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單位,我們對《政治與法律》2015年第1—12期發表的177篇法學論文作者的單位分布進行如下統計:
(每家單位作者按發表文章時間先后順序)
華東政法大學(16): 江鍇、孫萬懷、駱緒剛、曾晶、徐宏、謝杰、孫宏濤、劉寧元、劉憲權、張磊、劉競元、張忠野、何勤華、練育強、崔永東、洪冬英
清華大學法學院(9): 周光權、勞東燕、施立棟、張永、王鋼、方 軍、陳衛佐、夏引業、崔建遠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8): 王欣新、孟 濤、吳昉昱、史際春、陳璇、石一峰、姚海放、許尚豪
北京大學法學院(6):陳興良、曹亞偉、金印、吳才毓、鄒兵建、王越
西南政法大學(6): 梁洪霞、張震、艾明、王樹茂、林孝文、鄭志峰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6): 何源、王好、郭兵、潘昀、張亮、尹培培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6): 楊登峰、姜濤、屠振宇、陳洪兵、石聚航、梁志文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5): 郭雪慧、張弛、白龍、吳亞安、張力毅
東南大學法學院(5): 杜宣、王俊、劉艷紅、儲陳城、周佑勇
武漢大學法學院(4):江國華、陳金林、丁春燕、范慶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4): 付翠英、田飛龍、畢洪海、王鍇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科院)(4):豐旭澤、盧建平、黃曉亮、韓炳勛
廈門大學法學院(4): 謝瀟、劉炯、陳慶棟、熊亞文
中南大學法學院(4):張寶、田開友、文新、翟艷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4): 葉青、華友根、陳海鋒、尹琳
南京大學法學院(3):徐科雷、時方、洪瑩瑩
山東大學法學院(3):周嘯天、汪全勝、柳硯濤
上海政法學院(3): 張亞楠、關保英、趙俊
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3): 張雅萍、鄧敏貞、楊興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及國際法所(2):廖凡、葉自強
中國政法大學(2): 賈茵、鄒煥聰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 劉偉琦、蘇彩霞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2):高秦偉、陳國軍
重慶大學法學院(2):焦艷鵬、郭大林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2): 黃學賢、彭文華
華僑大學法學院(2): 李飛、劉超
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2):謝治東、王云霞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2): 張開駿、張圣翠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2): 吳鵬飛、劉國
寧波大學法學院(2): 董茂云、 朱全寶
周口師范學院政法學院(2):陳敏(2)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1): 馮輝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1):鄭毅
中山大學法學院(1):鄭瓊現
江蘇大學文法學院(1):王剛
上海大學法學院(1):趙清林
廣州大學法學院(1):蔣銀華
湖南大學法學院(1):王翀
深圳大學法學院(1): 張淑鈿
鄭州大學法學院(1):王立志
南開大學法學院(1): 孫超然
湘潭大學法學院(1):胡軍輝
遼寧大學法學院(1): 劉佳奇
暨南大學法學院(1): 郭宗杰
海南大學法學院(1): 李軍
西北政法大學(1):冉巨火
南京財經大學法學院(1): 胡宜奎
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1): 張衛彬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1): 孫道萃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1):尹建國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1):馬明飛
廣東海洋大學法學院(1):萬宗瓚
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1):李冠煜
浙江師范大學法政學院(1):鄧佑文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1):吳光升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1): 王新紅
南京工業大學法政學院(1):易衛中
江西師范大學政法學院(1): 張擴振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1):王堃
西藏民族大學法學院(1):陳燁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1): 錢寧峰
武漢大學中國中部發展研究院(1):張小帥
山東政法學院(1):李克杰
甘肅政法學院(1): 賀小軍
杭州師范大學沈鈞儒法學院(1):鄧毅丞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研究所(1):朱未易
韶關學院法學院(1):張保紅
浙江警官職業學院(1):宗會霞
中國計量學院法學院(1):陳愛碧
惠州學院政治法律系(1):袁文峰
杭州行政學院(1): 蔡金榮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政法學院(1): 李曉春
中國法學雜志社(1):朱廣新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1):向立力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1):項谷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古加錦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1):俞小海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1): 金善達
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1): 陳志鑫
不來梅大學(1):張陳果
蒙特利爾大學(1): 梅珊
(以上數據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搜集整理,轉載務必說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