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教授是我國著名法學家,尤其在勞動法學的教學和研究領域做出了杰出貢獻,堪稱是新中國勞動法學的奠基人。關懷教授還是一名樂于為普通勞動者維權的學者。對關懷教授的訪談是中國法學會研究部進行的《法學名家系列》的組成部分,由訪談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鄭愛青博士在2011年秋冬季節分兩次完成。訪談的內容圍繞著關懷教授一生的勞動法情節展開,包括:第一部分——青年志向和學術成長經歷;第二部分——奠基勞動法學和建構勞動法律體系;第三部分——積極參與和推動勞動立法;第四部分——參與國際交流和熱情培養年輕人;第五部分——為工人維權熱心奔走;第六部分——傾心于勞動法事業;第七部分——寄語年輕的法律人。
一、青年志向和學術成長經歷
(一)家庭狀況與詩歌青年
鄭愛青:關教授,您的名字關懷很能體現您的勞動法一生。您是新中國勞動法學的奠基人,“國務院特殊貢獻專家”、中國法學會社會法研究會名譽會長、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會名譽會長,并多次獲得多項褒獎的著名學者,一輩子都奉獻在勞動法的理論研究和實務方面。年輕人很想了解您的家庭情況和您年青時的學習情況。請您做些簡要介紹。
關懷:我的原名叫關家駒,出生在河南偃師的一個書香之家。母親是小學教師,父親也是做教育的,系河南大學教育系20世紀20年代的大學生,曾經擔任河南偃師縣中學校長,后改任蔡縣教育局長,不幸的是,父親感染了霍亂,在我才5歲時就英年早逝。1938年時日寇侵略步步緊逼,我的母親為了全家不做亡國奴,攜兒女漂泊到了甘肅南部的清水縣。我進入了專門招收淪陷區流亡學生的國立第十中學,在那里度過了高小和中學階段。我從小喜愛詩歌,常常是吟詩作賦,甚至達到忘我境界。高中時,常有詩歌發表在報刊上,當時《隴南日報》的“散文與詩”的副刊上曾發表過我的詩歌。在西安出版的《西京日報》的副刊于1945年發表了題為《畫像》的短詩。《畫像》是我的處女作,也是我確定自己人生追求的寫照:“我是一塊煤,從厚壓的巖層下被掘起,為了增添人間的溫暖,把自己變成灰燼。”另一首詩《請纓之歌》還獲得當時全國青年文藝創作比賽的優秀作品獎。
(二)革命青年與法學志向
鄭愛青:關教授:您年輕時那么喜愛詩歌,為什么后來沒有去做詩人而是成為法學家了呢?這其中是什么影響了您的職業選擇?
關懷:這就和上大學有關了。當時國家處于戰亂時期,進步的年輕人都愿意為國家的安定和振興做些有用的事情。詩歌對于拯救國家似乎作用有限,而法律可以直接對于國家安定和建設起作用。于是我選擇了到北京上大學學法律。
我進了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當時法學界有“南東吳北朝陽”的說法。在大學期間,我積極參加學生運動,是當時地下黨領導的青年組織“青工”的成員。我們這些進步學生搞各種活動來支持革命,與國民黨政府進行斗爭。朝陽大學有各種社團,“呼喚合唱團”是一個著名的進步社團,孫國華老師是合唱團的指揮,我是朗誦員。孫國華老師既當指揮,又拉小提琴,帶領進步學生的大合唱;我用朗誦詩歌來抨擊當時的黑暗統治,號召人民起來抗爭!當時北京各大學都有“詩社”,并聯合起來組織了“華北詩聯”,出版了地下刊物《詩聯叢刊》,我以朝陽大學詩社代表的身份擔任了該刊物的編委,以北大紅樓地下室為活動地點,連續鉛印出版了三期,很有一番“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薦軒轅”的青春斗志! 1948年8月,國民黨掀起反共高潮,血雨腥風中,有些學生領袖被捕入獄,孫國華老師就是其中之一。黨組織為了保護學生進步力量,批準我到解放區參加革命,我化妝成小商販上了火車,通過天津,越過了國民黨的封鎖線,進入河北滄縣,輾轉進入冀中解放區。
鄭愛青:關老師:您建國前就作為青年學生參加革命,去了解放區。建國后,您是怎樣走上勞動法學的教學和研究之路的呢?
