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長在一個崇拜“大家”的年代。那時如果詢問學生, 十個會有九個回答自己的理想是將來能夠成為一名科學家。我清楚地記得, 當時整天夢想著有朝一日自己能親眼目睹這些“大家”的風采, 卻又每每為不能有此幸運而惆悵。這種心情與現在年輕人對明星的崇拜與追捧如出一轍。多年以后我才明白, 這樣的“大家”根本不用去尋找, 他就在我身邊, 而且是我最親近的人, 他就是我的父親—— — 佟柔。凡能稱之為“大家”者必有其異于常人之處。但從外表看, 我父親完全是一個平常人, 他的標準形像是: 身穿一件略顯皺巴的中山裝, 滿頭白發, 左手拿著一個保溫杯, 右手提著裝有講稿的文件包, 走起路來略微駝背。這樣的身影在大學校園內隨處可見, 再尋常不過了。其實他真正與眾不同之處, 并非外表, 而是來自于他的內心, 來自于他極其豐富的精神世界。他那過人的學識、極高的工作熱情、寬廣的胸懷、謙遜的品
格感染著他身邊的每一個人。正是這些素質集合于一身, 成就了我父親的“大家”風范, 使他成為了新中國民法事業的奠基人。在父親離開我們 17 年后的今天, 緬懷父親的人生, 我深切地感受到, 父親之所以能成為為人敬仰的“大家”, 在于他常常能夠將常人無法做到的相互對立的事物統一于一身。
對生活標準要求極低而對學術追求卻極高。父親對生活從來沒有奢求, 抽的是三角錢一盒的天壇牌雪茄, 喝的是市場上買來的散裝粗茶, 平常吃的最多的就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北京炸醬面。父母親 15 平方米的臥室同時又是父親的書房兼會客室, 書架上擺滿了書, 加上床和寫字臺, 房間里沒剩下多少空間, 同事或學生來訪時只能以床為椅, 如果訪客超過 5 人,屋內便再無可下腳之處。對這樣的居住條件, 母親偶爾會發些牢騷, 但每逢此時, 父親總會微笑著吟誦唐朝劉禹錫《陋室銘》中的名句“斯是陋室, 唯吾德馨”一帶而過。與此相反, 父親在學術方面可以說精益求精。他學術研究的座右銘是“大膽立論, 小心求證”。我曾多次看到他在用來編寫教案的 8 開大白紙上只寫了寥寥數行便幾日不再動筆, 也不止一次看到他為研究某個問題而凝神長久思考, 還經常看到他為一個論點的準確性而反復地字斟句酌。正是得益于這種長期養成的嚴謹學風和不知疲倦的探索精神, 他所提出的學術觀點常常使人有振聾發聵、醍醐灌頂之感。也正是由于他始終秉持極高的學術追求, 他的理論成果最終成為民法學術研究大花園中一朵驕人的奇葩。
日常生活中為人謙和而理論研究方面卻堅持原則。父親在生活中的好脾氣是出了名的, 他和藹、謙遜與人為善, 大有傳統知識分子那種內斂、沉穩之風。我從沒有見過他為瑣事沖別人發火,即使我小時候再淘氣, 父親也總是對我和顏悅色、以理服人。男孩子調皮搗蛋是正常的, 但沒有因此挨過父親打的可能不多, 我有幸成為其中的一員。由于父親的隨和, 我家一直門庭若市, 來訪者絡繹不絕, 被父親的同事們戲稱為“茶館”。而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 父親對學術原則的堅持則有些近乎苛刻。記得父親是在上世紀 80 年代初提出民法“商品關系說”, 而當時是改革開放初期, 社會環境與現在有很大不同, 人們普遍對“文革”時期動輒“扣帽子”、“打棍子”心存余悸,而且當時的中央文件中強調的也是以計劃經濟為主導, 所以在不少人看來, 這個觀點就是不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有些同事和學生好心地勸我父親:“這樣的提法太過于敏感, 能否改變一下或暫時收回? ”但父親總是斷然回答:“這關系到我國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大是大非問題, 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學者的責任, 不能因自己的個人利益而退縮!笔聦嵶C明,父親當時敢于頂住壓力、旗幟鮮明地堅持自己觀點的做法, 成就了他巨大的學術感召力, 對后來民法學研究良好氛圍的形成意義極大, 他的觀點本身對我國民法事業以及民事立法本身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日本著名民
