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來,民國時期的法學教育成果及其在國際學界上的地位,無疑是未被超越的。民國時期法學家的學養之深厚、見識之寬宏,與當下的法學術圈及其學人相比,也仍是不可比擬的。從進入近現代中國的短短數十年間,法學科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從散到精,產生了諸如吳經熊、蔡樞衡、史尚寬、謝懷栻、潘漢典、王名揚等有著廣泛國際影響力等一批飽學碩儒,更是當下學者不能望其項背的學術典范。上述學者之所以成功,不可不談及當時的法學教育之功。翻閱中國的法學教育史,民國時期的法律教育嚴格而高質高效,民國法學家嚴謹而博學多識,更有“南東吳北朝陽”之盛況令今人羨慕不已。但民國時期戰亂頻繁,對法學教育真正起到實質推動作用主要依靠大學和大師的作用。正所謂大學之大,在于大師。特別是在“西南聯大”這一特殊時期中,雖條件艱苦,法律系的大師先生們時刻不忘教書育人之天職,創造了中國法律教育史上一大奇跡。
抗日戰爭爆發后,1937年平津淪陷。當時的國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南遷湖南長沙,開始先是在長沙組織臨時大學。由于清華和南開沒有法律系,因而西南聯大法律系基本上就是原北大的法律系。長沙臨時大學期間,法律系教員僅有戴修瓚、蔡樞衡、陳瑾昆、趙鳳喈、李祖蔭、張守正、王化成七名老師,其中戴修瓚任法律系教授會主席。一年后,也就是1938年學校遷往云南昆明,成立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聯大成立后,當時的法商學院院長周炳琳先生,對于法律系的發展尤為擔心,他曾在給胡適的信中特別強調法律系教授太少,不能滿足治學之需。后經蔣夢麟校長等多方的努力下,法律系師資欠缺的局面逐漸得到緩解,燕樹棠、芮沐、費青、羅文干、趙鳴岐、錢端升等名師逐步加入到法學教育的行列中來。想來,西南聯大時期的法學教育能夠在學術獨立自由的氛圍下開展,同北大一直崇尚民主科學的精神是一脈相承的。當時法學大師們所秉持的“乃是不使你僅僅造成一個判罪的階級,乃著意在養成一個法律頭腦,進一步形成研究法理的學者。”方針便是最好的詮釋。
燕樹棠先生長期擔任聯大法律系主任一職,他篤信法律和法制,只講國家和社會,絕不講黨派,所以一貫要求學生認真學習法律,以便實現以法治國。他這種堅持,同他擁有獨立的人格,為人正直大有關聯。但是他治學特別嚴謹,從不輕易行文撰書,在其一生中除了撰寫過部分民法章節以及參加編審六法全書以外,只發表過幾篇論文,不同于當下有些學者們著作數百篇,但是卻毫無價值。燕先生對學生十分嚴格,從來不茍言笑,一副嚴肅的樣子,學生在下面聽課都有點怕他,但他上課很認真,又講得好,沒有廢話,教學的效果非常好,學生們都喜歡聽他的課。因此,燕先生備受學生們尊重。在他的主持下,法律學系形成了一種崇尚公正廉明、以法治國的良好學風。他對于法學教育,有著自己的觀點,他在其論文《法律教育之目的》中,談到法政學生必須擁有法律頭腦的主張,“法律頭腦”即是一須有社會的常識,二須有剖辯的能力,三須有遠大的思想,四須有歷史的眼光。把法律教育更具前瞻性地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在他看來,法學教育應從世界法律發展的最新趨勢著眼,以現實批判的精神,來反思當時的法律教育與學術研究,提出了一些頗有價值的思想觀念和實際改進方案。
燕樹棠卸任系主任后,戴修瓚先生繼任。在戴先生看來,西南聯大這幾年的法學教育是有進步的,他說“長院以來,多所興革。學生風紀及在學成績,已較昔年為進步”。確實,他這樣的評價實不為過,在戰亂紛紜的年代,仍有追求進步的法律學人投身中國法學教育事業,為其發展花心思、流血汗,這種難能可貴的努力讓在下的我們充滿敬意。西南聯大法律系前后九年時間,積極借鑒東西方的法學教學經驗,改良法學院各系的課程設置;積極籌集經費支持教師出國學習;教授學生專心于學術研究,學術氛圍濃厚;聘請著名學者來法律系任教。這在戰爭年代里,儼然成為世外桃源,因此也成為大師和學生們所夢回牽繞的地方。
在學生們看來,倘若以性格和教學來對“我心目中的老師”進行評價的話,當選者則是費青教授,費青是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之兄。學生們常說,他像春風般溫和,也像秋風似的嚴肅。但是這位“雙面人”先生卻一點不含糊,他精通大陸法,也爛熟英美法,是難得的雙法系皆通的教授,他會講深奧難懂的法理知識,也會講平凡有趣的真實例子。然而,一位老師的學識固然重要,但其身上的品格更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精髓。在西南聯大的幾年里,費青先生用獨特的人格魅力教育學生,不肯盲目走極端,不肯用血氣來論斷,而是謹慎地求得最妥善的調和,用理智來尋求公平與正義。對此,他的學生們曾感慨道“北大的缺點是老氣橫秋,聯大的缺點是‘松弛散漫’,自先生來后,不但使我們變得更年‘青’,而且教我們多‘費’一點功夫去檢點和振作自己。”
西南聯大時期的法學教育自然不是民國法律教育的全部,但當下法律學人談及民國法律教育及其成就時,似乎從來不吝溢美之詞,對當時的法學大家也毫不吝敬仰之情。毫不諱言,實現社會主義法治,法學教育得放首位,它起著基礎性的作用,法學教育強,法治中國之夢就不在遙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