關懷:1948年進入解放區后,我要求先學習一段時間,城工部的領導同意了我的要求。按照黨組織的安排,我進入華北大學政治學院學習,畢業后留校。先在華北大學第一部辦公室和天津分校工作,1949年10月謝覺哉同志為首的接管小組接管了朝陽大學,并成立了中國政法大學。毛主席還親自為政法大學題寫了校牌。接管小組調我到中國政法大學教育科工作。轉眼到了1950年2月,華北大學和當時由謝覺哉任校長的中國政法大學合并成立中國人民大學,我就成為人大法律系的第一批教師。當時一批蘇聯專家幫助人大培養教師,我們就一邊向蘇聯專家學習并當助手,一邊開始積累有關法律的教學研究資料。
二、奠基新中國勞動法學和建構勞動法律體系
(一)奠基新中國的勞動法學
鄭愛青:關老師,在中國從事勞動法教學研究的人士都知道“勞動法”這個概念的定義是出自您的歸納概括,您當年主編的全國第一部勞動法學教材《勞動法學》一直是中國學生學習勞動法的起步教材。您在勞動法學方面的成就可以說是奠基性的,很多人稱您是“新中國勞動法之父”。您怎樣看待這個稱號?同時請您談談新中國勞動法學科體系的最初形成。
關懷:新中國成立后,因為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國家,應當關注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維護,由此我選定了勞動法作為我研究的方向,而當時國內勞動法完全是空白,我一邊給蘇聯專家當助手,一邊著手編寫新中國勞動法的教材,后來就用當時編寫的材料指導學生。這些教材為新中國勞動法學的研究奠定了基礎。新中國建立后國家對勞動法很重視,我寫過一些文章論述新中國勞動法的發展和新中國勞動者的各項勞動權利。1956年我在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學報性質的《教學與研究》第6期上發表《新中國是真正自由勞動的國家》一文,從《憲法》賦予勞動者的勞動權、休息權、按勞取酬權、教育權和社會保障權等角度論述了我國勞動者享有自由勞動的權利。這篇文章被《新華月報》作為“當月重要論文”列入論文索引中。1959年我在《政法研究》上發表了《論我國公民的勞動權》的論文,最早對新中國公民勞動權的性質、內涵和保障機制進行了論述。同年的《政法研究》上還刊登了我寫的《建國十年來我國勞動法令的發展和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一文,對建國后十年內頒布的勞動法規進行了全面介紹。1983年,司法部委托我主編了新中國第一本高等院校法學統編教材《勞動法學》。我組織了幾位同志完成了這本統編教材。在這本教材里,我提出來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一些關系的法律” 這樣一個“勞動法”概念。這本教材也是第一次提出了新中國勞動法學的學科體系。這本統編教材先后印刷達15次之多,在二三十年里這本教材一直是學習勞動法的必讀書目,并在上個世紀90年代榮獲雙獎: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和中國勞動法學會優秀科研成果獎。可以說,這本教材對于勞動法學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后來的勞動法學教材都是以此為理論基礎做起來的。此后,我還主編了多本勞動法方面的教材和書籍,例如《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法學辭典》、十五國家級規劃和十一五國家級規劃《勞動法》教材和中央黨校函授教材《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原勞動部干部培訓教材《法學概論與勞動法》等。
(二)構建新中國勞動法律制度的內容體系
鄭愛青:關老師,我們看到近幾年政府正在積極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您很早就提出建立集體合同制度,您是最早推動集體合同制度的學者。您還記得做了哪些工作來推動集體合同制度的建立嗎?
