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隆冬的北京,寒氣逼人,但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601報告廳鮮花盛裹,氣氛熱烈。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慶典、“王作富刑法學發展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頒獎大會暨“社會變遷、刑法發展與立法模式變革”學術研討會,在這里隆重舉行。激情洋溢的開幕式致辭中,中國刑法學會會長、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趙秉志教授,人大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向大家透露:12月26日是王作富教授的81歲誕辰。
也許正因為如此,人大法學院選擇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首次向3名優秀的王作富刑法學發展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獲獎者頒獎,因為這一天,注定讓人難以忘記。
■人物名片
王作富,1928年12月26日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1949年考入當初的北京政法學院三部學習。1950年3月,中國政法大學與華北大學合并為中國人民大學,王先生成為法律本科第一期學員,專攻刑法學。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對于自己認為正確的觀點,我一定堅持。一旦發現錯了,或者別人把我說服了,我就立即更正。”
———王作富
本期采訪嘉賓
張 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胡云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薛淑蘭: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
孫 力: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韓耀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廳級檢察員
青 鋒:國務院法制辦協調司司長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祝福
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高銘暄教授與王作富同年生,但比王老師大半年。在王作富老師的生日宴會上,高銘暄老師深情地說,“我與王老師在同一個學校、同一個學科共同執教五十余載,我們從沒紅過臉,從沒吵過架,我們不僅是同事,也是好朋友。我們現在年歲已大,但我們的心不老,我們還愿意為中國的法治發展盡自己的微薄之力!
高老師的話感染著在場的每一個人。兩位老人(壽星王作富老師、高銘暄老師)以及另一位老人馬克昌老師淡定的心態和孜孜不倦的求學精神已經廣為法學界稱道。
值此新年來臨之際,我們愿意和法學界、法律界的同仁們共同祝福值得我們尊敬與愛戴的王作富老師、高銘暄老師、遠在武漢的馬克昌老師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生命之樹常青!
命運
1928年12月26日,新中國第一代法學家王作富,誕生于河北省唐山一戶日子紅火的農村家庭。
時光如白駒過隙,轉眼即至1949年夏,高中畢業后,二十出頭的王作富到京城備考北大工學院。他說,之所以奔著該校而來,是因為那時的理想是做一名工程師。未料數學考得很糟,王作富有些泄氣。他那時住在北京的叔叔家。一天,他與一起赴京趕考的同學去逛街。兩人在大街上櫥窗里的報紙上看到一則啟事內容,是位于老朝陽大學校址、新中國剛剛成立的中國政法大學在招生,而且報名手續很簡單。于是,兩位正在無限失落的同窗立即結伴參考,考試內容也不算太難。
王作富教授說,那時雖已高中畢業,但還不了解什么是法律,也從未想過學習法律。他就那么隨便一考,考完就回到唐山的家里,既不了解怎么發榜,也沒關注哪天發榜,一心還夢想著明年再考北大。倒是他的叔叔有一天從報上看到政法大學的發榜名單,無意中瞥見侄子的名字,當下驚喜不已,立即拿著報紙找到王作富,告訴他被錄取的好消息,這時離公布的報到時間只有兩三天。
苦學
