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大眾傳媒已經滲透到我們社會生活中的每個角落,廣泛而且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內容。對此,我的心態是復雜的。一方面,我贊賞這種影響,因而愿意躋身其中;另一方面,我在內心深處又潛藏著對這種影響的憂慮,不想卷入太深
□何家弘
我本來是一個不善言談也不善交際的人,比較喜歡在沉默中觀察、思考與寫作,比較喜歡恬靜自在的生活方式,但是這些年來,我經常與新聞媒體打交道,經常發表言論,似乎變成了一個喜歡湊熱鬧而且多嘴多舌的人。這確乎是一個很大的轉變。
回想起來,這其中有一些偶然因素的影響,而到美國留學大概是這種變化的“拐點”。一個人生活在異國他鄉,而且有沉重的學習任務,因此我不得不主動與他人交流。于是,我沖破性格與習慣的自我拘束,努力成為樂于交談的人。沒想到,這種壓力驅動下的轉變,不僅鍛煉了我的英語口語,也提高了我的語言交流能力,特別是降低了我在與陌生人交談時內心的尷尬感。由此可見,能力都是鍛煉出來的。
接受采訪的開始
1993年,我在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
事物之間往往會產生一些連鎖反應。在那次節目播出之后不久,我便接到了一位《檢察日報》記者的電話,他希望就“陪審制度”問題對我進行專訪。幾天之后,他來到我家,我們面談了一個多小時。確切地說,那是我第一次接受國內記者的專訪。那篇題為“陪審:廬山真面知多少”的采訪文章發表在
與媒體的“親密接觸”
自那以后,我就開始了越來越頻繁地與各種新聞媒體的“親密接觸”,也結識了許多從事傳媒工作的人。其中,頗值一提的是
theKnow)做嘉賓,那是我第一次做英語節目,談話的主題是“中國陪審制度的改革”。后來,中央電視臺開設了英語頻道(CCTV-9),我就時常應邀到“對話”節目擔任嘉賓,談論一些與法律有關的話題。雖然這兩年因雜務繁
忙而與電視漸行漸遠,但是仍然會偶爾在該英語頻道的節目中露面,包括每年“兩會”期間的時事點評。
這些年來,我又到許多電視臺的與法律有關的節目中擔任嘉賓,包括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社會經緯》、《實話實說》、《東方時空》等以及北京電視臺的《法治進行時》、《今日話題》、《世紀之約》和安徽電視臺的《法眼看天下》等。不過,我合作最多也最親密的還是中央電視臺第十二套“社會與法”頻道的《法律講堂》欄目。
在2004年的時候,我應邀在《法律講堂》主講了以“罪證”為主題的系列節目。大概因為我給該節目的編導們留下了較好的印象,所以他們在策劃一個新的系列對話節目時就希望我擔任“特邀主持人”。毫無疑問,那對我來說是一個新的挑戰,但是我喜歡這樣的挑戰,便欣然應允。于是,在2005年至2006年期間,我連續在這個頻道的《周末論法》節目中擔任“特邀主持人”,在每周五的晚上6點55分至7點25分與觀眾見面,和嘉賓一起討論人們關注的法律問題。另外,我還應邀在該頻道的“法律講堂2006年新年特別節目”中擔任了7集人物訪談節目的主持人。在那段時間,我大約每個月要兩次進演播室錄制節目,與該節目的編導錄制人員的合作給我留下了許多美好的記憶。
在與各路傳媒的接觸過程中,在接受各方記者采訪的過程中,在擔任主持人與嘉賓的角色變換中,我以不同的視角觀察社會中的法律問題,因而有了不同的感受和體驗。我深知,大眾傳媒已經滲透到我們社會生活中的每個角落,廣泛而且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內容。對此,我的心態是復雜的。一方面,我贊賞這種影響,因而愿意躋身其中;另一方面,我在內心深處又潛藏著對這種影響的憂慮,不想卷入太深。也許,我們的心中都有這種復雜的渴望,既想追逐新潮,又想回歸自然。于是,我迂腐且固執地保持著基本上拒絕使用手機的生活方式。這顯然是不合潮流的行為方式。不過,清華大學法學院的
(本文摘自《換位的視角———多媒體對話錄》,何家弘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