們有的義憤填膺,有的泣不成聲。會后,他在《北京日報》上發表了題為《鮮血的啟示》的文章,還以此為題在全校演講會上作了《論言論自由》的演講。”
對于四年的求學生活,徐建是心存感激的。除了專業知識,更寶貴的是他還學到了不懼威權、獨立思考的精神武器。徐建回憶,在學習刑法分則第一章反革命罪時,他提出“反革命是政治術語,不是犯罪客體。在1949年前,共產黨沒有政權,只能用反革命罪來對付反對者,共產黨成為執政黨后,就應該將國家政權列為最重要的刑法客體加以保護”,認為應該把反革命罪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在當時,這可是膽大包天的舉動。在課堂上說說就夠膽大的了,徐建還把自己的思索整理成文,發給雜志社。1982年2月,《探索與爭鳴》發表了徐建的《反革命罪名科學嗎?》一文。這下惹了麻煩。當時一位高官批示:我們與反革命斗爭了幾十年,人民大學居然有學生要取消反革命,該當何罪?徹查!幸虧高銘暄、王作富等教授據理力爭,認為是學術問題,不是政治問題,徐建又拿出了當年在部隊參加核試驗進爆區的立功勛章,此事才算平息。不過,這次風波并沒有磨滅徐建骨子里那種敢于創新、勇于挑戰、善于思考的品質。
回顧之后徐建走過的近三十年的人生里程,我們會發現,這種品質屢屢在關鍵時刻左右著徐建的人生選擇,并伴隨著他的律師夢生根發芽,把少年時代的一粒夢想的種子變成為枝繁葉茂的參天大樹。
同樣,創辦律師學院是一項具有開創性、挑戰性的事業,沒有這種品質,徐建不可能接過這負擔子;沒有這種品質,也做不好這項事業。
篳路藍縷
事業是向前的,擔綱律師學院院長,徐建要面對的是未來的挑戰和探索,但他可以向過去的人生汲取營養和動力。
1983年,徐建走出了圓夢律師的關鍵一步。
這一年,深圳特區急需各類高素質的人才,在中組部的安排下,深圳到北京向中央各部委辦招賢納士,其中一類就是涉外律師。
聽到這個消息,徐建毅然離開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條法處。在臨行前,38名大學同學集體在人民大學為他餞行,大家都清楚徐建放棄的是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條法處工作的大好前程和珍貴的北京戶口。有同學開玩笑說,“徐建是闖美國西部的牛仔,苦了就你一個,好了大家都去。”徐建只是笑笑,他有自己的想法:他堅信深圳的改革開放一定會引領中國走向成功。中國也需要這樣的成功。后來,十多位同學隨他來深圳做了律師。
涉外就需要和國際接軌,與來自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同行打交道。可是,徐建在大學里學到的知識卻遠遠不能滿足這種需要。當時的大學法律課程里,甚至沒有律師這個名詞,更不用說涉外律師了。簡單說,涉外律師怎么做,在徐建這里完全是個空白。這個空白不僅是徐建的,更是當時的中國的。但是這個空白的壓力,卻要徐建他們來承擔。
徐建到深圳的第一件事,就是按母校佟柔老師的囑付,托人去香港買了一本《六法全書》,又按老師“有法依法,無法依慣例,無慣例依法理”的教誨,徐建開始了自己跌跌撞撞的律師之路。
徐建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孚石油與深圳石油公司的一起仲裁案。那是剛到深圳出的一次庭。那天,他與美國老板頂著細雨,踩著黃泥,來到位于蛟湖村的一座農民房,門口木牌上寫的“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字樣讓美孚老板目瞪口呆。
他郁悶地問:“這個仲裁委員會是真的嗎?有法律效力嗎?”徐建作了肯定的回答。
進了仲裁庭的門,迎面是一張八仙桌,三位仲裁員就這樣開了庭。“那時候也沒什么程序,也不講究庭審調查適用法律。仲裁過程一會兒像吵架,一會兒又像在聊天,最后案件調解解決了。現在看起來很可笑,但當時就是這樣處理案件。”徐建回憶。
不久,東湖賓館外方投資者破產,香港清盤官來到深圳,要求接管清盤。這讓政府非常為難。如果不承認清盤官身份,外資將不敢再來深圳投資。如果承認,又將國家主權置于何地?難題甩給了徐建。他憑著“有法依法,無法依慣例,無慣例依法理”十五字箴言,向政府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見:清盤官首先要向深圳政府提出申請。清盤的范圍僅限于股權轉讓,而不能使合資公司破產。這份意見得到了深圳政府的認可,并成為深圳最早公司并購的典范,成為《深圳涉外公司條例》的創法案例。
除了自己摸索,徐建還憑借著經常和香港律師合作的機會,向他們學習。一次,他和香港律師廖耀珠合作起草新都酒店的貸款合同。中外雙方簽字時,廖律師提出做律師見證。徐建說:“大陸只有公證,沒有見證。”廖律師回答:“你做了不就有了嗎?”雙方律師為當事人做了見證,由此開創了大陸律師做見證的先河。