據王作富老師說,剛入學時他們并不是學習法律,主要是進行思想改造。1950年3月,中國政法大學宣布撤銷,與華北大學合并成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開學后,王作富就成了人大第一屆法律系學生。但那時也沒開正式的法律專業課程,主要是學習蘇聯共產黨史、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等。沒過多久,大概1951年冬天,王作富老師就被抽編到研究生班刑法組學習,同班的是一些革命干部及來自老朝陽大學及其他大學的學生,其中就包括今日刑法學界的另一著名學者馬克昌教授。
由于新中國剛成立,還沒有自己的法學教育師資,學校就邀請蘇聯專家前來指導,幫助中國培養社會主義法律人才,王作富老師也因此有機會在研究生班跟隨蘇聯專家學習刑法,但由于本科階段也就半年左右,未及接受系統的法律教育,而之前又沒有一點法學基礎,王作富教授說,自己與來自其他院校的學過法律的同學相比,確實頗有差距。在他看來,這決定了自己在起跑之初,就先天不足。看到自己與別人的距離,王作富沒有氣餒和沮喪,而是奮起直追。他自信還來得及。
那時,新中國還沒有自己的法律教科書,舊中國的刑法著作也沒幾本,最早能買到的只有一本《蘇聯刑法總論》的中譯本,可讀的書非常少。據王作富老師回憶,當時法律系也有個資料室,簡陋得很,好像是一間倉庫充當的,里面只有一位資料員,去看書也不用什么手續。雖然如此,那里卻是惟一歸法律系管理、名義上專門提供政治法律圖書資料的地方,因而也是王作富教授去得次數最多的地方。只要一有時間,王作富就往資料室跑,反反復復在書架上翻來翻去,試圖找到一些可讀的資料,雖然當時他甚至都還不懂如何查閱書目。
由于當時主要學習蘇聯法學理論,王作富感到,學習俄語對自己來說,具有十分迫切的必要性。本來,在研究生班有位俄籍女老師專門教俄文,但由于她不懂中文,又沒有翻譯,教和學都步履維艱。在這樣的俄文課上,要想聽懂語法知識幾乎是不可能的,王作富主要是靠在課外學習中文版的俄語語法教科書,以彌補課堂學習的不足。為了能把俄語學好,他自己買了《俄華大詞典》,在自學了一些基本語法規則的基礎上,開始借助詞典閱讀《蘇維埃國家和法》雜志上的刑法論文,并且試著將其譯成中文,供自己學習參考。就這樣,王作富不僅很快熟悉了不少刑法術語,逐步提高了閱讀能力,也因此擴充了不少蘇聯刑法理論知識。
盡管王作富老師在中國刑法學界的成就令人高山仰止,但縱觀其人生道路,卻并非一夜之間即噴薄而出、光焰萬丈、一鳴驚人,他的努力和收獲,都是靠點點滴滴、踏踏實實地日積月累而成的。蘇軾曾在《晁錯論》里說: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堅忍不拔之志。王作富老師便是如此,是才能與意志的兼具者。
研究生班才上了一年,到1952年寒假之后開學,王作富老師被調入刑法教研室任教。開始時,蘇聯專家為本科生講蘇聯刑法,王作富擔任學生的課堂討論老師。1954年,他便開始給本科生講授蘇聯刑法總則。那時刑法教研室的一部分老師不懂俄語,他們也給學生講授蘇聯刑法,一般只能按照蘇聯專家或中譯本的刑法教科書內容來講。而王作富老師由于懂俄語,就可以把從俄文雜志上看到的新觀點隨時介紹給學生,而這些新觀點是當時蘇聯的教科書和蘇聯專家的講稿里都還沒有的。在教研室主任魯風老師的鼓勵下,王作富老師常常拿著剛剛得到的俄文雜志,把自己從中獲得的新信息、新見解,及時、無私地介紹給其他同事。1958年刑法教研室編輯出版的三輯《蘇維埃刑法論文選輯》中,有幾篇文章就是王作富練習翻譯的成果(譯文有翻譯進行幫助校對),此外還參與翻譯了蘇聯著名法學專家特拉伊寧的專著《犯罪構成一般學說》,該書出版后引用率十分高,在中國刑法學界產生了很大影響。
1956年中蘇關系惡化,蘇聯撤走全部專家,刑法教學不再講蘇聯刑法,轉而講中國刑法,但一直苦于沒有自己的刑法教科書。這一年,王作富老師參與編寫了新中國第一部刑法教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該教材先是內部油印,作為人大自己刑法課堂的教學用書。因當時全國法院系統培訓干部也缺乏教材,所以,這個寶貝資料一現身,就被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發現,并立即進行了大量復印,下發給全國各級法院參考。雖然教材自始至終未公開出版,但對年輕的中國司法干部的培養,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功夫
所謂“功夫在詩外”。王作富老師在這方面幾乎是個典型例證,他不但在專業知識上長期地積小流而成江河,且在把江河里的水倒出來給學生之前,還對每個細節“斤斤計較”。雖已從教幾十年,講課早可做到信手拈來滔滔不絕,但他卻從不馬虎,每上講臺前,總是認真備課。
有時,同一個題目講過好幾次,以后再講時,王作富老師總要重新審視和思考其中的細節:以前講的還有什么不足?經過這么久了,有沒有出現新的問題,或者新的看法和觀點?或者自己過去的觀點是否站得住腳,需不需要重新斟酌?如此等等,確實是煞費苦心。有人對此不以為然,說“都講過多少次了還備什么課”。但王作富老師依舊堅持自己的做法,“反對寫個講稿出來就一勞永逸,去年講,今年講,明年還講!