關懷:集體合同制度是勞動法中很重要的制度,但是,在我國的發展經歷了不太平坦的過程。在20世紀80年代,我國一些地方開始推行與企業承包制配套的企業共保合同。我親自去這些地方考察,明確指出,企業共保合同不是集體合同,兩者存在明顯的不同:首先兩者的宗旨不同,集體合同的核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而共保合同是保證企業完成生產承包任務;其次,兩者內容也不同,集體合同規定企業和職工的權利義務,共保合同規定企業內黨、政、工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最后,兩者在結果上也不同,集體合同履行結果使職工勞動權益上受益,而共保合同讓職工承擔企業經營風險,從而容易把企業不良經營的后果轉嫁到職工身上,因此,我當時提出來要把共保合同向集體合同轉軌。
在《勞動法》的起草過程中,我堅持《勞動法》要明確規定集體合同,最后得到立法者的采納。在我主編的勞動法學教材中都把集體合同制度作專章介紹。
另外,我也寫了很多關于集體合同方面的文章。現在應該是有了推行集體合同制度更有利的條件了。期望,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早日在全國普遍建立。
鄭愛青:關老師:您很早就擔任過勞動部勞動爭議處理委員會的委員。您對于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重建問題也頗有研究,20世紀80年代,您就呼吁建立勞動爭議處理的法律制度。請您談談這個方面的貢獻。
關懷:我國在建國初期曾經建立了勞動爭議處理的法律制度,但是在1956年后隨著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的完成,勞動爭議一度減少,很多人認為不再需要勞動爭議處理的法律制度了,法院也不再受理勞動爭議,開始以群眾來信來訪的形式處理這方面的糾紛。但是信訪制度處理勞動爭議有弊端,可能造成勞民傷財和狀告無門的現象,我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就呼吁盡快恢復勞動爭議處理法律制度,在我1983年主編的《勞動法學》教材中,明確提出在勞動爭議處理上應當摒棄信訪制度,恢復法律處理制度,主張采用調解、仲裁和法院審理三道程序解決勞動糾紛。這些觀點都被1987年《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1993年《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及后來1994年《勞動法》所采納。
鄭愛青:關教授:您很早就提出對于勞動法的體系構建。您認為這個體系應當包括哪些部分?現在還缺少哪些內容呢?
關懷:關于完善勞動法律體系,我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寫過文章,認為:一方面,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勞動法規充實到《勞動法》中,另一方面,應當制定《勞動合同法》、《促進就業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集體合同法》、《工資法》、《職業培訓法》、《社會保險法》、《勞動監察法》、《勞動爭議處理法》等專項勞動法律,提高勞動法的操作性和權威性。到目前為止,這個體系有很大進展,已經頒布了《安全生產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而《集體合同法》、《工資法》、《職業培訓法》、《勞動監察法》尚有待制定和頒布。
三、積極參與和推動勞動立法
(一)見證了《勞動法》制定的曲折
鄭愛青:關教授,2011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建成。在我國的立法活動中許多人為此做出了貢獻,付出了辛勤勞動。您一直是我國勞動法立法方面的專家,請您給我們談談您參與的《勞動法》的制定情況。
關懷:我有幸多次參與勞動立法。
說起1994年出臺的《勞動法》的制定,過程是非常曲折的,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起草《勞動法》是在1956年。當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頒布后,國家陸續建立了刑法和民法起草機構,勞動部成立了勞動法起草小組,由當時的毛齊華副部長負責這一工作,醞釀草案和搜集各國勞動立法資料,擬定立法框架即條文,但是,為時不久,起草工作受到了“人民公社化”的影響與極左思潮的影響而停滯,這次起草夭折了。第二次起草是在1979年。鄧小平同志1978年12月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制定包括《勞動法》在內的一系列法律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國家法律制度。于是,勞動法的制定工作得到重視,由國家勞動總局邀請各方面專家學者和全總的代表成立了起草小組。經過大量工作后,起草小組將《勞動法(草案)》呈交給國務院。1983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要討論和審議這個草案,勞動部派悅光照同志及我和另一位同志到會匯報起草情況。經過研究討論,國務院常務會議最后原則上審議通過了這個草案,但是,由于當時勞動制度的改革還處于試行和積累經驗階段,在很多問題上認識還不充分,所以,草案最終沒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審議,于是,就此又擱置下來。