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聯、哀樂、淚水……2011年6月22日19時16分,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會活動家,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湖北省首屆“荊楚社科名家”、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克昌先生因病醫治無效,在武漢逝世,享年85歲。
6月26日一大早,武昌殯儀館沉浸在一片哀思之中,人們從四面八方趕來,為馬克昌先生送別。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各種方式表達慰問和哀悼。
“世紀審判”揚名聲
馬克昌,1926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西華縣。1946年,他以優異成績考取武漢大學,就讀法律專業,從此他將自己的一生獻給了中國的法學事業和所熱愛的武漢大學。
身為法學專家的馬克昌其實極少作為律師出庭,而特別法庭上的舌戰,則是他畢生最為特殊的一段經歷。1980年10月,馬克昌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的邀請,參加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起訴書的討論,隨后,受司法部的委派,擔任該案被告人吳法憲的辯護人。
在情與法的兩難境地中,他不計個人在“文革”中所受的磨難,選擇了忠實地履行律師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馬克昌對特別法庭提出了實事求是、合法合理的辯護意見,要求對被告人吳法憲從輕判處。馬老說,當時道出“從輕判處”4字后,臺下觀眾竊竊私語:原來是真辯啊!馬克昌的辯護意見得到了特別法庭的重視,并最終被采納。從此,他聲名大噪。
勤奮嚴謹結碩果
馬克昌教授的一生,筆耕不輟,碩果累累。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里,逐步形成了學品與人品相統一、理論與實踐相統一、厚積而薄發的治學風格。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評價說,馬先生可謂“學為人師,行為世范”,在為學上所做到的“知、量、恒”是后輩們難以企及的。
1979年,53歲的馬克昌重回武大,與著名法學家韓德培共同籌劃恢復法學教育。7年后,武漢大學在全國率先重建法學院,馬克昌任首任院長。1996年和1997年,他又作為專家代表,參與刑法修正案的討論,提出了“限制死刑的適用范圍”等意見,引起高度關注,“南馬北高”(北高,高銘暄)眾所周知。
改革開放以來,馬克昌任副主編的高等學校法學試用教材《刑法學》,是我國恢復法學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權威的刑法學教科書,初步建立起一個比較完善的刑法學體系。他主編的《犯罪通論》、《刑罰通論》,已成為我國刑法學研究的典籍性文獻,是刑法學者案前必備之書。我國大陸地區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專著《中國刑事政策學》,第一部系統研究西方刑法學說的刑法論著《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也都由他主編。
2003年,馬老77歲高齡時,他歷時四年,用筆寫就的80余萬字的個人專著《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是當年我國法學界唯一獲獎的書籍。在病重住院期間,馬克昌先生還擬定了與《犯罪通論》、《刑罰通論》相配套的姊妹篇《百罪通論》的編寫計劃,并親自撰寫了5萬余字的書稿。直至逝世前,馬老還時刻惦記著尚未完成的個人著作《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研究》,還不時感慨已經沒有精力去撰寫構思已久的個人獨著《刑法總論》。
誨人不倦受愛戴
馬克昌從教61年,為我國培養了大量高級法律專業人才,被海內外學者尊稱為法學界的“馬家軍”。馬克昌教授把畢生精力投入到我國法學教育之中,即使年事已高,每年仍招收3名左右博士生,并親自為博士生修改論文、批閱申請答辯的博士論文。
馬克昌的兒子馬霄漢說,媒體采訪時,稱他為馬老“唯一”的兒子,但他卻認為父親與學生之間的師生之情甚至重于他與父親之間的父子之情,父親所有的學生都是馬先生的兒子。
曾經師從馬克昌的李邦友,現在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法官,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法學博士后流動站合作導師。他回憶說,他在武大求學期間,馬先生一直都在關心、照顧著他的工作和生活。即使在他去了西南政法大學后,馬先生的關心也一直沒有間斷。
為了更好地培育人才,多出科學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務社會,馬克昌先生出資、募資建立了“武漢大學馬克昌法學基金會”,這是全國高校法學領域首個以個人命名、且正式注冊的基金會。基金會成立后,馬先生多次將稿費等個人收入捐給基金會。
明月清風懷舊貌,斯人已乘黃鶴去。公去大名留青史,嘉志留存勵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