因為課堂時間是有限的,所以,王作富老師認為,給學生講什么不講什么,應是有選擇的。他的主張是,多給學生講些有啟發性的知識,而有的與專業相關但無關痛癢的問題,如果不講學生也可通過自學了解,則應該盡量避免。有的道理很重要但比較易懂,可以三言兩語點到為止,不必費太多口舌,而應用更多的時間,講那些在理論上實踐上必須要搞清楚的問題,尤其是疑點、難點問題。但對這些疑難問題,王作富老師認為對于授課者,應融會貫通后再對學生講,用他的話說,就是“我自己沒搞清楚,講不出個道道來,我寧可暫時不講”。
講課必然要講到自己的學術觀點,但王作富老師講自己的觀點,從來不惟我正確,惟我獨尊。他說:“對于自己認為正確的觀點,我一定堅持。一旦發現錯了,或者別人把我說服了,我就立即更正!睂τ谶^去講過的觀點,王作富老師在備課時如覺得不妥當,就會把新的認識和進一步的思考路徑如實講給學生。王作富老師認為,自己一人搞錯了可能還不太要緊,但讓學生產生錯誤認識,罪過就大了。在課堂上,王作富老師盡量不講沒有把握的觀點,也不胡亂批判別人的觀點,所涉及的每個問題,尤其是學界有爭議的問題,都要反復考慮才講。但即便這樣,他謙遜地說自己講的“也未必是金口玉言,也可能有不成熟的意見”。
在講臺上,王作富老師幾十年如一日地傳道授業解惑,一批又一批的聽講者從他的講解中獲得了新的知識與信息;在講臺下,王作富老師費心主持編寫或者參與編寫的多本教材也多次獲獎,公開出版甚至內部印刷后廣為流傳,為法律研習者提供了優質的學習參考資料。
這些教材中,1982年王作富老師主持編寫了刑法公布后的第一本教材《刑法各論》,該書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共計30萬字,是第一部全面系統論述1979年刑法分則的教材,也是建國以來最早用我國自己的刑法理論論述刑法各罪的重要著作。
弟子
回憶老師的點點滴滴,王作富老師的弟子們都是感慨萬千。
1982年入學人大法律系攻讀碩士、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二級大法官張軍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雖已離開校園多年,對王老師的感情卻與在人大求學時一樣。在工作中遇到的很多問題,常會或電話或登門向王老師請教,王老師總是有問必答,從未有過厭煩情緒。其實,很多問題他早研究透了,但對具體情況給出自己意見時,仍然非常慎重。如果他對答案不是特別肯定,往往會說,你等一等,我查一下再回答你。”
“那年夏天,當我把自己的博士論文《非公有制經濟刑法規制與保護研究(稿)》送給王老師審改時,王老師正值腰痛,坐著都很吃力。看他硬撐著一字一句將論文看完,并在論文一側密密麻麻地夾了好多小紙條,我再次感動了,他下的那個功夫,就好像他是我的博士生導師(我是王老師帶出的碩士,但博士導師是王老師的同窗好友、武漢大學的馬克昌教授)。
之后,在我的論文答辯會上,王老師是應邀的答辯委員會成員之一,我記得王老師對我提出的問題至少在三個以上,有的還一再追問,崇敬之情,不禁油然而生。他的提問,既有師長對我的考核,也有共同探討問題的目的,這樣的對話場合,使我可以把觀點平等地說出去,也使我弄懂了更多的東西,真的很有收獲。
多少年過去了,無論何時,王老師的一絲不茍,他的學問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從沒有改變過。作為他的學生,我不僅從內心尊重、仰慕王老師的學問,更佩服他幾十年如一日嚴謹治學的作風和不為名、不為利、高風亮節的為人品格!