1984年,積累了豐富經驗的徐建,又做出了一個大膽的舉措,和幾位同學成立了深圳市經濟貿易律師所,不吃皇糧,自負盈虧,徐建也成為深圳第一個下海的律師所主任。這在當時,沒有過人的膽識和勇氣,沒有對自身能力的高度自信是邁不出這一步的。徐建少年時的律師夢實現了,但是并未止步,而是繼續向前延伸。
中流砥柱
“我們這一代律師肩負著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把自己積累的經驗,把自己的成功不斷地復制,帶領更多的新人走向成功,他們太需要關愛太需要傳承了。”
可以說,這種使命感,是他的律師夢不斷延伸的精神紐帶。
徐建一直是個大膽創新的人,而當時的深圳無疑是最開放也是最寬容的地方。隨著改革的深入,經濟發展的需要,律師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律師的執業技能需要提高,律師的定位和服務理念更需要轉變。處于執業一線的徐建,對這種迫切性的感受是最深的。
1985年,深圳市政府破例提拔徐建任司法局副局長,他卻不愿擔任。后來有位領導勸他說,“你不是想搞改革嗎,權力是改革的前提。”于是徐建走馬上任,成為深圳最年輕的局級干部。徐建上任后即向市政府提出了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合伙律師事務所和中外合資律師事務所的建議,得到市政府的支持。在他的努力下,1987年,深圳市段武劉律師事務所拉開了合伙所的序幕,1988年,深圳李全祿律師事務所也填補了大陸個人所的空白。
在司法局副局長任上,徐建有力推動了律師培訓工作。全國各地都紛紛來向深圳學習。司法部也要求每個省都向深圳派出律師學習涉外律師業務。徐建還為司法部在深圳征了塊地辦學,就是今天位于華僑城的港澳臺法律培訓中心。
可是,就在全國把目光轉向深圳時,徐建卻把目光投向了香港。他提議在香港成立深圳法律公司,得到市政府的批準,后來決定由司法部統一辦。1989年,受司法部的委派,徐建調任駐香港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香港中國法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是香港注冊的第一批中國律師。這一去就是12年。
徐建在香港12年的歷練,不但憑借出色的工作為自己贏得了良好的口碑,而且先后擔任過全國律協會長任繼圣和高宗澤的副職,結識了李嘉誠、梁愛詩等社會賢達。從其后推進律師培訓這個角度來說,更重要的是拓展了眼界。沒有這12年在香港,15年在國內執業的重大反差,也許就不會有他日后在深圳律協中的作為,也不會有他出任律師院長后提出的種種現代化培訓理念和國際視野。
2002年,徐建辭去司法部副廳級職務,放棄32年工齡應享有的退休金,回到了深圳,開辦了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
2003年,徐建以高票當選深圳市律師協會會長,最終成為中國律師業第一位民選、競選、直選產生的會長。在徐建的倡導與主持下,深圳市律協在制度設計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創新的探索,營造了空前的民主氛圍。2004年,60名律師因律協購買辦公樓聯名要求罷免徐建會長職務事件的出現,可以說是這種民主氛圍帶來的“意外”,但從一個側面也可以看出深圳律師參與行業自治的政治熱情的釋放。因此,徐建在痛定思痛后,決心修改完善律協章程,建立一個讓壞人進不來,好人變不壞的制度。后來,他買的樓增值二千多萬。在離任的的律師代表大會上,他的工作報告得到全票通過,只有兩票棄權。大會還建議給他頒發政府獎。有了律協這個平臺,徐建關愛年輕律師的情懷得以更充分的釋放。可是做得越多,發現的問題也越多。“我在深圳律協當會長時候,給400名新律師進行培訓,一位新律師問我,怎樣才能成為你這樣的大律師?我回答,找一個像我這樣的師傅。會后有幾十位新律師來拜師,其中一位女孩子連續來我所一個月,我被感動收留了她。但這樣師傅帶徒弟的作法太原始,效率也低,只有整合全國資深律師資源,建立律師學院,才能批量生產好律師。”
這時,建立全國性的律師學院的想法開始在徐建心中萌芽。
更上層樓
很多時候,夢想的實現,離不開機遇。徐建出任人大律師學院院長,是他不斷追求夢想的結果,也是歷史的因緣際會。
