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念“西政五十周年”之時,我曾回“西政”去看過王錫三先生,身體欠佳,原因是因一小病住了醫院,由于王老從未住過院,這一住反而使王老身體狀況處于不佳的境地。那一年是2003年,王老97歲。我和師兄弟們談起王老,都認為王老將成為法學界首位百歲老壽星。
2004年秋在京見到“西政”原副校長徐靜村教授,徐說2005年是王老百歲華誕,學校將隆重地為王老祝壽,徐還說自己是組織者,具體策劃人,還進一步談到了許多細節,例如,祝壽時,時間不宜太長,恐礙王老身體。我對徐先生說,屆時我一定要去重慶為王老祝壽,表一表學生心愿。沒想到2004年11月王老突發腦病,再次住進醫院。12月9日那天,陰云低垂,天色灰暗。13時40分,王老終因醫治無效,乘鶴仙去,享年99歲,差四個月不到百歲。王老去世時我正在日本訪問,未能趕往重慶見上王老最后一面,并與遺體告別,是為無限遺憾,更加劇學生心中之悲痛。
雖然我在自己的自選集《守望想象空間》的序(《再回首》)中談到了王老二、三事,但只是大概,為緬懷王老,深深追憶王老為人為事為學之精神,為學生及后生發揚光大,在清明節之際,王老誕辰百年之時,特提筆再述。
我的導師——王錫三先生,一位極有學者風度的長者。我作為他的研究生時,他已77歲高齡,滿頭銀發,是我們一般人想象中的標準的資深老教授形象。王老1906年出生于河北豐潤縣,1926年—1932年就讀于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也是朝陽大學法律系的高材生。1932年—1935年日本明治大學研究院法律系攻讀法律,并獲法學學士。想當年王老也是中國留學生中的一大才俊,風流倜儻。王老當時是日本中國留學生協會的秘書長,在留學生中有著很高的威望。王老說他的同學有三大類:大漢奸、國民黨大官以及共產黨的高官(指的是原北京市委副書記、也是著名的法學家——張友漁先生)。
在東京學習時,我曾專門去過地處東京鬧市區的明治大學。該大學是一所私立大學,已有相當長的歷史。王老在日學習期間,學習優異。回國后,王老即在朝陽大學和燕京大學任教。如果沒有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事件,王老大概會一輩子從事自己最心愛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抗日戰爭爆發,作為滿腔熱血的愛國青年——王老毅然放棄了自己喜愛的事業,投身于腥風血雨的抗日戰爭之中。在1935年東北淪陷后,王老就加入了華北文化界救國會,積極參與愛國運動。當日寇侵入華北后,1938年,一個最寒冷的冬天,王老來到了山西臨縣,加入決死隊14總隊,成為隨軍教員。在此期間,與決死隊的隊員們共同經歷了血與火的考驗,穿行于槍林彈雨之中。也正是在抗日的火線上王老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以后因為戰爭的原因,王老與黨組織脫離了聯系,作為單線聯系的介紹也相繼故去,因而阻礙了王老恢復組織關系,也正是這一點成為王老終身的痛。
推事與院長、館長、教授也許還能聯系起來,但是要把敢死隊與推事、館長、教授聯系起來就有點困難了,這需要相當的想象力。不過經過二次世界大戰的人們不難想象這樣的聯系。國外許多很有學術成就的老學者也曾沐浴過二戰槍林彈雨。王教授也是如此。
抗戰后期,王老還在地方法院做過檢察官和推事,在軍校任中校教官,在法官的位置上做到了四川省高等法院推事。抗戰結束后在貴州大學法律系做教授,法律系主任。解放后王老調任西南政法學院做教授,在西南政法學院期間曾任西南政法學院圖書館館長。文革前,還擔任過四川省政協委員等社會職務。文革結束后在訴訟教研室任教。在當時的民事訴訟法學界,王老是內地唯一的民事訴訟法方面的教授,毫無疑問,屬于“超天王級”的人物。
王老的著作不多,1949年以前,王老翻譯出版過《論二十世紀的死刑》和《修正民事訴訟法要義》。在過去戰火紛飛,時局動蕩不安的年代,也不可能寫出多少法學專業的著述,像王老這樣的著述成果亦屬不易。在八十年代許多教授也不過是一本書,一、兩篇論文。
1978年西政復辦,西政開辦了首期全國民事訴訟法教師培訓班,王老親自掛帥授課,打造了我國改革開放后民訴學界的“黃埔一期”,這些人現在已經成為民事訴訟法學界的頂梁柱——章武生(復旦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趙鋼(武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漢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副校長)、蔡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齊樹潔(廈門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等等。
