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江平編著的《羅馬法基礎》
最早開設羅馬法課
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校恢復招生,我自告奮勇地開設了“羅馬法”,作為當時為數不多的選修課之一,北京政法學院是全國開設羅馬法最早的學校。
為什么我主張要設立這門選修課呢?我認為通過羅馬法,可以使學生了解大陸法或者說私法的“根”在何處,可以了解私法是如何起源,演變并發展至今的。
對于我們的學生,羅馬法我不會講得很細。但我總是會跟學生講到羅馬法律制度的根源,這是最重要的。我試圖給學生們留下這些印象:現代民法的一些基礎,在當時羅馬法中已經成形了,也就是說,羅馬法奠定了現代民法的基礎。
由我來講羅馬法,也算是歷史巧合,有點兒“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的意思。我本不是研究羅馬法的,對羅馬法也沒有特別的關注,只不過是當時需要開設這門課,而確實又無人去講,我就大膽地把這項任務包攬下來。
當時,不光社會上,乃至對于法學界而言,羅馬法都是一個陌生的名詞,而且法學界人士對羅馬法也是知之甚少。20世紀80年代初,有人問我教什么課,我說羅馬法,他竟然聽成是“騾馬法”,驚奇地問,“你們騾馬都有法律管啊?!”好在當時,還有一些民國時期的羅馬法書籍,可以作為我講課時的參考資料。羅馬法這門課,我前后講了很多年,即便在擔任行政工作十分繁忙的時候,也仍然給本科生講這門課。一直到1991年我擔任博士生導師,才停止給本科生講授羅馬法。
但這個羅馬法怎么教呢?應該說,當時開設羅馬法,多少還有些條件。因為我們國家在三四十年代,國內已經有了一批研究羅馬法的學者,像黃右昌,陳朝璧等,他們的著作基本上都流傳下來了。而除此之外,我在蘇聯留學的時候,也上過羅馬法的課程,盡管學得不是很好,其中有些東西也不見得能夠完全領會,但多多少少總算知道一些。而且,手頭當時正好有一本俄語版的《羅馬法》教材,于是我就以這本教材為基礎,開始給學生講授羅馬法。
此外,還在這本俄語版《羅馬法》教材的基礎上,結合國內原來的一些資料,我寫了一本在校內發行的《羅馬法講義》,后來與米健教授合作寫成了《羅馬法基礎》一書。應該說,這本書是中國羅馬法學界基礎性的教材之一。
獨特新穎的講課方式
講羅馬法對我來說是一個考驗。我擔任學校領導職務之后,每年還給本科生上一門課,那就是羅馬法;作為老師,我唯一一直講下來的,也是羅馬法。盡管我是個民法教授,可是民法里面各個分支,我從來都沒有完整地講完過。
在講羅馬法的課程中,我始終關注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如何將羅馬法講得使學生愛聽、愛選這門課。坦率地說,羅馬法是很古老的一門制度,羅馬法的內容,離我們中國實際太遙遠,如果按一般課程體系,或者嚴格按照學術去講的話,難免太枯燥,那學生絕對不歡迎。因此我必須把羅馬法能夠延伸到現實中來,能夠讓學生愿意聽這門課。
在講課過程中,我更多地是從羅馬法的制度分析入手,把紛繁復雜的羅馬法制度,提綱挈領地用學生聽得懂的現代語言表達出來。因此,在講羅馬法時,我始終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將古代羅馬法制度與其后制度變遷中的一些變化作相應比較,以便使學生對一項法律制度的發展有一個總體的了解。
我在講授羅馬法時,盡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形象的內容去講它。從一開始,我就特別關注講課的每一個細節,我給自己提出要求,一舉手、一投足都要起到引人注目的效果。
除此之外,為了能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我也常常一邊走,一邊講課,從講臺上走下來,走到學生中間講。我為什么這么做呢?我當時覺得,如果走下來之后,就能夠和坐在后排的學生交流。而坐在后排的學生,往往是對這門課不愛聽的,一般都喜歡躲在后排看別的東西。所以講著講著,就常常跑到最后一排。這樣的話,就能吸引所有同學的注意力,學生的注意力總是被我的走動牢牢牽住,不至于因為聽覺疲勞而走神。
那時候的學生現在都還會記得我講羅馬法時的樣子。我講課的時候,從來不照稿子念,一直都是脫稿講授的。
這樣下來效果總算不錯,每年選課的學生,總是超過一百五十人,坐滿了一大教室。要知道,北京政法學院復辦之初,一個年級的學生總數也是很有限的,也就四五百人。我想我的這種授課方式,在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的校園里,應該算是比較新穎的,也間接給年輕老師起了一種示范作用。很重要的一點,我想我就是授課時不能照本宣科,我最反對的就是老師按照講義一字不差地講下來。那樣的話,無論你講稿寫得再好,也不能吸引學生的注意力。這點上,我也算是學校教學活動中有所創新的,而且也起到了一種正面的示范作用,鼓勵年輕的老師們用自己的語言來授課。這種方式連羅馬法都能講得讓人愛聽,其他課還愁講不好么?
甚至,我當時還有過一個想法,想學我年輕時曾讀過的艾思奇的《大眾哲學》,也寫一本《大眾法學》,把紛繁復雜的法學知識,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告訴讀者,讓人們能夠更容易地理解法學。這項工作當時已經開始寫了一些,但最后還是停了下來,頗有些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