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明瑞
1947年9月出生于山東招遠,我國著名民法學家、法學教育家。1981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后留校任教,1985年到煙臺大學工作。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校長、黨委書記等職。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知識產權研究院院長。郭老師從教近30多年來,專致于法學教育、科研工作,民法著作。曾講授民法、繼承法、經濟合同法、票據法等課程,如今已是桃李滿天下。1980年至今,已發表譯文10余篇,論文100余篇,專著50余部,教材20余部。其研究領域涵蓋民法各部,均有精到之見解。先后榮獲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兩項、司法部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一項、教育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三等獎各一項。并作為重要成員先后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制定。

學府夢斷,軍營磨礪堅強意志
我是60年讀初中,63年讀高中。從我上中學一直到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這段時間里,教育一直很正常,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對學校沒有沖擊。64年教育改革時,我覺得當時好像沒有像現在的學生這樣有很多負擔,我們那會同學們可以組織各種興趣小組,包括搞生物研究,如何培育樹苗等。
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后,因為當時社會上有關于批判“三家村夜話”的系列運動,學校里的老師組織一些學習報道。然后工作組進入學校,開始了停課鬧革命,其實學生也不知道多少東西。工作組也組織過紅衛兵代表到北京去。我們高中三年級的學生是半天鬧革命半天學習,準備參加高考。但是66年的高考,開始時說是延期,到了9月份通知取消高考,而我們當時志愿都填好了,文革運動使得我們無法參加高考。工作組離開以后,就基本上放開了。縣委的領導分為不同的派別,學校也分成了兩大派。我們66年高中畢業,67年在學校鬧革命,等到68年軍管小組進學校后,我們就回家了。高考取消了,這次已經填好志愿的高考就這樣結束了,我們成了回鄉知青。以后從事其他的職業不是我們自己能夠掌握的,當然我們也夢想找個好工作。
我69年去當兵,當時當兵無非就是找一條出路,從個人前途上來講也是一種選擇。我在部隊服役六年。這六年對我的一生很重要,影響主要在三個方面:一是部隊上的學習比在家中學習更有利,這時候的學習主要是政治學習,看一些政治性著作,如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等著作。二是工作能力的鍛煉,在人際關系的處理上也是有影響的。68年在工區當兵,開始在警衛排站了二個月的崗后就到管理科做文書了。在管理科當兵這段時間,接觸的人比較多,上有領導,下有一般工作人員,待人接物的能力上有所提高。三是在部隊鍛煉養成了我守紀律能吃苦的精神。部隊的紀律、管理是相當嚴的,緊急集合一分一秒都是要準時的,我能吃苦也是經受了鍛煉。我在部隊的六年呆過兩個地方,前三年在工區機關做文書,后三年到獨立營施工打坑道,我做副排長。71年后工區領導想提拔我做干部,就派我到獨立營打坑道,這對我的鍛煉是很大的,經歷過生死的考驗。我們連的任務地段塌方事故多,一次在放炮以后石頭排險,突然一塊石頭落下,正從我面前劃過,非常危險。當時我們工地的住處在山腳下,工作工地在半山腰。這種辛苦能夠堅持,生活中其他的艱苦都能夠承受,所以部隊培養了我堅忍不拔的精神。

大變革后的選擇:我要上大學