第三次起草工作是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的。因為在80年代末,《勞動法》的制定越來越被社會關注,特別是1989年,倪志福副委員長在全國人大代表會上積極倡導加快制定《勞動法》,在全國政協會議上,陳宇等二十多名委員聯名大聲疾呼,要求盡快制定《勞動法》。于是,1990年,國務院成立了由勞動部、國務院法制局、全國總工會、國家計委、國家生產委、國家體改委、人事部、衛生部、機電部、能源部、農業部代表參加的起草小組。草案曾于1991年1月報國務院,但是,由于當時經濟體制改革的市場取向尚不明確,《勞動法》的立法原則很難確定,于是,就沒有提交給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審議。直到1993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確立后,《勞動法》的起草工作就比較順利了,多次研究、商量和修改、乃至論證,草案逐步得到完善,于1994年1月得到國務院第十四次常務會議通過,并最終于1994年7月經過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頒布實施。從1979年開始起草到1994年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勞動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具有深刻歷史意義。
(二)為工會立法建言獻策
鄭愛青:關老師,您擔任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法律顧問很多年了。您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建設顧問。您一直參加工會方面的立法工作。請您談談這方面的情況。
關懷:在很長時間里,全總有立法都會找我們這些法律顧問開會。我參加了很多這方面的立法,對1992年《工會法》和2001年《工會法》的修訂印象最深刻。在制定1992年新《工會法》和2001年修訂《工會法》的活動中,參加了許多會議,對許多條文提出了意見,并對這兩項法律做了許多論證,發表了相關的論文,如圍繞1992年《工會法》的制定,撰寫了《新時期需要新工會法》、《新時期工會法制建設的重大成果》等論文。就2001 年《工會法》的修訂,寫了《修改〈工會法〉適應了市場經濟的需要》、《保障工會工作順利發展的法律武器——〈工會法〉的修改與完善》等文章。兩次立法修訂都是形勢發展出現了新問題,需要《工會法》增補新的內容。例如,加強對工會干部的保護就是新增的內容。當時,有一家日資企業終止了經過民主選舉的工會主席的勞動合同,這個工會主席的勞動合同到期了,可是,他擔任工會主席的任期還沒有屆滿,企業就終止了他的勞動合同,他因此就丟了工作。這個案件反映了我們法律對于工會主席保護不夠。我參與了這個案件的處理。透過一系列這類案件,認識到必須加強對工會干部的法律保護,促成了2001年《工會法》做出了新的規定。
(三)耄耋之年仍關注勞動爭議立法
鄭愛青:關老師,我們知道您的一生都在勞動法這條路上耕耘。您不滿足于耄耋之年樂享晚年,聽說您還直書立法機關,為勞動立法建言獻策。這是哪一部法律讓您不顧年事已高還如此傾心投入?
關懷:那是2007年。當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正在起草之中,草案經過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出于對這一法律的關心,我聯合其他5名學者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寫了一封建議信,人大常委會采納了我們的意見,更加重視以調解和仲裁解決勞動爭議。
四、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和熱情培訓年輕人
(一)參與國際學術交流
鄭愛青:關老師,在20世紀90年代,您曾經作為中國法學會和勞動部派出的中國勞動法代表團團長出席過亞太法協的勞動法國際學術會議。可是,那時我國的《勞動法》還沒有出臺,您在對外交流中如何介紹中國勞動法的立法情況呢?
關懷:是的。雖然我國勞動法在20世紀90年代還沒有今天這么發展,但是,也是有必要進行對外交流,讓國外學者了解中國勞動法當時的狀況,同時可以建立對外聯系,促進溝通,促進研究。1990年、1996年我受中國法學會和勞動部委派擔任中國勞動法代表團團長,分別率團出席在印度召開的亞太法協勞動法國際研討會和在澳大利亞召開的勞動法國際研討會,并在會議上發表了重要論文。此外,1995年應邀到韓國出席中韓勞動法研討會,1996年在美國夏威夷大學法學院做了勞動法方面的學術報告。1997年應邀赴臺灣中央政治大學為其研究生講授勞動法,2003年春節前夕,作為全國總工會的代表團成員赴臺灣出席“海峽兩岸勞動問題研討會,在會上作了題為”“中國大陸勞動爭議處理”的學術報告。這些對外學術交流活動,都初步建立了中國和其他國家、以及海峽兩岸勞動法學者之間的交流、增加了相互的了解。
(二)熱情培養年輕人
鄭愛青:關老師,我看到您家的寫字臺上有張照片是前中央執委尉健行同志給您發獎,獎項是“從事法學研究和教學五十周年榮譽證書”。您從建國后就開始指導勞動法方向的研究生。雖然這個領域曾經很不被重視,但是,您一直堅持招收和指導勞動法方向的學生。而且,您還特別關愛年輕人的成長,不分是否屬于自己名下的學生,也不分學生來自何地,您都一樣地熱情接待,悉心指導,鼎力支持。看到桃李芬芳天下,您心里一定很欣慰吧?
