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元教授訪談:起草人詳解兩大修改焦點
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者之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韓大元教授接受本報專訪,詳盡解讀了提請審議的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兩大修改焦點。
城鄉同比一步到位
擁有如此多的亮點的選舉法修正案草案在起草過程中經歷過不斷完善、經歷過爭議,甚至也留下了一點因為客觀復雜原因而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
韓大元教授說,這次選舉法修改,已經經過了兩次審議。2009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200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二次審議。這次全國人大的審議是第三次審議。
在第二次審議中,草案就補充完善了人大代表的辭職程序;明確了破壞選舉行為的調查處理機關及其責任:“主持選舉的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關,發現有破壞選舉的行為或者收到對破壞選舉行為的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必要時移送有關機關予以處理。”此外,還明確了候選人見面的要求,規定選舉委員會應當根據選民要求,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
韓大元教授介紹說,在草案修改過程中,兩個問題引發了爭議。首先就是城鄉“1:1”平等選舉的問題。
目前選舉全國,省、自治區,自治州、縣的人大代表,農村與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比例為4:1。從比例上來講,城鄉居民的選舉權并未“同票同值”。
韓教授說,對于實現“1:1”是否具備了充分的客觀條件,有人有所擔憂。實際上,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截至2008年底,全國城鎮人口已經達到了6.06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45.7%。近幾年來,城鎮人口平均每年增長一個百分點以上,按目前的城市化發展勢頭,到2015年我國城鄉人口比例很可能達到50%比50%,甚至城鎮人口超過50%。同時,全國很多地方正在進行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之分,代之以居民戶口,這為實行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提供了現實基礎。另外,對農民概念的理解、國家政權性質的認識以及代表功能的評價等也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山東等地的部分市(縣、區)按城鄉1:1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額的做法效果比較好,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韓教授說:“也有學者曾提出將現行的4:1先調整為2:1,作為過渡。但這樣規定,仍解決不了城鄉選舉中的不平等問題。一步到位,有助于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的頻繁修改,保持法律實施的長期性與穩定性。當然,我們也做好選舉法的宣傳,研究一步到位后如何實現平等選舉權的制度建設以及相關制度的銜接問題!
流動人口難題未解
在城市化進程中,人口流動、外出務工的情況已極其普遍。數據表明,中國的流動人口數量已達1.5億。這些流動大軍如何參加現工作地的縣鄉人大的直接選舉,成為選舉法修正案中最難完成的課題。
韓大元教授表示,有些常委會委員和地方建議,應對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如何參加現工作地的縣鄉直接選舉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在草案第一稿也曾規定,流動人口參加現工作地的縣鄉人大的直接選舉投票。
“但這個問題牽涉面廣,比較復雜。由于我國戶籍制度的改革正在推進過程中,還沒有形成穩定而統一的制度,目前還不具備條件。因此二次審議時對此暫未規定。當然,嚴格按照現行選舉法的規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問題,首先選民要有權利意識,其次,企業要尊重流動人口的選舉權,為他們提供條件;再次,必要時也可以采取流動票箱等。在選舉中,各地可以按照中央有關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實踐經驗,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農民工等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當然,條件成熟時,應該從法律制度層面解決流動人口選舉權問題”。
本報記者孫瑩
《北京晚報》2010年3月8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