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覺哉糾錯案
196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到陜西視察工作,在抽查法院案卷時,發現“王為業反革命案”有可疑之處。
此案一審是某縣人民法院。案由說,王犯趁我黨整風之機,向毛主席、周總理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寫了十幾封信,“攻擊黨的政策”,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王不服判決,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中院反而認為判決過輕,改判為20年。后由于王“抗拒改造”又加刑4年。王仍然不服,又向省高級人民法院寫了控訴書,結果這回省高院將其改判為死刑。
這種層層加碼的判決立即引起謝老的警覺!他說:“人民群眾對公社化、大躍進有不同意見,向中央和毛主席、周總理寫信,這有什么罪?”于是,謝老建議,要各級有關法院對此案重新審判。
在當時“左”風日盛的情況下,有人怕犯”右傾”錯誤。謝老為了對此事負責,也為了不讓有關同志受到連累,特地在案卷上注明:“此案是謝老改的!”經過反復研究,王為業終于被改為無罪釋放。
謝覺哉救下“地主婆”
1961年,正值3年自然災害時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收到云南省法院送來了一起案子,案情是:因連年遭災,老百姓無以充饑,一個地主婆伙同社員一起上山揀菌子,她揀的最多,而且也交給了大食堂。當天,她在食堂幫著燒火,當菌子煮熟后,大家都搶著吃,她卻不吃一口。結果,在吃菌子的社員中,有幾人中毒了。于是,大家一致懷疑是她搞的鬼,立即將其抓起來,移送司法機關。司法機關也認為這個地主婆是在搞階級報復,毒害貧下中農。經過地、省層層審批,同意判處死刑,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謝老翻閱著厚厚的案卷,一連串的疑問呈現在腦海中:菌子是她和社員們一起從山上揀來的,又一塊下到鍋里,怎么能證明有毒的菌子都是她撿來的呢?為什么有些人吃了沒事兒,有些人就中毒了呢?這個地主婆是有意揀毒菌子,還是因不認識而無意揀的呢?另外她為什么只燒火,還敢當著眾人的面不吃一口呢?經過一系列的邏輯推理和查看案卷,謝老毅然決定,將此案退回,重查重審!
云南省法院經過重新調查核實,終于弄清了真相:這個地主婆果真不會辨認菌子有毒無毒,她在大食堂里只燒火不吃,是因為她在燒火前已經在家里煮著吃飽了。省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寫了檢查報告,并撤銷了此案。
謝覺哉教女兒
謝覺哉有個女兒,聰穎好學,才思敏捷過人,成績優異。正因如此,女兒漸漸滋生了“驕、嬌”二氣。謝老為此頗費了一番心思。特意填寫了一闋《減字木蘭花》詞送給女兒作座右銘。詞曰:驕嬌二氣,驕則自暴嬌則棄,好像幽靈,遇著空子鉆上身。劃清界限,兩軍陣前對立面。時時檢查,自己不能再有它。謝老循循善誘,語重心長。詞中精辟地分析了“驕、嬌”二氣的危害,并著重強涸了“二氣”的頑固性,要求女兒拿出古人“吾一日三省吾身”的精裨,時時檢查,與它們劃清界限,以求不斷進步。這體現了老一輩革命家對后輩的殷切希望之情。
謝老的名言
最好不是在夕陽西下的時候幻想什么,而要在旭日東升的時候即投入工作。
常求有利別人,不求有利自己
做事,不止是人家要我做才做,而是人家沒要我做也爭著去做。這樣,才做得有趣味,也就會有收獲。
人生最大快樂,是自己的勞動得到了成果。農民勞動得了收獲工人勞動出了產品醫生勞動治好了病教師勞動教好了學生,其他工作都是一樣。
神圣的工作在每個人的日常事務里,理想的前途在于一點一滴做起。
三朋四友,吃喝玩樂,這叫做“酒肉朋友”,朋友相聚,不談工作,不談學習,不談政治,只談個人之間私利私憤的事,這叫做“群居終日,言不乃義”。
事實上,每個人的朋友中都有先進與落后的,問題在于我們怎樣去幫助后進朋友,使他進步,切莫跟著他隨波逐流,這才是真正的夠朋友。
任何職業都不簡單,如果只是一般地完成任務當然不太困難,但要真正事業有所成就,給社會作出貢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搞各行各業都需要樹雄心大志,有了志氣,才會隨時提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好問,是好的。……如果自己不想,只隨口問,即能得到正確答復,也未必受到大益。所以學問二字,“問”放在“學”的下面。
活著,為的是替整體做點事,滴水是有沾潤作用,但滴水必加入河海,才能成為波濤。
一知半解的人,多不謙虛;見多識廣有本領的人,一定謙虛。
不是不能見義,怕的是見義而不勇為。
人和獸的區別:人有理性,獸無理性。人的愛不只是生理上一時的沖動,而是愛能在他們的精神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