我是75年退伍的,在部隊時就結婚了。當時部隊的領導勸我留下來,但我清楚獨立營機關無法安排家屬的工作,而且我的身體也不是太好。4月份我從部隊回來后,到煙臺做了兩個月的工人。當時煙臺磚瓦廠到縣里招10個工人,要求是退伍軍人,這樣我就到了廠里,工作了兩個月,后來我家里還是有一定的困難,我們一起來的工人基本都回家了。之后我就到了中學做民辦老師教書去了。我是教語文和政治的,說實在話,我當時也不知道怎么教書,主要是不知道如何點評作文,普通話也不是很好,所以我上課時是不讀課文的。校長到我的課堂上聽過幾次課,基本上肯定了我的上課方式。
到1977年的時候,教育出現了復興的可能性。我在中學做班主任時,就開始抓了班級中一部分同學的學習,這部分學生在招遠一中恢復招生時,班上12個人被錄取,后來參加高考,全部被大中專錄取,這些學生也就成為79級的大學生。因此,這個班級在我們當地是比較有名氣的。
1977年秋天,廣播里說恢復高考了。我的一個同學在村里任支部副書記,就到學校找我商量一起參加高考。我們就決定再次把握機會、改變自己的命運。當時公社里還組織高考復習輔導,我負責政治輔導。高考復習的時間,主要是利用晚上,復習起來也方便。高考時也沒有啥想法,填報志愿時開始是吉大考古專業,老師同事都說我政治很好,又是黨員,應當報考北大政法專業,這樣我就改成北大政法專業了。當時很多人很驚奇,畢竟報考北大的人很少,之前我們招遠一中只有一個人考上了北大,成為季羨林的弟子。
此時參加高考我也不是說有完全的把握,畢竟我們高中畢業后耽擱了十一年了,此時中學教育發展到什么程度不了解。我考試時其他科考得不錯,考數學時難倒了一些人,但對于我不算太難,數學的加分題我沒有做出來,這需要微積分的知識,我之前沒學過,其他都沒有問題。后來從高考體檢名單上看到我的名字,知道考上了。對于我們來說,考學也是人生的一條出路,這段經歷很特別的,如果我不當兵就會被推薦上工農兵大學,因為我在農村干活干得不錯,在部隊因為超過年齡就不能被推薦,這也是命運的安排吧。
我們這些老三屆的人,特別是66年畢業的學生特別感謝鄧小平,沒有他恢復高考,我們就不能上大學接受高等教育。我考上了北大法律系,也是對自已的一生都有影響的。

未名的77,四年學藝,一生情緣
我接到北大的錄取通知書,因為家庭情況的原因,我不像其他人那樣特別高興,而是一直考慮是否去報到,因此我報到晚了幾天。在上北大前,我對北京大學是有一定印象的,是文革中的印象。文化大革命搞大串聯的時候,縣里組織紅衛兵代表到北京,我們縣里組織了兩百人,我是代表之一。當時我們住在海淀區的八一中學,期間曾到北大去看過大字報。后來我到北大讀書時,還專門去過八一中學。
我感覺到北大教育的特點就是自由,沒有強迫性的教育,學生是否上課、學與不學沒有人強制。因為剛恢復高考的原因,我們班是年齡構造很奇特的,大家之前的經歷很不同,思想比較活躍。北大的學生重視自己的自學,也這是不同之處,畢竟機會難得,學習也比較刻苦。我是聽課比較認真的。
我覺得當時的學習當中有一些方法是很有好處的。第一是學習原著,我們班的大部分同學馬列全集都看過。李志敏老師曾經說過,看任何一個問題,總是有一個立場、觀點、方法,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對于分析問題是有很有用的。這個觀點我是接受的,他在講婚姻法時,就涉及到觀點方法的問題。第二個是課堂討論。無論是應用法學還是理論法學包括法理學,都有課堂討論,討論有各種不同形式,多數是分小組討論,在課堂上討論交流,還有在宿舍討論,這種學習方法對啟發思維有意義。每個人看問題都有獨到的角度,再經過大家的討論,會得出一個相對正確的結論。第三個很重要的是研究,重視論文的寫作,包括考試。我們這一屆的學生在讀書期間好像沒有一次真正的閉卷考試,基本上都是開卷。一個題目等于寫一篇論文,通過這種訓練對研究都有好處。實際上我認為開卷考試比閉卷考試要難,一個題目要努力復習,晚上都在琢磨,這對拓展思維更有利。同學間也開展這方面的研究活動,如論文比賽、上臺演講等。
北大的老師指導學生是非常認真的,很關愛學生。那時我們有上課的老師和專門的輔導老師,我們學生課堂討論的時候,輔導老師都是在場。課后老師會指定一些閱讀書目,要求翻閱一些資料等。我在1979年翻譯蘇維埃經濟法也是老師給找的資料,翻譯完后再進行校對。這些對我們的教育非常有利,不僅幫助我們樹立了信心,而且通過校對,使我們對專業術語的理解更為準確。北大的畢業實習是有特點的,我們這屆要求到外地實習,我就是到南京的法院去了。所以,在北大的學習對我一生影響很大。
