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酒店民宿平臺推出免押金服務以吸引消費者。平臺根據一定的規則確定免押金用戶,此類用戶在平臺預訂房間即可享受免押金入住,同時適用線下的酒店和民宿。
此種情況下,如遇房屋損壞,應由誰來承擔責任?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了一起涉民宿平臺房東房屋損壞賠償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法院對平臺與用戶的免押金規則適用情況、房東權益保障問題及損害賠償責任問題作出判決。
房客免押金入住后民宿遭損壞
Z公司運營一家民宿平臺,為擁有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東及有使用需求的房客提供在線發布、瀏覽房屋信息及使用規則并進行在線交易的服務。
原告張某在民宿平臺注冊成為房東,通過民宿平臺發布了房屋信息與使用規則,內容包括“在線收取押金”“預訂成功后您將收到自助入住指引及詳細的注意事項,請嚴格遵守,違規將扣除押金”“不允許攜帶寵物”等。
兩名房客通過民宿平臺預訂了張某的房屋。二人系民宿平臺認定的免押金用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無接觸入住”方式,全程未與房東張某接觸。
次日房客退房后,張某發現房客違反要求攜帶寵物入住并且造成房屋損壞。由于房客是民宿平臺認定的免押金用戶,他們退房后,張某無法聯系到房客,所以反饋給民宿平臺為其投保的保險公司,并獲得了1364.32元的財產損失賠付。
此后,張某聯系民宿平臺,要求平臺賠償其房屋損失。由于張某未向平臺提供充足的受損證據且已經得到保險賠償,平臺拒絕了其賠償要求。張某遂將平臺運營方Z公司起訴至法院。
原被告簽訂的合同效力成焦點
案件審理過程中,民宿平臺與注冊房東之間簽訂的《房東服務協議》的效力問題成為爭議焦點之一。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查明,民宿平臺注冊房東均與平臺簽訂了格式合同《房東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規定了押金規則,包括押金收取及賠付規則、部分用戶免押金規則以及免押金訂單的房東救濟規則。
在《協議》中可見,對于免押金且無保險的訂單,民宿平臺設定了最高上限為1000元的先行賠付規則,并對“每張訂單最高賠付1000元”進行了加粗提醒。法院認為,該條款清晰明確,不存在導致誤解的情形,被告已經以合理方式盡到了相應的提示義務。
《協議》中還規定,房東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收取押金及金額,作為房屋遭受損失時的賠付款,平臺可以根據平臺信用評級決定對部分用戶適用免除押金規則,同時還規定了適用免押金規則訂單的房東救濟措施,即發生損害時以被告為房東購買的保險作為賠付,若未投保,則由被告對房東進行先行賠付,賠付最高額不超過1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制定的免押金訂單的賠付規則具有合理性。根據上述協議的規定,平臺對于免除押金的訂單,向房東提供兩項保障措施,一為保險保障,二為最高額為1000元的先行賠付保障。法院表示,房東向房客收取的押金實際上是一種租賃保證金,用以確保房客按照約定使用房屋,并在損害發生時抵扣損失賠償。民宿平臺的免押金規則是平臺自主經營權的一部分,平臺有權在保證房東合法利益不受損失的情況下,選擇為其信任的用戶免除押金義務。因此,被告在用戶協議中所規定的押金規則,屬于被告在權衡、尊重各方利益后所實施的自主經營事項,具有合理性與合法性。
保險賠償與平臺賠付擇一適用
案件審理的另一焦點問題就是原告在已獲保險賠償的基礎上,能否要求平臺再賠償損失。
北京互聯網法院表示,原告在注冊成為房東時即與被告簽訂《協議》,《協議》中包括上述已認定為合法有效的格式條款的押金規則,因此,原告應受到服務協議條款的約束。依據《協議》中的押金規則,對于免押金訂單,發生房屋損害時,應首先以保險作為救濟。此案中被告依據約定為原告的房屋在某保險公司投保,損害發生后,原告向某保險公司報案,并獲得了1364.32元的賠付金額,該金額是保險公司認證的與原告損失相符合的賠償額。
因此,法院認為,根據服務協議規則,在獲得保險理賠后,原告無權再要求平臺先行賠付。此外,無論是押金、保險或是平臺先行賠付,其作用均是為房東的房屋及物品安全進行保證,根據服務協議,三者事實上應為擇一適用的關系。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張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封瑜表示,此案中值得關注的是,民宿平臺對部分用戶適用免押金規則的決定是否可以落到自主經營權的范疇,以及適用免押金規則后,平臺應采取何種措施保障房屋安全及房東權益。
“當前,市場中涌現大量撮合雙方、多方交易的電子商務平臺,在提供交易信息、交易機會及交易場所的同時,這些平臺也承擔著維護平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平臺義務,這也決定了各個平臺既有義務也有權利依據自身經營需要而制定相應的平臺內部規則。”封瑜說,具體到上述案件中,平臺在充分保障用戶權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制定多樣化的平臺規則。房屋押金、房屋保險以及平臺先行賠付,三者在適用上具有同等效果,在事實上為擇一適用的關系。所以,平臺在提供房屋保險及先行賠付保障的前提下,對部分用戶適用免押金規則,是平臺在充分考慮房東、房客等用戶權益以及自身經營需要后所行使自主經營權的體現。
封瑜表示,在當前疫情防控背景下,為保障房東、房客及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安全,各民宿平臺鼓勵房東推出“無接觸房源”值得肯定。但這種無接觸入住的方式可能會導致房東難以確認房客的入住狀態,因此在要求房東自身提高注意義務的同時,各平臺也應以更加明確的方式提示房客遵守相應的入住規則,并盡可能地為房東提供保險、先行賠付等保障措施,以平衡各方利益,促進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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