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各位同道:
上午好!
在去年的這個時候,也就是2010年1月21日法學院一年一度的年終“總結與創新大會”上,本屆學術委員會主席鄭永流教授,向全體與會教師做了2009年“學術委員會年度報告”。這項工作作為我們法學院去年年終“總結與創新大會”的一項“創新”,得到了許多老師的認可和鼓勵。它無異于使我們法學院這個學術共同體的成員們,對自己一年的學術家底進行了一次年終“盤點”,其作用和意義自不待言。所以,在今年這個“同樣的日子里”,我就繼續把這“同一首歌”唱下去。
剛剛過去的2010年12月,鄭永流教授因工作調動,離開了法學院。這次的2010年“學術委員會年度報告”,法學院委托我來代行發言。由于接受這個發言任務時間倉促,盡管得到法學院教科辦在提供數據等方面的鼎力協助,但就我個人的感覺而言,仍然認為整個準備工作很不充分,在此懇請各位老師理解和諒解。好在有去年鄭永流教授首次開辟的“創新”之路,讓我還可以在短期內做出一個“蕭規曹隨”的選擇,因而以下的發言斷然不敢侈談“創新”。當然,無論是對數據的篩選,還是發言所表達的內容,還是會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傾向和價值判斷。如果有謬誤不當之處,希望大家批評更正。
我很贊同的是,去年鄭永流教授在報告中曾經提到的:作為學術委員會的年度學術“報告更多應該是對學者們的創新觀點、學術影響力做點評”。但是,這顯然并非個人之力所能勝任,而目前存在的一個體制性問題是:我們的學術委員會似乎還沒有把這樣一種“實質性的”學術評價,作為一項“日常性的”學術職能或常規工作。除了某些偏重于“形式審查”的評審、鑒定或者對于某些學術方面的規劃、辦法等進行審議、表決之外,我們的學術委員會幾乎很少對一些“實質性的”學術問題進行討論或評價。當然,這樣說并不意味著現在的“形式審查”中就完全不包含“實質評價”的因素,但就目前我們的學術評價機制及學術委員會工作機制中存在的某些問題而言,其重“形式”還是重“實質”,重“數量”還是重“質量”,孰輕孰重,是有目共睹的。這里不是展開討論的場合,只是希望我們的學術委員會,尤其是我們的決策領導,今后能夠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特別是從制度建設的角度,容忍并保護學者的人格個性和學術習慣,營造一個培育“和而不同”、“群而不黨”的制度氛圍,消除或者減少“同而不和”甚至是“黨而不群”的制度依賴,建立一種真正的“和諧”環境,而不是“和而不諧”的表面現象。同時,也期待明年的年度學術報告能夠彌補去年報告中的“鄭氏遺憾”。
需要說明的是,下面這個發言的內容,嚴格來說,并非是一個涵蓋學術委員會整個工作的年度學術報告,而僅僅是法學院教師2010年度三項主要學術活動的一個統計和通報,亦即:公開發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科研項目的立項數據;科研成果的獲獎情況。
根據法學院教科辦提供的科研統計數據,加之我自己所做的一些搜尋查找及核對,現將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全院教師的學術活動情況報告如下。其中部分內容,可以與2009年進行比較。
一、 著作類
獨著13部,其中包括譯著2部(與2009年持平);主編或第一作者編著9部(2009年的13部包括主編與副主編),合著及參編21部(2009年9部)。
二、 教材類
主編8部(與2009年持平)。
三、 論文類
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171篇(2009年217篇),其中權威期刊4篇(2009年3篇),核心期刊48篇(2009年54篇),普通雜志119篇(2009年160篇)。
四、 科研項目
縱向項目立項5項(2009年9項),橫向項目立項29項(2009年35項),校級青年教師學術創新團隊項目1項(全校10項),校級其他科研項目立項1項(與2009年持平)。
(一)5項縱向項目
1.國家社科基金課題2項;
2.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項;
3.教育部留學基金項目1項;
4.教育部專項任務——黨建90周年課題項目1項。
