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系統思維,不斷延伸司法職能,助力民營經濟提質增效。
一、堅持問題導向,用司法精度讓企業安心
民營經濟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司法助力民營經濟發展,關鍵是要深入了解企業想要什么,找準司法能做什么,打通民營經濟發展的“梗阻”。
針對涉企糾紛,許昌市兩級法院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立案、審判、執行、司法鑒定、破產辦理等關鍵環節,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開展“萬人助企聯鄉幫村”活動、暢通投資者訴求反映渠道;制定《關于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發布一大批典型案例,引導民營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實現健康發展。
要進一步強化法治理念、底線思維,以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助力民營企業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堅定發展信心。堅持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依法保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全面保護涉案民營企業的物權、債權、知識產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嚴格落實罪刑法定原則,正確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界限,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對企業家依法慎用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對涉民營企業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營造有利于市場主體的開放透明、穩定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壓縮訴訟成本,用司法效率讓企業省心
效率是企業的生命線,只有多元提升司法效率,全方位為企業降本減負,才能不斷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
許昌市兩級法院推動“網上工商聯”與“智慧法院”對接,努力實現信息共享、網上聯動,上線運行多元化解e中心,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紛運行模式,通過非訴方式有效節約訴訟時間,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大力推進在線訴訟,依托移動微法院、電子送達平臺等線上服務系統,推行跨域立案,提供立案、繳退費、調解、審判、送達等訴訟全流程線上辦理服務,減少企業往來奔波;優化涉企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方案,完善集中送達和掃描等輔助事務,充分釋放速裁快審工作效能;出臺《規范和管控全市法院買賣合同案件辦理工作細則》,提高全市法院買賣合同案件審判執行質效,全面壓縮商事合同糾紛辦理用時,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訴訟負累;深入推進執行權運行機制改革,集約化辦理財產查控、財產處置等事務性工作,縮短關鍵環節耗時,提升涉企案件執行效率。
人民法院要立足審判工作實際,不斷提高審判效率與水平,積極回應企業發展與創新的內生需求,為眾多民營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提供切實有效的司法保障。
三、深化府院聯動,用司法力度讓企業放心
凝聚府院聯動高效合力,發揮行政機關組織優勢和法院專業優勢,變企業“往返跑腿”為府院對話協商,是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有力抓手。
許昌市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探索政策性挽救與司法介入挽救相結合的方式,一攬子解決企業發展難題。認真貫徹實施《河南省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條例》,及時主動向黨委政法委進行專項匯報,推動訴調對接工作從“法院主推”上升為“黨委主抓”,以黨委科學決策打破部門壁壘,不斷滿足涉企糾紛多元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實際需求;推動市縣兩級行政爭議化解平臺實體化運行,確保人員、編制“雙到位”,堅持涉企行政爭議前端化解、實質化解;會同市金融監管部門聯合出臺《許昌市建立健全金融監管與司法協作工作意見》,推動涉黨政機關未履行生效判決案融違法犯罪協作機制,高壓遏制高利轉貸、虛假訴訟、違法放貸等行為,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緊盯法院提請政府部門支持事項款納入財政預算,一次性或分批次執行到位,有力保障勝訴企業合法權益;聯合市政府發布《許昌市關于建立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統籌協調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工作中的各類重難點問題,借力借智政府招商引資優勢,助力民營企業轉型升級。
四、關注服務細節,用司法溫度讓企業暖心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溫度。為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許昌市兩級法院積極運用司法手段破解企業急難愁盼問題。
細化服務舉措,規范12368訴訟服務熱線工作,擴大專職座席員數量,強化問題處理能力,及時發現、溝通、化解市場主體反映的共性問題;開展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合一”,推行證據妨礙、行為保全、技術調查官制度,有效破解知識產權案件舉證難、周期長、賠償低、成本高難題;出臺暖企護企司法措施,實行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突出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加強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開展失信企業專項治理行動,嚴格規范企業基本賬戶“查、扣、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著力打造“生產不停、職工不散、稅源不斷”破產重整模式,加大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和指導督辦力度,幫助具有挽救希望和挽救價值的困境企業脫困重生,最大限度讓市場主體留得下、活起來、發展好。
司法質量效率是公正高效法治環境的應有之義。許昌市兩級法院要堅持公正、高效、便捷解決涉及民營企業的各類案件,深化營商環境司法改革與實踐,增強市場主體訴訟獲得感與司法體驗感,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高司法服務效率,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作者:周志剛 ,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