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豪才(1934-2018)

羅豪才同志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是中國現代行政法學的開拓者與奠基人。曾任北京大學副校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他長期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在憲法學、行政法學等領域學術研究方面有著深厚的造詣,撰有《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和政治制度》《行政法論》《行政法學》等多部在學術界有重要影響的著作。
作為新中國行政法學的奠基人,羅豪才同志用整體性的、系統性的方法觀察行政法領域的零散現象,形成了系統完整的公法思想體系,起到了引領作用。
羅豪才同志等率先提出了“現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論”(即“平衡論”):政府在管理社會的過程中,權力應該得到一定的制約,使之與私人權利達致某種“平衡”。他的“平衡論”因觀點獨樹一幟,又契合中國實際,一經提出,立即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重視,引發了行政法學界迄今為止最為激烈的一次學術爭鳴,將中國行政法的基礎理論研究推上嶄新高度,深化了行政法學理論的研究。“平衡論”思想有助于實現多元體之間的利益平衡,促使行政法律制度的設計在強調約束行政權的同時,注重對公民權的維護,順應了行政法發展的新趨勢,推動了中國行政法治的發展。
羅豪才同志對中國行政法基礎理論方面的研究作出了“他人無可替代”的貢獻。他曾任1986年10月由行政法學者和實務部門專家組成的行政立法研究組副組長,為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頒布實施作出了貢獻。該法改變了中國歷史上缺乏“民告官”的傳統,為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與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提供了嶄新的機制。
羅豪才同志在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等職務期間,從未因公事繁忙而影響授課。2013年,他獲得北大最高獎——“蔡元培獎”。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教授曾這樣評價自己的導師:“作為一名北大的教師,蔡元培先生所講的‘學術’和‘人格’的雙重魅力,在羅老師身上完美體現。”
羅豪才同志于2018年2月12日病逝,享年84歲。
作者簡介
姓名:王翔 工作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