(二)29項橫向項目
(三)1項校級青年教師學術創新團隊項目(姚國建:“公共財政法律制度與公民社會權的保障”)
五、 科研成果獲獎情況
校外各類獎項9項(2009年4項),校內獲獎1項。
此外,還有一個不好簡單歸類的立項順便一提。由朱勇教授負責的、包括我院法律史研究所作為教學、科研等三個重要組成平臺之一的我校法律史教學團隊,被評為教育部、財政部批準立項建設的國家級教學團隊,這也是我校法學專業獲得的第一個國家級教學團隊。之所以在此一提,是因為它不僅僅是一個教學方面的立項成果,其中也包含科研方面的學術要素。
六、 國內重要法學期刊發表論文情況
最后一項統計和通報的內容,是去年鄭永流教授曾經專門“對學界公認”的“比較重要的”十五種法學類核心期刊與權威期刊發表的論文數量進行過一個“比較”,今年我們還延續這個做法。
在2010年我院教師發表的論文中,法學類核心期刊16篇(2009年15篇),權威期刊1篇(與2009年持平)。
從17篇論文的分布情況來看,主要發表在11種期刊上:《政法論壇》4篇(2009年5篇),《比較法研究》3篇(2009年2篇),《中國法學》2篇(2009年1篇),以下8種期刊各1篇,即《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學家》、《法學》、《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環球法律評論》。統計的結果給我們的印象是:與2009年一半論文發表在本校2種期刊上相比,2010年的情況雖然略有改善,但仍然接近于一半(大于41%)。
從這些論文作者的任職崗位來看,教授為4人6篇,副教授和講師為9人11篇。僅就作者人數和論文篇數而言,仍然沒有改變2009年存在的發表論文者“以講師、副教授居多,教授發表論文數量較少”等狀況。值得表揚的是劉星、薛小建兩位教授,每人在以上十五種法學期刊發表了2篇論文。當然,也有的教授是在其他學術期刊發表的論文。
從作者所在研究所或教研室的排序來看,依次為法理學研究所(4人6篇)、憲法研究所(4人5篇)、行政法研究所(2人3篇),法律史研究所、軍事法研究所、法律職業倫理教研室各1篇。當然,各研究所或教研室人數多少不同,各學科專業亦性質有別,這樣的統計不一定完全恰當,只是一個提示或參考。
再從學校及其與兄弟院校的比較來看,我校教師在十五種法學類核心期刊與權威期刊共發表論文數99篇(2009年87篇),在數量上仍舊蟬聯第一;其次是北大83篇(2009年86篇),武大82篇(2009年69篇),人大(2009年84篇)和西南政法大學均以77篇而并列第四。與2009年相比,我校在這十五種期刊發表的論文總數有所增加,但以人均計算,我們并不領先,也就是去年鄭永流教授所說的“并不樂觀”;而且在這99篇論文中,仍有將近一半論文是發表于本校的2種期刊,即《政法論壇》與《比較法研究》各23篇,共計46篇,占全部論文(99篇)的46%以上。
當然,這種情況在其他有些學校,也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例如:武大82篇中有49篇發表于本校《法學評論》,接近60%;西北政法大學25篇中有14篇發表于本校《法律科學》,占56%。華東政法大學63篇中有35篇發表于本校《法學》,也接近56%;西南政法大學77篇中有33篇發表于本校《現代法學》,將近43%;不一而足。
其實,本校的學術期刊,為本校的學者提供一個學術平臺,其制度設計本身并非完全沒有合理性。但是,倘若它在為本校教師提供便利條件時,對學術標準有所降格,則另當別論了。
從以上統計和比較來看,2010年的科研數據,與2009年相差無幾;在專著、譯著、教材、法學類期刊論文等四項數據方面幾乎持平,在論文總數、縱向與橫向科研項目立項數量等方面略有減少。不過,2010年我院獲得了2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在獲獎的質與量等兩方面都略有提升,可以算是比較明顯的進步。我們希望2011年能夠有比較大的發展和創新,以此與大家共勉。
最后,請允許我代表學術委員會,祝各位老師新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諸事順遂!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