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990年與關懷教授等一批法學界的專家、學者相識的。那時,國家勞動部正在藴釀修改國務院行政法規《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當時我擔任勞動部、勞動力管理和就業司、勞動仲裁處處長,主持該項立法工作。為了提高立法質量,提高行政法規的實操性,我們必須依靠這些法學界的專家、學者。因此,我們每次召開論證會,總會分別邀請關懷、賈俊玲、史探經、任扶善、陳文淵、李景森、王昌碩、吳思、龔建禮、李芳志等老一輩法學、勞動法方面的專家、教授。
關懷教授是我接觸最多的專家教授之一。每次他都是有邀必到,對《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起草、論證工作給予了鼎力支持,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為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立法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我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理論研究隨著立法步伐的加快。日益活躍起來,每年部里的理論研討會,關懷教授總會撥冗參加,蒞臨指導,隨著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快速發展,仲裁員隊伍壯大起來,亟需編寫一套仲裁員的培訓教材,以盡快提高仲裁員的素質,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勞動部于1993年7月國務院頒布《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不久,便著手勞動爭議處理專業教材的編寫工作,成立了教材編審委員會,關懷教授被聘請為該委員會的委員,四本培訓教材之一《勞動法學基礎》就是由關懷教授擔任主編,并撰寫了其中的內容,于1994年9月出版。此后勞動部舉辦的仲裁員培訓班,經常請關教授授課,為培養我國勞動爭議仲裁員又做了新的貢獻。
為了更好的提升勞動爭議處理理論的研究水平,根據勞動部的工作計劃,1996年7月2日全國勞動爭議處理專員委員會成立大會在浙江省寧波市舉行,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有關勞動爭議方面的全國性學術團體,關懷教授出席了成立大會,并代表專家、學者界作了精彩的發言。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黃金時期,就在勞動部積極推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立法工作時,全國人大法工委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起草論證工作,立法者有一種思路,欲將我國各類形式的仲裁法統一納入《仲裁法》的調整范圍,這就意味著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不必再制定了。人大法工委幾次論證會均邀請勞動部的代表參加,我是代表之一,多次闡述我們的主張,即勞動爭議仲裁不同于民事仲裁,經濟仲裁,不應納入《仲裁法》,應當單獨立法,然而很難說服對方。最后一次論證會,人大法工委的同志讓我們推薦幾位勞動法界的專家、教授參加,我們推薦了三位專家,其中就有關懷教授。關教授在論證會上從理論到實踐,從仲裁主體到爭議標的,全面分析了勞動爭議仲裁與其他仲裁活動的區別,指出勞動爭議仲裁屬于勞動法調整的范圍,結論是勞動仲裁不應納入《仲裁法》的調整范圍,應當單獨立法,并寫入《勞動法》。這是勞動部參加的最后一次《仲裁法》起草的論證會,立法者最終采納了關懷教授和勞動部的意見,1994年8月31日頒布、1995年9月1日實施的《仲裁法》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
這就我所知道的關懷教授為我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恢復與發展付出心血,做出貢獻的點滴軼事,書寫于此,以追思念、緬懷我國著名的法學家關懷教授。關懷教授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范戰江
201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