從1980年律師暫行條例頒布,中國律師走過了30年的光輝歷程。從最初國家批準的212名律師,發展到今天的17萬從業律師,律師已經成為中國民主法治事業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中國律師隊伍的整體素質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也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究其原因,除我國律師建設起步較晚,律師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之外,律師的教育培訓嚴重滯后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徐建說,外國的律師培訓是前置的,中國卻是后置的,經過律考出來的不是律師,因為出考題的也不是律師。他一直很羨慕醫學院的學生——他們可以在成為醫生之前得到很嚴格、很專業的培訓。
徐建發現,在中國有警官學院、檢察官學院、法官學院,但是唯獨沒有律師學院。英國有4家百年老字號的律師學院,美國有183家可以直接培養律師的法學院。
“關愛年輕律師,傳承執業經驗最好的形式就是辦一個律師學院。”在徐建的呼吁下,這個觀念被很多資深的老律師認同。
有一次,徐建欣喜地得知,自己30年的老朋友、全國律協會長于寧兩次在“兩會”期間提出建議,呼吁成立國家律師學院。但是由于經費和管理體制等原因,這個建議一直沒有進入操作層面。
徐建還在不懈地努力著。2007年,見到時任人大法學院院長的王利明時,他建議由人大法學院創建律師學院。2008年,徐建參加人大校董會時,又提出這個建議,并得到紀寶成校長和韓大元院長的大力支持。
2009年的一天,徐建接到老同學從北京打來的電話。“老徐,全班同學議了,認為辦律師學院是件好事,大家做了決議,讓你來搞這個律師學院。”
原來,老同學們都知道徐建在四處呼吁創建律師學院。于是在聚會時決定與其捐款不如為母校捐個律師學院。“老徐,你最有改革精神,這事非你莫屬。”在電話中,老班長力勸徐建出面來籌建這個律師學院。
徐建被激動了,他接過這個決定,向學校提交了籌建律師學院的設想。很快,學校通過了,資金也到位了,僅人大78級的同學就捐贈了500萬元作為律師學院的啟動資金。香港的楊旺堅先生承諾捐贈1500萬。更令徐建感動的是,中國人民大學大膽破例,讓他這位僅有本科學歷的編外人仕擔任首任院長。
國內第一所律師學院終于破繭了。
天地立心
律師學院成立幾天來,徐建十分忙碌。
正如他說的,自己感激于領導的信任,也感受到極大的壓力。雖然人大律師學院與法學院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但實行的是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這就意味著,徐建有更大的自主權,同時也意味著,律師學院這艘船的運轉和航向更多的要由他來決定。
與其他學院不同,在徐建的構架里,律師學院的主力師資,不是教授,而是律師。學院采用公開招聘的方式,不囿于知名律師和內部推薦。“只要在一個業務點上極為扎實,比如對如何寫法律意見書鉆研精透,可以向我們遞交講課提綱和錄像,經過實際授課和專家委員會審核就能成為我們的教師。”
幾天來,徐建也接到很多咨詢學院招生情況的電話。按照他的設想,學院將根據報名律師的執業年限和專攻方向,分設初級入門班、專業提高班和高級研修班。
初級入門班是針對尚在實習期的律師的,通過三個月或一學期的培訓,使學生掌握基本的律師執業技能,入行后就能立即進入角色,基本獨立完成律所交辦的業務或獨立執業;專業提高班面向的是執業5年以上的資深律師,圍繞某一項律師業務的辦理設置課程,由相關專家對該項律師業務涉及的方方面面進行深入講解并答疑,使律師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達到律師隊伍的專業化分工;高級研修班針對合伙人級別以上的律師,傾向于律師高端業務研修、律所管理和高級律師沙龍。各班講課均以案例教學為主;同時,律師學院還要進行學歷教育,包括對法學院學生的第二學位律師本科和律師碩士研究生,以及與英國律師學院進行高端國際律師的合作辦學。
當然,學院剛剛成立,如何辦學還需縝密的調研。而且,作為國內第一所專業律師學院,徐建沒有任何先例可以依循,“面對的是一幅空白的畫卷”,但是在學院成立慶典上,他用幾句言簡意賅的話描繪出了美麗的前景。他說,要“把律師學院早日打造成青年律師成長起飛的平臺,資深律師發展創新的基地,律師業務開拓研發的中心,中國律師走向世界的橋梁”。
“應運而生”,這是原中央政法委書記任建新在賀信中對成立人大律師學院的評價,這是站在中國法治史的高度上給予的評價。
“黃埔軍校”是聯想集團柳傳志在賀信中對人大律師學院在中國律師界的定位和期許。
“我好像回到了1983年,那時摸索著做律師,現在摸索著辦律師學院。而我要做的,就是創造歷史,而非等待歷史向我走來。”作為30年中國法治進程的參與者和見證者,再一次站在歷史節點上擔當大任,徐建平淡的話語間難掩激蕩心胸的歷史豪情。
本文作者: 鄭博超 唐姍姍
(編輯:程靜 王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