說起自己的恩師,張軍副院長非常動情。他對記者說:“十幾年了,每年12月26日,弟子們便自發地張羅起來,請來先生,師生歡聚一堂,為恩師祝賀生日,祝福恩師健康長壽。王老師總是十分謙虛,每每勸教學生:明年不要搞了。但轉年仍不忍拂弟子真情,先生只好‘轉移’歡聚的主題,借機考察起弟子們學問的長進,引導來自各地、各行各業的學子交流工作、學習的心得和體會,甚至提出熱點理論與實踐問題,聽取大家的看法,進行‘社會調查’……我們則從這樣的師生交流、同學交流的過程,又額外學到了很多、獲得了很多。今年12月26日為王老師‘祝壽’的形式,恐怕是先生最感欣慰,也是弟子們‘聽從教誨’最為滿足的一次了。”
張軍大法官告訴記者,王老師教書育人,博采眾長,見解深刻,從來沒有門戶之見。這次“王作富刑事法律發展基金”首批評出、獎掖的3篇優秀博士論文,作者分別畢業自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和人民大學,就是王老師一貫主張、身體力行的惟才是舉的最好例證,體現了先生寬廣的胸襟,實現了先生設立基金鼓勵、扶植青年才俊無校別、無師門、優中選優的主張和宗旨;也正是因此,老師從教五十六載,始終能深得法學界老中青三代、司法實務部門領導與普通干部的敬重,深受學子們發自內心的愛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騰對王作富老師更是感情深厚,關于王老師基金會評獎章程,胡主任幾次給本報記者打電話,催促我們做相關報道,由于各種原因,3位年輕的博士已經獲獎,我們也沒完成任務。王老師81壽辰之際,胡云騰很感慨地告訴記者,“我從1990年到人民大學跟王作富老師讀博士,到現在已經快二十年了。無論是在法學所從事法學研究工作,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從事司法實務工作,我都一直與王老師經常保持聯系。這不是因為我多么尊敬老師,而是由于我因工作需要不時向老師請教。王老師的學問很大很深,我從中受益最大的,是他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
現在,雖然老師已經進入了耄耋之年,但他關心國家立法和司法實踐的興趣不減,始終堅持把現行立法、司法解釋和實務問題作為自己學術思想活水源頭的初衷不改,說不定這正是他至今學術生命之樹依然常青的秘訣所在。我衷心地祝愿,恩師王作富教授的身體健康,學術思想像生生不息的法治建設實踐一樣永葆青春!”
回憶
作為王作富教授的學生,北大法學院陳興良教授追隨王老師度過了難忘的3年碩士時光,他說:“王老師在為人與為學這兩個方面都使我終身受益。就為人而言,王老師的誠懇與誠摯使人如沐春風,對我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就為學而言,王老師是我的刑法知識的啟蒙老師之一,還記得王老師用紅色的墨水筆在我的碩士論文的初稿上逐字修改的情形,至今仍歷歷在目,令人難忘。”
1989年入學人大法學院攻讀碩士、2003年復進人大攻讀博士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薛淑蘭回憶說,“那一年,好像是1990年,我在職脫產帶薪,在人大跟隨王老師讀研,當時張軍寫了本《刑事錯案追究》,是王老師作的序,序寫好后,張軍托我給王老師帶稿費。我記得我把稿費給王老師時,他說什么也不要,一定讓我原封不動帶回去。”
我說:“我帶回去,張軍還得讓我再帶回來”,王老師說:“那不行,你得聽我的,我給任何學生作序都不收稿費的”。
“碩士畢業十來年后,在工作中我感到有進一步學習的必要,便準備考博。那一屆,王老師帶的我和《檢察日報》的羅欣。開學當天,他就把我們叫去,按照人大培養研究生的要求,給我們做計劃,安排必讀書目,以后并定期地檢查和審閱我們的研究成果。一次,法學院有個學生的論文開題報告沒通過,他就立即把我和羅欣叫去敲警鐘,說:‘你們看看,沒過就是沒過,誰也幫不了忙。你倆工作都很忙,千萬要把必讀書目都讀了,要把開題報告準備充分!