我本科畢業當時沒有參加研究生考試,主要是從家庭方面考慮的,我上學時小孩子已經2歲了,家庭經濟上比較困難,我一心想回到家鄉工作,當時山東省只有兩個名額可以回到家鄉,而北大當時有四個山東人是法律專業,王建平考取了研究生,馮殿美和劉和海回到山東老家,我則留在了北大任教。我是喜歡教師這個職業的,北大留校后在民法教研室,王國樞老師曾經和我談過讓我去訴訟法教研室,因為我比較喜歡民法,還是留在了民法教研室。
一生求索民法路,皓首窮經著春秋
最開始關注民法與李志敏老師有很大關系,前面談過他在79年時就指導我翻譯過蘇維埃經濟法的論文,后來李老師找了許多蘇聯五六十年代蘇聯民事法典制定之前,有關民法和經濟法的大討論的論文讓我翻譯,我通過這些資料知道了民法,并喜歡上了民法,我感到民法的學習是有意義的,這期間我看了大量俄文的蘇聯民法方面的書籍。我到民法教研室時,教研室的四位老師王作堂、魏振瀛、李志敏和朱啟超老師正在寫民法教程這本書,教研室給我們分配了撰寫任務,我分配的是民事立法的發展這部分。這一章涉及到建國后到現在的民事立法方面的內容,老師們已經搜集了許多資料,都給我作參考。這個工作對我今后發展的幫助也是很大的,特別是對于在民法教材編寫方面的幫助是很大的。教育部組織編寫由李由義老師主編的民法教材這本書,大綱就是我寫的。后來我去煙臺大學工作時,李由義老師說,不論我到哪里工作,都要參加這項教材編寫工作。83年我和李老師合作在《法學研究》上發表了有關民事責任的文章,李老師給予了精心指導,對我自己今后的寫作有很多的幫助。
就我國的民法學研究而言,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以后,民法學的復興發展是一個吸收、消化到創新的過程。改革開放后,我感覺民法、民事問題與社會、社會的發展聯系是緊密的。在我看來,經濟法主要是與國家的計劃經濟聯系在一起的。我國在82年到83年時,對民法和經濟法的關系有過很大的爭論。我看過有關國外如日本及我國臺灣民法方面的書籍,對民法有了一些了解。1985年我寫了一篇論文《論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由民法調整的必要性》,并且那年參加了在蘇州舉行的民法經濟法研究會的成立大會。后來我參與編寫了許多部民法教材。85年在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成立的年會上,我與王利明商量編著一本有關民法的著作,即《民法新論》。后來我獨著《民法基本問題》、《民法概論》(民法通則通過以后)等民法學專著。就我個人來講,看的民法書籍更多的是臺灣的鄭玉波和史尚寬的著作,還有一些蘇聯的俄文資料和書籍,這些都對我學習研究民法的影響很大。1986年《民法通則》的制定研討會,我沒有參加,但對于北京有關民法的立法情況還是了解的。《民法通則》通過以后,有關民法的研究更進一步發展了。在中國政法大學主持的紀念《民法通則》頒布實施一周年的研討會上,梁慧星提出了有關私法的問題,這對于今后的民法發展有一定的影響。在各部民法教材的編寫過程中,我承擔的任務各不相同,但除了婚姻家庭法之外基本上都接觸到了,如物權法、債權法、侵權法、繼承法等。
在民法學的道路上學習、思考了很多,對民法研究的貢獻,我個人覺得談不上,觀點被接受也談不上是貢獻,只是覺得對制度的研究做了一些工作,如民事責任制度的研究比較深入,有關民事責任的論文是在李老師指導下完成的。我承擔的教育部首屆中青年科研項目的課題就是有關民事責任的。還有一個是對擔保物權的研究,我曾經承擔了山東省的一個有關擔保物權的科研項目,我的博士論文也是有關擔保物權的研究方面,后來《擔保法》制定出臺了。其他如訴訟時效、責任關系、繼承制度等都做了一些研究。我與房紹坤老師承擔的一個課題是有關繼承法完善方面的研究項目,在這里面我都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觀點。我頗感欣慰的是趕上了一個好時機,參與了一些立法活動,如《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立法工作,其中我提出的一些觀點有的也被接受。