80年代民事訴訟研究資料極其匱乏,幾乎見不到任何關于西方國家民事訴訟法學的資料。為了彌補資料的不足,王教授在7、80高齡還翻譯了大量的日文資料,如《舉證責任研究》、《日本民事訴訟法》以及《資產階級國家的民事訴訟法》,不過那時沒有條件出版,只能在學校內部印刷。他翻譯的這些資料至今仍未過時,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王老人真正實踐了終身學習的人。王老在90歲高齡還在閱讀專業書籍,并出版了專著《民事訴訟法研究》。印刷過程中,我們為了王老的健康,建議由我們代為校對,王老堅決不同意,硬是自己一字一字校對完全書,全書近六十余萬字。這不能不令人敬佩。由于時代的原因,王老沒有給民事訴訟法學界留下更多的東西,這恐怕是最令老人家遺憾的地方,但王老留下了嚴謹的治學精神。
王教授治學和教學都十分嚴謹。每一次上課前都要提前指定閱讀書籍,上課時不時提問,某一種觀點為何人所言,源于何處。答不上來,將招致嚴厲的批評。我當時的興趣不在民事訴訟,也未好好地準備,所以難免挨批。為了避免挨批,我們便投機取巧地臨時看上幾處,以待考察,有時這種小伎倆也能起到作用,但現在想來,其實是糊弄了自己,在自己做了教師之后才感覺到底子的重要,此時方感功力不夠。成功沒有捷徑,有很多東西我是后來才惡補的。
想想那時,王老就已經明確指出,我們對舉證責任應當下大力氣研究,但我們卻沒有把舉證責任當回事,以為不符合國情,沒有用武之地,現在看來舉證責任無疑是民事訴訟法學中的一座蘊藏十分豐富的學術“金礦”,如果那時下手研究舉證責任,并深入拓展,現在無疑是這方面的最有資格發言的人,而且不會導致現在難以更正的一個錯誤命題——誰主張、誰舉證——的流行。舉證責任這樣一座民事訴訟法學方面少有的學術“金礦”,居然在研究生時被我們所輕易放過了,想來無比后悔,亦感嘆王老的遠見。著名的民事訴訟法學家李浩教授就是從王老處得到這一研究題目,并在王老的指導下進行了研究,雖然李浩教授不是王老的“正宗”弟子,但王老對于他的指導是非常盡心的,李能成為民事證據學研究方面的權威人物,與王老的培養是分不開的。陳剛教授的出道成功也同樣是挖掘這一“金礦”的結果。
作為王老的學生,我非常感謝王老將我引進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殿堂。正是王老將德國民事訴訟法學家赫爾維希、羅森貝克、比洛夫,日本民事訴訟法學家兼子一、菊井維大,蘇聯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A·克列曼(雖然是一個左派法學家)、顧爾維奇等一一引到我們面前,把我們引進了精致、充滿思辨和緊張的理論迷宮,享受推理和思辨所帶來的快感。在法學理論的啟蒙階段能與這些理論家“對話”實在有幸。王老當時所關注的重大問題——直接原則、言辭原則、辯論原則、處分原則依然是現在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問題。我記得當時王老反復強調言辭原則如何之重要,但我們這些研究生實際上對此依然是漫不經心,以為以言辭方式在法庭表達當事人的主張,這有什么值得研究的?現在看來言辭原則對于建構現代民事訴訟法極為重要,在我們現行的民事訴訟法中恰恰就缺失了這樣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學生只有在成為老師之后,才能真正感知作為自己老師曾經有過的用苦良心。
王老的學生不多,但均有才氣,事業有成。大弟子——田平安:教授、博士生導師,原西南政法大學黨委書記、校長;顧培東:28歲便成為經濟學研究員,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是經濟學、法學的“兩棲”學者;袁岳:社會學家、著名策劃人,零點調查公司總裁。郭明忠:深圳市律師、原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副院長;吳毛旦:河南省某中級法院院長。
王老的精神是一種令我們一生享用不盡的精神,那就是嚴于律己,敬業盡責的精神,一種獨立思考,既往前行的精神。我想這也是王老留給弟子們的最寶貴的東西。
2005年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