關懷:做教師是很高興的事。我的父親是中學校長,母親是小學老師,他們給我樹立了好榜樣。
你說到這張和尉健行同志握手的照片,那是1999年,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中國法學會建會50周年慶祝大會上,尉健行同志出席會議,給獲獎同志獎,并和我們一一握手。這是國家給我們的很高的榮譽。
說起培養研究生,從1953年起,我就承擔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兩年制勞動法研究生的培養任務。在最早的一批研究生中,有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馬原同志、曾擔任西北政法學院院長的穆振漢教授、曾擔任原勞動部勞動保護局局長的葉偉杰同志等等。20世紀80年代中,我們又培訓了一批高校勞動法師資班學員。從80年代末開始指導研究生,當時是全國最早的一個勞動法碩士研究生培養點,也是最有影響的一個碩士點,其中很多人都走上了和勞動法、工會法有關的崗位,現在都在各自崗位上發揮著支柱作用。
我確實指導過主動找我的幾位年輕人。有一位學外語的外地年輕人來求問如何學習法律專業,我耐心指點他,循循善誘、鼓勵鞭策,使他從一個法律門外漢完成了法律碩士的學習,并且為她提供發揮外語特長的機會,最終這位年輕人成為懂法律和外語的復合型人才,至今在某大型企業擔任部門負責人。還有一位地方大學的年輕教師主動找我求教勞動法專業,我也是熱情耐心地和她溝通、指導她,幫她改稿子,推薦發表論文,她一步一步走上了法學科研之路,現在已經是勞動法方面的骨干力量。我主編教材和書籍時,也愿意把更多的年輕人納入進來,關心和提攜年輕人,為他們創造機會,為他們的成長感到高興。勞動法事業需要代代人連續的努力,不斷推動它向前發展。
五、為工人維權熱心奔走
(一)被工人稱為“當代施洋”
鄭愛青:關老師,談到人生追求,您青年時就通過詩歌把自己的人生目標比喻成一塊“煤”,把給別人帶來幫助和溫暖作為自己的人生追求,您用自己的無私行動圓滿著“一塊煤”的人生畫像。作為著名的法學教授,您不恃清高,為普通工人的案子奔走疾書。我國工運史上有著名的工會律師——施洋大律師,而您被工人稱為“當代施洋”。請您講講您幫助過的典型案例。
關懷:由于我長期研究勞動法,很多工人知道了我,有了官司就找到我。家住河南的某煤礦職工鞏恩和因為給單位領導提意見遭報復,從被調工種到被解聘回家,倔強的老人自己不服單位任意擺布職工這個理,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司法現實破碎了老人對公正判決的期待——審理此案的一審“法官”竟然是當地法院借來幫忙的臨時工!即使這樣,老人仍然不服輸,他決定在維權的漫漫長路上繼續走下去,而走下去就必須要得到更多正義力量的支持,鞏恩和在自學勞動法過程中知道了我,于是,費勁地湊足了火車票錢,不辭勞苦地來到北京,拿著地圖找到中國人民大學,到了人大院里就跟人打聽我的住處。我親自給當地法院院長寫了信,提出判決錯誤,并派另一位年輕教授直接幫助老人參加訴訟。這個案子一打就是八年,鞏恩和就常常來我家里,我幫他出主意,幫他分析案情,他自己“久病成醫”也快成了勞動法通了。此案最終得到了勝訴,維護了鞏恩和的合法權益。