我在許多問題上的觀點雖然未被接受,但立法也是妥協的產物,如在物權法立法中對于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的房屋,我的觀點是應該允許抵押、流轉,但未被接受。我在參加立法活動中,最經常的還是重點站在農民的角度,考慮到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立場上的,我認為我們不能完全是在站在城市的角度而忽視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我記得江平老師曾經問我,為何對農村的問題了解得如此深入。我告訴江老師,我家就是農村的。參加立法活動,包括侵權責任法的立法,我認為,能夠把自己的意見向立法機關反映,這對于深入自己的研究,對于促進中國的立法更加符合中國的現實,具有一定的意義。

回家教書——煙大法律學子之領路人
我在北大的時候盡管系里對我很支持,但有些實際困難,學校是解決不了的。我的孩子83年開始上小學了,我的妻子也到了北京從事臨時工作。當時的困難,一是戶口問題,戶口是比較重要的,糧食憑票供應,沒有戶口就沒有糧票;二是沒有房子。我畢業時住在學校宿舍,和姜明安一個宿舍,后來是分配和程信和住在一起,但程信和與他女兒已經住在宿舍里,我是不可能搬進去的。后來教研室讓我住在民法教研室的辦公室里,白天辦公室還要用來開會。我的愛人和孩子涉及到戶口農轉非以及調到大城市等問題,這種情況下我只能選擇離開。恰好85年北大清華援建煙臺大學,法律系有援建任務,而85年職稱改革在北大試點實行高級講師制,我和武樹臣被評為講師。山東當時的政策是講師可以解決農轉非戶口問題,煙臺市委書記王濟夫答應楊春洗老師,可以解決我們這些人的戶口問題,所以我的戶口就遷到煙臺大學,解決了農轉非問題。就這樣我到了煙臺大學,安排到教務處做副處長。煙臺大學由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兩校援建,一些資深教授和青年才俊來到這里幫助建立起各個院系,不同的是,這里也是我的家鄉。
我是看著煙臺大學一天天成長起來的,對這里的一草一木都充滿了感情。作為校長、專家、教授這些不同角色,我都會盡自己的努力把事情做好。我是比較喜歡當老師的。我做過中學老師。當校長也是老師。當老師有非常多的好處,最大的好處就是接觸學生,教學相長。通過教,你可以提高,學生提出的問題,可能是你沒想到的,從而指明你研究的方向。再就是我覺得,當教師容易有成就感。你教的學生,其中有許多是優秀的,盡管你不能說是你的作用,但他畢竟是你的學生。即使你不再教了,他還是你的學生。校長是一種職務的安排,也是怎么培養學生。一直最希望的事就是煙臺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授予權。煙大是北大、清華援助建設的,我提議辦高水平的大學,發展到今天來說,煙臺大學具備這樣的實力,從師資來講,有百分之二十多的博士,有自己的院士,有自己的教學名師,有兼職的教授,還有些博士是從海外回來的,在有些領域可以說已經取得領先地位。如果說煙大有博士授予權,一方面可以培養自己的博士,一方面可以給著名的教授、學者創造一個更好的條件,因為他們希望帶博士。我曾經說,煙大是一個師資培養基地,魚養大了就走了。怎么辦,就是把池子挖大,把水放深啊,所以現在加強學科建設,爭取早點把博士點批下來。我已經做過了很多努力,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但我相信是一定會實現的。
年輕一代要把自身的優勢發揮出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他們會超越我們這一輩的學者,更要在超越比我們更老的那一輩學者上下足功夫。我們現在各個部門法的交叉學科的研究很少,在民法研究取得優異成果的,往往刑法研究很少,刑法研究比較優秀的,往往其他部門法學研究不多。而我們老一輩的學者,如史尚寬等,他們不僅有民法著作,其他部門法學的研究也很深入,他們的學問功底相當深厚,我希望我們年輕一代把理論基礎學扎實,更好地促進法學的繁榮發展和法律制度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