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梅是中國刑法學專業培養的第一位國際刑法學方向博士,她在“反腐教育與學術研究”領域作出突出貢獻。2017年,王秀梅獲得由卡塔爾政府和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頒發的“國際反腐敗卓越獎”,成為迄今為止唯一獲此殊榮的亞洲學者。
在12月9日國際反腐敗日來臨之際,《法治日報》記者就相關熱點問題特別采訪了2021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王秀梅教授。
記者:王教授,作為中國刑法學專業培養的第一位國際刑法學方向的博士,您可以和我們分享一下您求學和研究的經歷嗎?
王秀梅:我個人與國際刑法結緣還要從我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經歷說起。本科畢業后,我進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有9年的司法實務工作經驗,因此可以說那時候我的工作主要是圍繞中國刑法的適用展開。1995年我有幸獲得了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職攻讀法學碩士的機會,并師從趙秉志教授。在趙老師的指導下,我開始接觸一些法學前沿問題和比較法的研究,對于全球環境犯罪、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等問題展開了研究。研究中我發現這些關系到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各國在其發展中都面臨共同的挑戰,而比較借鑒可以為我們解決問題提供參考。因此,作為一個沒有接觸過國際法和外國法知識及海外留學背景的人,那時我內心強烈渴望被最高人民法院遴選赴美國參加“高級法官培訓項目”。
1995年8月,我如愿來到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學習。這次學習經歷讓我深刻認識到當時中美在法律制度方面的巨大差異,也感受到了運用國際語言與外國的專家學者進行平等學術交流的重要意義,特別是利用此次機會第一次拜訪了聯合國,了解到當時正在積極籌建的國際刑事法院。回國后,我堅定了繼續深造的決心,所以報考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有幸成為高銘暄先生門下的第一個女弟子。
記者:您在2017年獲得由卡塔爾政府和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頒發的“國際反腐敗卓越獎”,成為迄今為止唯一獲此殊榮的亞洲學者。您可以介紹一下這個獎項的性質以及獲獎感受嗎?
王秀梅:謝赫塔米姆·本·哈馬德·阿勒薩尼國際反腐敗卓越獎(Sheikh Tamim Bin Hamad Al Thani)是由卡塔爾政府于2015年11月在俄羅斯圣彼得堡召開的第八屆國際反貪局聯合會(IAACA)上宣布設立,該獎項得到卡塔爾政府和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的支持,并與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UNOG)合作,每年在12月9日國際反腐敗日之際頒發。該獎項的設立旨在感謝那些為反腐敗作出卓越貢獻的個人和組織,從而分享全球范圍內反腐敗的創新性、模范性舉措和良好實踐,提高國際社會對反腐敗的認識,促進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反腐敗行動,聯合起來促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執行。
自該獎項設立以來,到目前為止共舉辦兩屆頒獎儀式,首屆頒獎儀式于2016年12月9日舉行。2017年12月8日舉行的第二屆頒獎儀式上,全球共有4名個人和2家機構獲得本獎,我本人和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Thomas H. Speedy Rice教授獲得了反腐敗教學與科研獎。
我認為這個獎項對我來說既是鼓勵也是責任,此次獲獎不僅是對我個人參與反腐敗教育研究工作的肯定,更展現了國際社會對中國反腐敗取得的巨大成績的肯定和認可。強大的祖國始終是我們站在國際舞臺上的強大后盾,我將繼續利用教學和科研傳播反腐知識,加強反腐方面的研究,為預防和懲治腐敗犯罪作出貢獻。
記者:作為國際刑法領域,特別是追逃追贓國際合作領域的專家,您認為應該如何傳播中國反腐敗追逃追贓的經驗?如何對外講好中國法治故事?
王秀梅:腐敗是人類社會共同面臨的世界性難題,在全球化時代,攜手打擊跨國腐敗更是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和訴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倡議,既是對人類文明發展的深刻思考,也是解決腐敗這一世界性難題的一把鑰匙,是中國對全球治理與國際法治思想的新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在國際舞臺上積極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倡導反腐敗要尊重主權、尊重他國選擇的反腐敗道路,大力推廣懲治腐敗態度“零容忍”、機制“零漏洞”、合作“零障礙”原則,強化合作打擊跨國腐敗的政治共識。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反腐敗立法進入快車道,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法律體系日趨嚴密、完善,為追逃追贓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據。我國于2005年批準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作為《公約》的締約國并積極履行義務。
此外,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還建立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為加強境外追逃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則通過規范和完善我國刑事司法協助體制,填補了刑事司法協助國際合作的法律空白,進一步完善了反腐敗追逃追贓法律制度。
中國對全球反腐敗作出的貢獻還體現在一個個生動的追逃追贓案例中。據統計,2014年至2020年6月,我國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百名紅通人員”中已經有60人回國接受審判。
因此,講好中國法治故事離不開對我國追逃追贓典型案例經驗的分享。以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為例,新刑訴法施行后,通過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進行追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多個成功的案例展示了這一制度在追贓國際合作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3月3日,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華波違法所得沒收案一審裁定,被李華波轉移到新加坡的2900多萬元公款均系李華波的違法所得,依法均應予以沒收,該案也成為我國首次適用未定罪沒收程序追繳外逃腐敗分子境外贓款的成功案例。2018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沒收“百名紅通人員”黃艷蘭位于上海市的23套涉案房產以及部分涉案房產出售、出租產生的收益。2019年7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黃艷蘭上訴,維持原裁定。2020年11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百名紅通人員”白靜貪污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裁定沒收白靜使用違法所得購買的9套房產。2021年11月15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百名紅通人員”徐進貪污、受賄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裁定全部支持了檢察機關提出的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14日,外逃20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這標志著“開平支行案”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也充分證明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逃匿多久,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這一次次的生動實踐表明:我國運用法律手段追逃追贓的能力越來越嫻熟,豐富和發展了全球反腐敗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的實踐,追逃追贓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正在逐步提升,讓腐敗分子無論是在我國,還是在海外永無“避罪天堂”;通過這些鮮活的案例,為全球反腐敗追逃追贓提供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在世界舞臺繼續唱響中國打擊腐敗犯罪的聲音。
反腐敗永遠在路上,作為一名從事反腐敗教育和研究的學者,我認為將中國反腐敗取得的成就和良好經驗分享給世界各國,在全球反腐敗領域中發出中國聲音,提出中國主張,推廣中國模式是中國學者的神圣歷史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