我的博士論文寫出來那會,王老師正便血,醫生一度懷疑他得了癌癥,讓他等待進一步的檢查結果。我看他這么難受,就說我的論文您就別看了,找其他老師看吧。但他稍好一點后,還是堅持逐字逐句地看完了,連標點符號和錯別字都改到了。我特別感動,我真是怕把老師累倒了。其實他這個年齡可以不帶研究生了,但他總是服從學校的安排,在他看來,只要自己答應帶,就一定要帶好!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力告訴記者,“我來人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之前,先生乃全國知名的刑法學家,而我在外地工作,沒有機會與先生相見,更不相識。當時人大導師制度嚴格,每位導師只能帶一名博士生,寧缺勿濫,屆時學界泰斗級教授也因對考生水平不滿而未招。那年報考先生的學生有很多人,其中有人大自己的畢業生,當時我想自己是外來考生,與導師從未謀面,很可能作陪襯了,直到面試時方才見到先生,面對他那嚴謹而慈祥的面龐,我認真回答了所有的提問后,腦海中閃現一個念頭,見到刑法學大師了,未能錄取也滿足了,帶著這種想法回到我原先的單位努力工作,打算將這段經歷永久封存。
沒想到,我被錄取了,開始了三年新的求學生涯。
離開導師后到司法部門工作,崗位更迭,從檢察院到法院,從最高到最低,一路走來,最難忘的是先生做人的楷模。三年求學生涯不算很長,而先生風范一幕幕讓我銘記永生……”
94級博士生、97年分配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現任副廳級檢察員的韓耀元告訴記者,“從人大畢業后,我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由于直接參與‘兩法’的修改并從事司法解釋的研究起草工作,常常有一些具體的適用刑法問題需要向王老師請教,有時是請他來參加論證會,有時是書面征求他的意見,有時是直接電話探討,不論什么形式,王老師總是認真準備,發表明確中肯的意見。
有件事我現在還記得,就是讀博時有一次放假回家,我給王老師帶了一點特產。這本是應該的,因為王老師是導師也是長輩,我只是想借此表達一點心意。但是,王老師堅決不收,我能感覺到他不要的真誠,而不是一種表面的推托和客氣。他覺得學生也不容易,而他應盡他的所能來為你提供幫助,而不是從你身上得到什么。從那以后我沒再給王老師送過東西,只是偶爾去看看他,盡管不再帶什么禮物,但我對老師那份尊重和感激越來越重,那份最真的情誼,永遠在我心里,永遠沒有變。離開學校這些年,王老師那種淡泊名利、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做事的風格,確實對我很有影響。”
國務院法制辦協調司司長青鋒在外出差,以短信方式表達了對自己導師王作富老師的感激之情。他說,“王作富老師不僅是我在人大攻博的導師,更是我人生的導師。人生是非常復雜的,多面,多彩;但要緊的幾步卻是整個人生的基礎。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什么關頭,轉折等等,都化在王老師日常教誨、關心和愛護之中。王老師對我學業上的指導,政治上的引導,事業上的促進,生活上的關心,令我終身難忘,時時銘刻在心。在此我用感恩的心,深深地道一聲終生的感謝!
人生觀的形成和變化,因素很多,但是導師的教導、影響最直接最重要。指導幾篇論文當然重要,但指導人生卻是根本,形成人生觀卻更重要。王老師的師德風范,道德文章,既是我等弟子的楷模,更是我修身養性完善人生的榜樣。
今年,我走出人民大學的校園已經20年了。20年來,王老師的教導始終在我心中回響,指導著我前行的道路。如果說我求學的路上有什么值得驕傲的話,那就是有幸成為王老師的學生。如果有人來問我,誰是我的導師,我就驕傲地告訴他,王老師是我的導師,是我人生的導師!
特別感謝:但未麗博士(王作富刑法學發展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三位獲獎者之一)對本文提供的相關文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