還有一件案子涉及到職工人數比較多,是在企業改制中發生的。1993年5月原北京四海賓館被出售,從經理到普通員工71名職工整體被辭退回家。案件經過勞動仲裁和法院一審二審都敗訴——71個家庭的穩定溫馨被當時毫無規范的企業產權轉讓的殘酷之手撕得粉碎!無奈之下,他們向各方“救星”發出群眾來信求救,最終有回應的還是《工人日報》。1996年1月17日該報刊登了他們的群眾來信,同時刊登了我寫的支持文章“必須依法保護他們的勞動權”。整個過程中,我很多次和工人會面,糾正某些工人的極端做法,安撫工人們的情緒,給他們出謀劃策。幫助他們把這件事反映上去。這件事得到了全總、市工會、最高院、市勞動局、學界和律師們的高度關注,勞動領域的主流媒體緊密跟蹤事件的發展。最終在2001年9月24日,這71名職工看到了歷時八年之久的漫漫維權路的希望——四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法院判決的和解協議。回頭看看,這個矛盾實際上集中反映了當時這類普遍現象——如何在企業產權轉讓中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的問題。透過這個案件,我們可以感受到經濟改革給工人們帶來的陣痛。這個案件受害的71名職工代表趙燦同志在2008年3月29日我執教58年慶祝座談會上充滿激情地說我是他們的大救星,沒有我就沒有他們維權的圓滿成功,就沒有他們的今天。他代表71名員工給我一塊刻著:“仗義執言 當代施洋”八個大字的牌匾,我真感到受之有愧。
(二)為工人維權當被告、終不悔
鄭愛青:您是勞動法教授,聽說您還當過被告?這是怎么回事呢?
關懷:這是很早的一個案子了。1994年《工人日報》報道了一件打工妹合法權益被侵犯的案例:在寧波某私營企業打工的兩姊妹在企業打工4個月,不但分文未得,反欠企業押金,想辭工不干反而要交給企業違約金,兩姊妹經過勞動仲裁和法院一審二審全盤輸掉,向蒼天呼吁:天下哪里還有打工人說理的地方?!我知道后,在《工人日報》上發表了《要依法保護職工權益》一文,嚴厲批評了企業的違法行為。這篇文章被不少報紙轉載,對企業的名聲造成很多影響。這可刺激了企業,企業認為我的這篇文章使企業名譽掃地,便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起訴我侵犯企業名譽權,并提出索賠五十萬元。我立即送交法院一份答辯狀,申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我神圣的權利,企業必須糾正其違法行為”。如此一來,“勞動法專家竟成被告”、“打工妹欲哭無淚,關教授仗義執言”等標題頻頻見諸報端,事件引起有關領導和全總的關注,企業感到理虧,主動撤訴并向我致歉,也糾正了對與兩姊妹的違法行為。
鄭愛青:您幫助了很多普通工人,您也做了很多普及勞動法的事情。您認為作為大學教授,做這些事情值得嗎?
關懷:是的,在20世紀80-90年代,勞動法在我國還很落后, 職工利益受到侵害的事情很多,那時,我經常受到各地職工發來的求助和咨詢信件。我感到需要多宣傳普及勞動法的基本知識,讓企業和職工都了解勞動法。我參加了很多次由工會和勞動法學會組織的勞動法的普及宣傳活動,也組織編寫了一些勞動法方面的普及讀物,例如,《工會法百題問答》、《勞動法百題問答》、《勞動爭議處理百題問答》,等等。凡是對于勞動法的發展有利、凡是對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有益,我都覺得是值得做的。替職工說話,為職工辦事,我認為是我的社會責任,也是一種樂趣。
六、傾心于勞動法事業
(一)鐘情于勞動法
鄭愛青:在紀念您80歲大壽之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隆重出版了《神圣的權利——關懷法學文集》。這本文集匯集了您建國以來半個多世紀期間所發表的勞動法和工會法的論文。其中也包括了一部分經濟法方面的文章,從這些文章,可以看出來您也是我國經濟法學的最早開拓者。您為什么沒有繼續做經濟法而是把勞動法作為了一生的追求?
