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單位,我們對《法制與社會發展》2015年第1—6期發表的77篇法學論文作者的單位分布進行如下統計:
(每家單位作者按發表文章時間先后順序)
中國政法大學(6):雷 磊、劉 星、李年清、吳保平、費安玲、蔣立山
西南政法大學(6):施鵬鵬、高翔、陳治、段文波、付子堂 、賈健
南京大學法學院(6):蔡 琳、王靜、周安平、耿玉基、秦宗文、李友根
清華大學法學院(5):王天玉、夏引業、王亞新、任重、雷東生
武漢大學法學院(5):江國華、汪習根、王樹義、肖永平、李安安
吉林大學法學院(4):呂 麗、羅梅、劉小平、豐霏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4):張文顯、葛洪義、王凌皞、周江洪
華東政法大學(4):沈貴明、何勤華、馬長山、王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3):何家弘、王理萬、張新寶
山東大學法學院(及威海分校)(3):焦寶乾、于永寧、張帆
北京大學法學院(3):孫海波、張騏、周游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田夫、李林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吳漢東、陳柏峰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2):周建達、龔廷泰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2):施立棟、李延舜
廈門大學法學院(2):劉連泰、謝瀟
中南大學法學院(2):楊清望、陳云良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2):陳年冰、朱志昊
四川大學法學院(1):龍宗智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1):黃韜
東南大學法學院(1):王祿生
鄭州大學法學院(1):苗連營
暨南大學法學院(1):湯文平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1):陳佑武
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1):馬馳
揚州大學法學院(1):徐祖瀾
溫州大學法政學院(1):邱本
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1):霍存福
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1):王家國
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1):封麗霞
北京警察學院(1):蔡曦蕾
嘉興學院(1):李滇
(以上數據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搜集整理,轉載務必說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