法學者北川善太郎教授曾經這樣評價過我父親:“在日本學術界, 最忌諱的就是學者輕易地 ‘改說’( 改變自己的學術觀點) , 而中國民法學者中,這 方 面 最 讓 我 佩 服 的 就 是 佟 柔 教授!边有一個例子也同樣典型, 就是當時著名的所謂民法與經濟法的學術之爭。那時, 我國不少學者從前蘇聯吸收了經濟法的觀點, 提出在我國要搞“大經濟法”, 主張“縱橫統一說”, 將現在民法與行政法調整的大部分社會關系都涵蓋在內, 而將民法的調整范圍僅限于公民之間的一些財產關系。這種現在看來根本錯誤的觀點在當時卻可以用轟轟烈烈、紅極一時來形容。一時間, 全國各高校冒出無數的經濟法專業和經濟法系, 大
有取代民商法地位之勢。當時的立法也頗受此影響, 先后出臺《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 有學者還起草了《經濟法大綱》。然而, 此時父親卻并沒有隨波逐流, 而是經過冷靜、科學分析后認為: 市場經濟的發達在我國是一個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 大經濟法的觀點是以計劃經濟為時代背景, 與社會發展的規律相抵觸, 因此, 針鋒相對地提出了經濟法可以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學科但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的著名論斷, 并成為民法與經濟法之爭的一方旗手。這場爭論的最終結果現在雖然并無懸念, 但在當時的學術氛圍中父親的主張卻顯得有些勢單力孤。敢于堅持原則, 需要的不僅是科學預見性, 還要有學術勇氣。
學術上的“!迸c“博”民法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 作為民法專家, 民法功底乃至法律功底自 然 必 須 深 厚 , 這 就 是 學 術 上 的“!薄H欢, 欲成為民法“大家”, 僅有“!眲t遠遠不夠,“大家”與一般專家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其具有后者所不具備的洞察力。而具備這樣的遠見卓識所需要的往往是學識的淵博與知識儲備的廣博。父親的興趣極為廣泛, 對經濟、歷史、哲學均有較深的造詣。例如父親之所以能提出民法“商品關系說”, 與他對《資本論》的研究頗有心得是分不開的; 再如父親曾多次在課堂上通過比較康熙大帝與俄國彼得大帝、日本的明治維新與我國的洋務運動來生動、準確地解釋是否大力發展社會商品經濟對一個國家的法制化進程乃至國家強盛與否的至關重要性。除此之外, 父親對自然科
學也有相當廣泛的涉獵, 從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到愛因斯坦的狹義和廣義相對論, 他談起來都頭頭是道。我曾經不解地問過父親:“您搞的是社會科學研究, 為什么要對自然科學如此投入精力呢? ” 他語重心長地回答道:“科學研究的規律是相通的, 自然科學對社會科學研究會有所啟發。愛因斯坦相對論之所以能突破牛頓力學體系, 就是建立在對時間、空間、物質與力的相互關系重新定位的基礎上的。社會科學較之自然科學往往更復雜, 在當前社會大轉型、大變革時代,我們必須站得更高, 看得更遠, 必須結合時代特點與具體國情, 建立新的民法理論坐標系。如果僅僅根據既有理論作邏輯分析研究, 不敢于通過價值判斷突破原有民法體系的束縛, 那么整個民法學只會永遠停留在牛頓時代!
現代社會已進入了人文時代, 對一個人成功的評價早已不再是金戈鐵馬、叱咤風云以及不可一世的殺伐霸氣。取而代之, 是看其是否具有一種深沉的、貼近社會生活的人文情懷, 一種熾熱的、發自內心的真誠, 一種歷史的責任感, 一種無私的奉獻精神和永不懈怠的探索精神。我父親正是這樣的人, 他留下了許多寶貴的精神財富, 這當中他的學術成果并非主要, 因為隨著法學的發展, 他的觀點可能會過時,但永遠不會過時的是他高尚的學術品格、嚴謹的治學態度以及學無止境的精神境界。這些無疑是后輩民法學者們最具營養的精神食糧。今天, 我國民法事業興旺發達、后繼有人, 父親振興中國民法的遺愿正在變成現實, 我相信他老人家的在之靈,一定會感到無比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