關懷:粉碎“四人幫”后,國家逐步進入了經濟建設大發展時期。這樣大好的時機為經濟法發展帶來了機遇。在1978年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召開的法學研究會上,我提出了最早的一篇經濟法論文《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必須加強經濟立法研究》。1979年中央政法小組組織了規模宏大的法律宣教班,經濟法方面的講題分為國內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我擔任了國內經濟法——《經濟立法與經濟司法》的主講,時任中央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長的任建新同志擔任《國際經濟法》的主講。這是最早發出的對經濟立法的呼聲,受到政府的重視。時任中央政法小組組長的國務院副秘書長陶希晉同志對我的講課給予了高度肯定和贊許。
1981年,我出版了《經濟立法與經濟司法》,第一次從學者角度提出了經濟法的概念、理論和建立經濟司法的必要性,呼吁在法院設立經濟審判庭。之后,我受邀到很多地方舉辦的法律師資班上講授經濟法。1984年,張友魚同志和我一同被邀請到華東政法學院作關于經濟立法的報告,該校的學報后來還發表了我的講稿。
由于我在經濟法方面的這些學術活動較早,《法學辭典》邀請我擔任常務編委,并負責撰寫其中關于“經濟法”和“勞動法”的全部詞條。我還受聘擔任《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編委和其中《經濟法學科》和《勞動法學科》的主編。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感到兼做經濟法和勞動法,時間和精力不夠,于是我做出選擇,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勞動法領域,因為我認為這個領域才真正是符合我的人生追求的。
(二)熱心于勞動法事業的發展
鄭愛青:關老師,您熱心于勞動法事業,凡是有關勞動法發展的事情您都會傾心而為。在您的努力推動下,專門的勞動法學系開張了,專業勞動法學會的平臺也搭建起來了。請您談談這方面的情況。
關懷:是的,在勞動法領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說起工運學院勞動法學系(即現在的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律系)的創立,那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事情了。在全國總工會的關注下,全國總工會干部學校改辦為中國工運學院。學校確定專業設置時,我建議設立勞動法學系,在這個系我擔任系主任三年之久,這個系成為我國專門研究勞動法學的重要基地,培養了不少勞動法和工會法方面的人才。
談到專業學會問題。在20世紀90年代,我深切感受到在北京應設立一個進行學術交流的勞動法專業學會,我多次和有關方面聯絡想建立一個學術平臺,用于交流、討論和推動勞動法的理論和實踐。直到90年代末,我和多方機構、組織反復聯絡和商量,在北京市總工會的鼎力支持下, 北京市法學會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于2000年成立,我被推舉為第一屆會長。這個學會得到廣大勞動部門、工會部門、司法系統和教學科研人員的歡迎和支持,成為北京市法學會所屬的最為活躍的專業團體,為推動勞動立法和司法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七、寄語年輕的法律人
鄭愛青:您樂于服務普通職工的這種寬廣胸懷和責任感尤其值得我們年輕人學習。我想,也正是您的這種樂于奉獻和服務職工的胸懷和責任感支持著您,在80多年的高齡還筆耕不輟,雖年屆高齡,文章卻與時俱進。
關懷:我一生做事養成了能自己做的一定自己親自做的習慣,所以,寫稿子和發言等,我一定都是自己親自寫。我的學生們也都記得他們寫的稿子上有我仔細修改的批注。2007年以來,我國勞動立法駛入“快車道”,這是大好的時機。雖然年齡大了,我還是寫了一些關于《勞動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工會法》方面的文章發表。這些法律的出臺都是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法律保障。我很高興看到勞動法已經得到重視,我應該為勞動立法和勞動實踐的大發展再出一份力。
鄭愛青:您怎樣總結自己60多年兼顧教學科研和維權實踐的勞動法一生?您對年輕的法律人有什么忠告或者建議?
關懷:回顧我從事法學研究的歷程,我認為自己選擇的人生目標是正確的,。這期間有機會選擇其他職業,但我一直未改宿愿,愿終生為研究勞動法而奮斗,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服務。
我非常希望有更多的青年人從事勞動法的研究。談到對年輕的法律人的建議,我衷心地希望從事勞動法研究的青年,一要不斷地學習當的方針政策,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二要與勞動者同呼吸共命運,與勞動者建立深厚的感情;三要深入調查研究,接觸實際,甚至參與勞動爭議的處理,以加深對勞動法學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